1、设立地级格尔木市。(方法同楼主)
2、设立地级大通市。
大通县原属西宁市,总人口40多万,市区人口6.5万,是青海第三大城镇,远远大于德令哈、平安等地。
办法是:从西宁析出大通县,设立通城区,为地级大通市的政府驻地。
撤销海北藏族自治州,其所辖的刚察县(藏族占多数)划归给海西州,其余的(均为汉族多数),海晏县、祁连县、门源回族自 治县划归给新成立的大通市。
这样的好处是并不增加地级机构的数量。
这样青海就由一市一地区六自治州,调整为三市一地区五自治州,将来平安县发展后,可以其为中心,撤销海东地区,设立地级海东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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