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划设立的根本目的还是管制。
因此,定区划不仅要考虑面积,还要考虑人口。人口过少的地方,建制并不合算。另外,民主政治的语境下,人口差距过大,会不公平。
全国分为州,必要时国家可设省统辖若干州。(1平方公里=15顷)
瑷腾线以东,各州人口宜在500~1000万人之间,面积宜在10~20万顷之间。
瑷腾线以西,各州人口不少于50万人,扣除沙漠、戈壁、雪山等无人区,面积宜在40~80万顷之间。
过渡地带,各州人口宜在200-500万人,面积宜在20-40万顷之间。
各州,分为城、市、镇、乡。必要时,州可设县,为乡、镇提供部分公共服务。
以规划定城(城分为都城、省城、州城、县城、以及卫城、航天城、大学城等)。主要是各级政府为提供公共服务或其他特殊使命而设立的管理区域。县城、卫城、大学城等城域一般不宜超过1000顷,相当于镇;州城、省城、都城城域一般不宜超过万顷,相当于市。
以聚落和产业关系定市、镇、乡。市和镇都是城镇区划,一般20万人或1000顷以上为市,以下为镇。(市域不宜超过1万顷)
至于编制,不仅要考虑人口,也要考虑城镇分布、产业特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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