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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制]我觉得直辖市应该降半级,母省应该升半级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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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25 发表于: 2015-03-03
政治首都北京,天津卫戍卫京畿,上海为第一经济大都市,香港为国际金融中心之一,深圳为改革前沿阵地;广州镇守南大门,第二大经济大都市!
中国的这些家当都在东、南沿海,而近现代的战争都是从海上入侵中国,所以就在中西部立了一个“陪都”,备战用的!
只看该作者 26 发表于: 2015-03-04
回 cwqjack 的帖子
cwqjack:实际上也没有任何明文规定直辖市等级比省高吧?只不过按照惯例直辖市一把手兼任政治局委员而已,直辖市其余人员就和一般省一样等级,属于一把手高配。
有哪个省国家认为重要的,一把手也一样可以高配,例如广东和新疆。
但是,这些应该都只是惯例,没有明确说明哪个省地位真的高于 .. (2015-03-03 17:13) 

北京和上海的市长比其他省(广东、新疆除外)的省委书记都大。市委副书记外放一般省份的省委书记都被认为是走了弯路。
只看该作者 27 发表于: 2015-03-04
回楼上的,上海这届市长连中央候补委员都不是,作为对比广东这届专职省委副书记是中央委员。
有些东西只是惯例,没有明文规定,所以也无所谓改不改的。
只看该作者 28 发表于: 2015-03-06
回 南岭孤侠 的帖子
南岭孤侠:所有地方政区的一把手都不应该兼政治局委员,因为那是副总理级职务 (2015-02-24 17:03) 

支持这个,应该减少政治局人数,要那么多人没什么意义
/撤销省区,地市直辖中央,一级行政区有州、盟、直辖市,可民族自治。/二级行政有县、市、旗,也可民族自治。/乡撤销,行政村直属县政府,镇作为县下面的直属小城市管理。/直辖市的市区和较大的市区可分为若干监察区,不设政府,街道为城市基层自治机构直属市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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