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区划随着城乡发展的变化而调整是必然的,城镇聚集度达到一定规模,比如2个自然镇,原中心区有一定距离,建成区也分开,行政区划自然可以分属不同县属,城市化发展后,建成区连片,所有城市化特征必然同城化,调整行政区划,将两者合并,也是发展的需要,降低行政成本。
当然合并到一定规模后,比如广州市区和佛山市区,形成了城市连绵区了,就不一定继续合并,不然不当不能降低行政成本,反而会因为城市病而有所增加,需要的是城市连绵区的有效分配协调机制,将计划与市场相结合,做到两者有效协同。只管市场不管计划,容易造成同化竞争,重复建设,比如龙港与鳌江,只管计划不管市场,则不能做到因地制宜,甚至制约社会发展,比如金华与义乌,原先的绍兴市区与绍兴县。
而能较好的做到因时因地的合理调整行政区划,关键在于能否放到一个公平的条件下来调整,急需改变目前这种市管县的区划模式,回归到省管县,县管乡镇,在城镇聚集区,比如县城所在的镇与其他发展程度较高的中心镇,设立城市及与之相配套的行政管理体制,做到省管县,县管乡/县管镇/县管市,而这个市是真正意义上的城市,是行政区划上的最低一级地方政府,哪怕是像杭州这样的大城市,需要设立市辖区,也仅仅是市政府的派出职能机构,而不是一级实体的地方政府,市政府或其派出的市辖区直管社区,取消中间的街道办事处层级,当然这个市辖区的规模也比目前的市辖区规模小的多,仅仅相当于目前的若干街道办事处,常住人口以30万左右为宜。这样市是否设区,也与自身的城市规模有关,与行政级别无关,50万人口以内的小城市就无需设立市辖区,而市辖区是虚设的行政层级,设与不设,考验的是市政府的服务管理能力,政府职能在于服务人民,不在于管理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