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昌市村级建制
调整改革总体
方案(草案)
一、拟调整概况
隆昌市现设置村(社区)413 个,其中:村 354 个、社区 59个。拟调整减少村 188 个,减幅 53.1%;同步优化社区设置,新设社区 5 个,优化调整社区 11 个。
二、拟调整具体方案
(一)古湖
街道1.将上游村、古宇村和黄坡村 11 组、12 组、13 组、14 组
合并为古宇村。新村办公地点设在原古宇村办公阵地。
2.将大云村和恒星村合并为大云村。新村办公地点设在原大云村办公阵地。
3.将林峰村、骑龙村和黄坡村 1 组、2 组、3 组、4 组、5 组、6 组、7 组、8 组、9 组、10 组合并为黄坡村。新村办公地点设在原黄坡村办公阵地。
4.将涂家场村和普照村合并为涂家场村。新村办公地点设在原涂家场村办公阵地。
5.将金星村和红卫村合并为金星村。新村办公地点设在原金星村办公阵地。
6.将堰塘湾村和两路口村合并为堰塘湾村。新村办公地点设在原堰塘湾村办公阵地。
(二)金鹅街道
7.将光明村和光胜村合并为光明村。新村办公地点设在原光胜村办公阵地。
8.将光辉村和光复村合并为光辉村。新村办公地点设在原光复村办公阵地。
9.将光照村和光灿村合并为光灿村。新村办公地点设在原光照村办公阵地。
10.将蔡家村和光华村合并为光华村。新村办公地点设在原光华村办公阵地。
11.将三龙村和东风村合并为东风村。新村办公地点设在原东风村办公阵地。
12.将和平村和曙光村合并为曙光村。新村办公地点设在原曙光村办公阵地。
13.撤销新民村设立新民社区。新社区办公地点设在原新民村办公阵地。
14.撤销红光村设立红光社区。新社区办公地点设在原红光村办公阵地。
(三)响石镇
15.将锣鼓村 1 组、2 组、3 组、4 组、5 组、6 组、7 组、8组、11 组,罗堂村 1 组、2 组、3 组、4 组、5 组、6 组、7 组、9 组、10 组,
永高村 4 组、5 组、6 组、7 组、8 组、9 组、10 组、11 组、14 组、15 组、16 组和高洞村 7 组、8 组、10 组合并为黄龙村。新村办公地点设在原罗堂村办公阵地。
16.将石峡村,观音村 1 组、3 组、5 组、6 组、9 组、11 组、12 组、13 组,锣鼓村 9 组、10 组、12 组,
永高村 1 组、12 组和高洞村 1 组、2 组、3 组、4 组、5 组、6 组、9 组、11 组、12组、13 组合并为石峡村。新村办公地点设在原石峡村办公阵地。
17.将前锋社区、罗堂村 8 组、永高村 2 组和观音村 2 组、4组、7 组、8 组、10 组合并为前锋社区。新社区办公地点设在原前锋社区办公阵地。
18.将长桥村、官主村和宝峰村合并为宝峰村。新村办公地点设在原长桥村办公阵地。
19.将南冲村、龙凤村、巫山村和水口村 4 组、5 组合并为龙凤村。新村办公地点设在原南冲村办公阵地。
20.将天成村、喜神村和老林村合并为天成村。新村办公地点设在原喜神村办公阵地。
21.将河坝村、海螺村和石庙村 6 组、7 组合并为海龙村。新村办公地点设在原石庙村办公阵地。
22.将水口村 3 组、6 组、7 组、8 组、9 组、10 组、11 组、12 组、13 组、14 组、15 组、16 组、17 组、18 组、19 组、20组和
酱园村 1 组、2 组、3 组、4 组、5 组、7 组、10 组、12 组、13 组合并为龙口村。新村办公地点设在原水口村办公阵地。
23.将巴山村、群乐村和鹰嘴村 5 组、6 组、7 组、8 组、9组、10 组、11 组、12 组合并为群乐村。新村办公地点设在原群乐村办公阵地。
24.将响石山社区 1 组、2 组、3 组、4 组、8 组、9 组、13
组,水口村 1 组、2 组,柿子村 7 组、9 组和酱园村 6 组、8 组、9 组、11 组、14 组合并为响石社区。新社区办公地点设在原响石山社区办公阵地。
25.将响石山社区 5 组、6 组、7 组、10 组、11 组、12组、14 组、15 组,鹰嘴村 1 组、4 组、13 组、14 组,圆仓村 8 组和桃园村 3 组、15 组合并为龙井社区。
新社区办公地点设在原响石镇社事办(便民服务
中心)办公室。
26.将石庙村 1 组、2 组、3 组、4 组、5 组、8 组、9 组、10组,柿子村 1 组、2 组、3 组、4 组、5 组、6 组、10 组和吉庆村合并为吉庆村。新村办公地点设在原柿子村办公阵地。
27.将桃园村 1 组、2 组、4 组、5 组、6 组、7 组、9 组、10组、11 组、12 组、13 组、14 组和
圆仓村 1 组、2 组、3 组、4组、5 组、6 组、7 组、9 组、10 组、11 组、12 组、13 组合并为桃园村。新村办公地点设在原桃园村办公阵地。
28.将小嘴村、坝上村、大屋村和永安村合并为青龙村。新村办公地点设在原坝上村办公阵地。
(四)圣灯镇
29.将三台村和二郎村合并为三台村。新村办公地点设在原三台村办公阵地。
30.将梨园村 2 组、3 组、4 组、5 组、6 组、7 组、8 组,天峰村,五口村 7 组、8 组、9 组、10 组、11 组、15 组和天螺村 9组、10 组、11 组、12 组、15 组合并为梨园村。新村办公地点设在原梨园村办公阵地。
31.将天螺村 1 组、2 组、3 组、4 组、5 组、6 组、7 组、8组、13 组、14 组,小河村 1 组、2 组、3 组、4 组、5 组、6 组、9 组、10 组、11 组和石板村合并为天螺村。新村办公地点设在原石板村办公阵地。
32.将圣光村和白荆村 1 组、2 组、4 组、6 组、7 组、8 组、9 组、10 组、11 组、12 组、13 组、14 组、15 组、16 组、17 组、18 组、19 组、20 组合并为圣光村。新村办公地点设在原白荆村办公阵地。
33.将乐只社区,大桥村 1 组、2 组和小河村 7 组、8 组合并为乐只社区。新社区办公地点设在原乐只社区办公阵地。
34.将圣灯社区,五口村 1 组、2 组、3 组、4 组、5 组、6 组、12 组、13 组、14 组,白荆村 3 组、5 组,梨园村 1 组和五口街社区合并为圣灯社区。新村办公地点设在原圣灯社区办公阵地。
35.将牯牛村和大桥村 3 组、4 组、5 组、6 组、7 组、8 组、9 组合并为大桥村。新村办公地点设在原大桥村办公阵地。
(五)黄家镇
36.将红星村和何家村合并为何星村。新村办公地点设在原红星村办公阵地。
37.将塘湾村和新光村合并为新塘村。新村办公地点设在原塘湾村办公阵地。
38.将中心村和白沙村合并为中沙村。新村办公地点设在原中心村办公阵地。
39.将共和村和马槽村合并为共和村。新村办公地点设在原共和村办公阵地。
40.将九龙村和集和村合并为九龙村。新村办公地点设在原九龙村办公阵地。
41.将螺蛳村和长勇村合并为长螺村。新村办公地点设在原螺蛳村办公阵地。
42.将酒谷村和熊家林村合并为酒谷村。新村办公地点设在原酒谷村办公阵地。
43.将郭家祠村和大同村合并为大盟村。新村办公地点设在原郭家祠村办公阵地。
44.将黄家社区 1 组、2 组、3 组、4 组、5 组、8 组、9 组、10 组、11 组,九子岩村 7 组、8 组、9 组和南华村合并为南华社区。新社区办公地点设在原南华村办公阵地。
45.将九子岩村 1 组、4 组、5 组、6 组、10 组,黄家社区 6组、7 组和观音岩村 5 组、6 组合并为北燕社区。新社区办公地点设在原九子岩村办公阵地。
46.将观音岩村 1 组、2 组、3 组、4 组、7 组、8 组、9 组和黔峰村合并为观音村。新村办公地点设在原观音岩村办公阵地。
47.将龙王村和九子岩村 2 组、3 组合并为龙王村。新村办公地点设在原龙王村办公阵地。
48.将施家村、木匠冲村和大佛村 3 组、7 组合并为施家村。新村办公地点设在原施家村办公阵地。
49.将白龙村、莫家村和大佛村 1 组、2 组、4 组、5 组、6组合并为复兴村。新村办公地点设在原白龙村办公阵地。
50.将张狮村和矮洞村 1 组、2 组、3 组、4 组、5 组合并为张狮村。新村办公地点设在原张狮村办公阵地。
51.将龙威村和矮洞村 6 组、7 组、8 组、9 组、10 组、11 组合并为龙威村。新村办公地点设在原龙威村办公阵地。
52.将高洞桥社区,长田村 1 组、2 组、3 组、7 组和糖边村8 组、9 组合并为桂花社区。新社区办公地点设在原高洞桥社区办公阵地。
53.将秧草村和长田村 4 组、5 组、6 组、8 组合并为秧草村。新村办公地点设在原秧草村办公阵地。
54.将广安村和长田村 9 组、10 组、11 组、12 组合并为广安村。新村办公地点设在原广安村办公阵地。
55.将糖边村 1 组、2 组、3 组、4 组、5 组、6 组、7 组、10组和高房村 5 组、6 组、7 组合并为顺河村。新村办公地点设在原糖边村办公阵地。
56.将豹子村和高房村 1 组、2 组、3 组、4 组、8 组、9 组合并为豹子村。新村办公地点设在原豹子村办公阵地。
57.将新凤村和利群村 6 组、8 组合并为新凤村。新村办公地点设在原新凤村办公阵地。
58.将先锋社区和利群村 1 组、2 组、3 组、7 组、9 组、10组合并为先锋社区。新社区办公地点设在原先锋社区办公阵地。
(六)双凤镇
59.将双石村和河口村合并为双石村。新村办公地点设在原河口村办公阵地。
60.将红花村和白庙村合并为红花村。新村办公地点设在原白庙村办公阵地。
61.将芭蕉村、余家桥村和花塘村合并为芭蕉村。新村办公地点设在原芭蕉村办公阵地。
62.将通盛村和红土村合并为通盛村。新村办公地点设在原红土村办公阵地。
63.将龙灯村、韩家沟村和高寺村 3 组、4 组、5 组、6 组、7组、8 组合并为龙灯村。新村办公地点设在原高寺村办公阵地。
64.将太子村、紫云村和高寺村 1 组、2 组合并为太子村。新村办公地点设在原紫云村办公阵地。
65.将秧田村和铙钹村合并为秧田村。新村办公地点设在原秧田村办公阵地。
66.将庵堂村、山峡村和太平村合并为庵堂村。新村办公地点设在原庵堂村办公阵地。
67.将
交通村和土墙村合并为交通村。新村办公地点设在原交通村办公阵地。
68.将七里村和回龙村合并为七里村。新村办公地点设在原回龙村办公阵地。
69.将朝阳村和麻柳村合并为朝阳村。新村办公地点设在原朝阳村办公阵地。
70.将
人民村和天湾村合并为天湾村。新村办公地点设在原天湾村办公阵地。
(七)龙市镇
71.将水龙村和华盛村合并为水龙村。新村办公地点设在原水龙村办公阵地。
72.将高星社区、水竹村和飞蛾 1 组合并为高星社区。新社区办公地点设在原高星社区办公阵地。
73.将飞蛾村 3 组、4 组、5 组、6 组、7 组、8 组、9 组、10组、11 组、12 组和薄刀村合并为飞蛾村。新村办公地点设在原飞蛾村办公阵地。
74.将杨家山村和松杉村合并为杨家山村。新村办公地点设在原杨家山村办公阵地。
75.将清和村和大碑村合并为清和村。新村办公地点设在原清和村办公阵地。
76.将新庙村和高家村合并为新庙村。新村办公地点设在原新庙村办公阵地。
77.将龙溪村和五灵村合并为龙溪村。新村办公地点设在原龙溪村办公阵地。
78.将关圣村、武棚村和锯子村合并为锯子村。新村办公地点设在原锯子村办公阵地。
79.将东岳村和双院村合并为东岳村。新村办公地点设在原东岳村办公阵地。
80.将叶家村和双龙桥村合并为叶家村。新村办公地点设在原叶家村办公阵地。
81.将朱家坝村和济元村合并为朱家坝村。新村办公地点设在原朱家坝村办公阵地。
82.将崇佛村和席马村合并为崇佛村。新村办公地点设在原崇佛村办公阵地。
83.将江夏村和岩湾村合并为岩湾村。新村办公地点设在原岩湾村办公阵地。
84.将半边街村和点灯村合并为点灯村。新村办公地点设在原点灯村办公阵地。
85.将云龙村和鸦石山村合并为云龙村。新村办公地点设在原云龙村办公阵地。
86.将福庆村和大牌坊村合并为福庆村。新村办公地点设在原福庆村办公阵地。
87.将三块碑村和甲子湾村合并为三块碑村。新村办公地点设在原三块碑村办公阵地。
88.将芦稿村和长坡村合并为芦稿村。新村办公地点设在原芦稿村办公阵地。
89.将付家湾村和槐树村合并为付家湾村。新村办公地点设在原付家湾村办公阵地。
(八)界市镇
90.将吴家祠村、天宫村和天宝村合并为天宝村。新村办公地点设在原天宝村办公阵地。
91.将石印村、李家嘴村和大星寺合并为石印村。新村办公地点设在原石印村办公阵地。
92.将古堰村和朱家坪村合并为古堰村。新村办公地点设在原朱家坪村办公阵地。
93.将大河村、高屋村和花坟村合并为大河村。新村办公地点设在原大河村办公阵地。
94.将四平村和新房村合并为四平村。新村办公地点设在原新房村办公阵地。
95.将井场村和龙台村合并为龙台村。新村办公地点设在原井场村办公阵地。
96.将五里村和石佛寺村合并为五里村。新村办公地点设在原石佛寺村办公阵地。
97.将金盆寺村、湖潭沟村和王家寺村合并为王家寺村。新村办公地点设在原王家寺村办公阵地。
98.将蔡家滩村和蔡家寺村合并为蔡家寺村。新村办公地点设在原蔡家寺村办公阵地。
99.将潮水村和槽房村合并为潮水村。新村办公地点设在原潮水村办公阵地。
100.将包家山村和烂泥村合并为包家山村。新村办公地点设在原烂泥村办公阵地。
101.将段家村和王布政村合并为王布政村。新村办公地点设在原王布政村办公阵地。
102.将柏树村、芋荷村和桂花村合并为桂花村。新村办公地点设在原桂花村办公阵地。
103.将高庙村和凉山村合并为高庙村。新村办公地点设在原高庙村办公阵地。
104.撤销葛藤村设立葛藤社区。新社区办公地点设在原葛藤村办公阵地。
(九)石碾镇
105.将石碾山社区和徐家祠村 1 组、3 组、8 组、12 组、15组合并为石碾山社区。新社区办公地点设在原石碾山社区办公阵地。
106.将白鹤林村和两边岩村合并为白鹤林村。新村办公地点设在原白鹤林村办公阵地。
107.将杨柳村和四农村合并为杨柳村。新村办公地点设在原杨柳村办公阵地。
108.将拱桥村、三角店村和徐家祠 4 组、5 组、6 组、7 组、9 组、10 组、13 组、14 组合并为拱桥村。新村办公地点设在原拱桥村办公阵地。
109.将船形村和小湾村合并为小湾村。新村办公地点设在原船形村办公阵地。
110.将五坡社区和黄家寺村 5 组合并为五坡社区。新社区办公地点设在原五坡社区办公阵地。
111.将碉楼村、郭槽村和四季山村合并为碉楼村。新村办公地点设在原碉楼村办公阵地。
112.将锡门坎村、五块田村合并为锡门坎村。新村办公地点设在原锡门坎村办公阵地。
113.将王家店村和孙家湾村合并为瓷牌坊村。新村办公地点设在原王家店村办公阵地。
114.将渔箭社区和单池湾村合并为渔箭社区。新社区办公地点设在原渔箭社区办公阵地。
115.将石庙子村和黑水凼村合并为石庙子村。新村办公地点设在原石庙子村办公阵地。
116.将金盆村和黄家寺村 1 组、2 组、3 组、4 组、6 组、7组、8 组、9 组、10 组、11 组、12 组合并为金盆村。新村办公地点设在原黄家寺村办公阵地。
117.将车家堰村 4 组、7 组、12 组和彭家祠村合并为彭家祠村。新村办公地点设在原彭家祠村办公阵地。
118.将车家堰村 1 组、2 组、3 组、5 组、6 组、8 组、9 组10 组、11 组和鱼秀河村合并为车家堰村。新村办公地点设在原车家堰村办公阵地。
119.将大堰塘村、唐家桥村和向家河村合并为唐家桥村。新村办公地点设在原唐家桥村办公阵地。
(十)石燕桥镇
120.将安家村和三合村合并为三合村。新村办公地点设在原三合村办公阵地。
121.将大竹村、潘家村、老君坝村和李家坝村合并为大竹村。新村办公地点设在原大竹村办公阵地。
122.将桐梓园村和矮桥村合并为桐梓园村。新村办公地点设在原桐梓园村办公阵地。
123.将龙潭村和杨柳井村合并为龙潭村。新村办公地点设在原龙潭村办公阵地。
124.将四方井村和黄牛垭村合并为四方井村。新村办公地点设在原黄牛垭村办公阵地。
125.将上流村和净土村合并为净土村。新村办公地点设在原上流村办公阵地。
126.将叶家沟村和油房村合并为叶家沟村。新村办公地点设在原油房村办公阵地。
127.将仕郎村、嘉谟村和农乐村合并为仕郎村。新村办公地点设在原仕郎村办公阵地。
128.将同济村和新店村合并为同济村。新村办公地点设在原同济村办公阵地。
129.将涂家坝村和翟家村合并为涂家坝村。新村办公地点设在原涂家坝村办公阵地。
(十一)胡家镇
130.将新建村和新乐村合并为新乐村。新村办公地点设在原新乐村办公阵地。
131.将石龙村、盘石村和黄金村合并为黄金村。新村办公地点设在原黄金村办公阵地。
132.将泡桐村、学堂村和同心村合并为同心村。新村办公地点设在原同心村办公阵地。
133.将付家村和双龙村合并为双龙村。新村办公地点设在原双龙村办公阵地。
134.将洪家村和九块碑村合并为洪家村。新村办公地点设在原洪家村办公阵地。
135.将合兴村和解放村合并为解放村。新村办公地点设在原合兴村办公阵地。
136.将新华村和胡家村合并为胡家村。新村办公地点设在原新华村办公阵地。
137.将联和村和联盟村合并为联和村。新村办公地点设在原联盟村办公阵地。
138.将元嘴村和胜利村合并为元嘴村。新村办公地点设在原元嘴村办公阵地。
139.将班竹村和灯房村合并为班竹村。新村办公地点设在原灯房村办公阵地。
140.将红岩村和团结村合并为团结村。新村办公地点设在原红岩村办公阵地。
141.将凤凰村、黄桷村和六一村合并为黄桷村。新村办公地点设在原黄桷村办公阵地。
(十二)云顶镇
142.将大坳村和加速村合并为加速村。新村办公地点设在原大坳村办公阵地。
143.将大田村和联丰村合并为联丰村。新村办公地点设在原大田村办公阵地。
144.将德星村和天堂村合并为德星村。新村办公地点设在原德星村办公阵地。
145.将石鹅村、石渔村和堰塘村合并为石鹅村。新村办公地点设在原石鹅村办公阵地。
146.将亲睦村、双河村和板栗村合并为亲睦村。新村办公地点设在原亲睦村办公阵地。
147.将凤林村和金墨村合并为凤林村。新村办公地点设在原凤林村办公阵地。
148.将方田村和圣水村合并为方田村。新村办公地点设在原圣水村办公阵地。
149.将金竹村和河嘴村合并为金竹村。新村办公地点设在原金竹村办公阵地。
150.将云峰村和新桂村合并为云峰村。新村办公地点设在原新桂村办公阵地。
151.将九一村和民主村合并为九一村。新村办公地点设在原民主村办公阵地。
152.将新农村和前进村合并为新农村。新村办公地点设在原新农村办公阵地。
153.将丁家凼村、黄利村和新桥村合并为丁家凼村。新村办公地点设在原丁家凼村办公阵地.。
(十三)普润镇
154.将斑竹林村和黄花寺村合并为斑竹林村。新村办公地点设在原斑竹林村办公阵地。
155.将兰家田村和阚家咀村合并为兰家田村。新村办公地点设在原兰家田村办公阵地。
156.将五马朝村和茶子山村合并为茶子山村。新村办公地点设在原五马朝村办公阵地。
157.将凤凰庙村和佛洞寺村合并为佛洞寺村。新村办公地点设在原凤凰庙村办公阵地。
158.将解元村和蔡家店村合并为解元村。新村办公地点设在原解元村办公阵地。
159.将松林村和大坟村合并为松林村。新村办公地点设在原松林村办公阵地。
160.将汪家村、陈东村和清滩村合并为汪家村。新村办公地点设在原汪家村办公阵地。
161.将黄荆村和黄龙村合并为黄荆村。新村办公地点设在原黄荆村办公阵地。
162.将印坝村和明水村合并为印坝村。新村办公地点设在原印坝村办公阵地。
163.将高山村和青㭎村合并为高山村。新村办公地点设在原高山村办公阵地。
164.将张佛村、普陀村和瓦窑村合并为张佛村。新村办公地点设在原瓦窑村办公阵地。
165.将石塘村和金山村合并为石塘村。新村办公地点设在原石塘村办公阵地。
166.将广付村和黄桷村合并为广付村。新村办公地点设在原广付村办公阵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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