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换到宽版
  • 1430阅读
  • 0回复

[四川]眉山-仁寿县村级建制调整改革方案 (草案)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21-02-17
仁寿县村级建制调整改革方案(草案)

一、设置情况
仁寿县现有建制村(社区)618个,其中:村456个,社区162个。此次村级建制调整拟减少村240个,减少社区15个。拟设置村(社区)363个,其中:村216个、社区147个。

二、调整方案

(一)文林街道
1.保留设置的社区2个。
(1)先农社区,居委会驻书院路一段379号。
(2)南坛路社区更名为南坛社区,居委会驻金马路一段110号。
2.调整设置的社区10个。
(1)将原飞泉社区1至6组,原城西社区2、3组,原蜜桔社区合并,设立飞泉社区,居委会驻文林路二段301号。
(2)将原飞泉社区7至11组、陵阳社区合并,设立陵阳社区,居委会驻半山路139号。
(3)将原学习社区、石莲社区、忠实社区、城南社区合并,设立忠实社区,居委会驻天堂路6号。
(4)将原文林路社区1组,原奎星阁社区1组、4至7组,原陵州路社区1至7组合并,设立奎星阁社区,居委会驻飞泉街53号。
(5)将原文林路社区2至10组,原奎星阁社区2、3组,原城西社区1、4组合并,设立文林社区,居委会驻人民广场街29号。
(6)以原陵州路社区8至20组为管辖范围,设立陵州社区,居委会驻建设路二段141号。
(7)以原书院路社区1至7组、14至20组为管辖范围,设立书院社区,居委会驻书院路一段学习巷5号。
(8)将原书院路社区8至13组、建设路社区合并,设立建设社区,居委会驻建设路二段128号。
(9)将原嘉南社区1至6组、金马路社区合并,设立金马社区,居委会驻金马路一段前进巷39号。
(10)将原嘉南社区7至10组、火箭社区合并,设立火箭社区,居委会驻迎宾大道726号。

(二)普宁街道
1.保留设置的社区10个。
(1)新民社区,居委会驻南新街1号。
(2)江家坝社区,居委会驻惠民街87号附1号。
(3)坝达社区,居委会驻坝达街188号。
(4)龙水河社区,居委会驻先锋街二段31号。
(5)城东社区,居委会驻陵州路三段双汇巷8号。
(6)高笋社区,居委会驻君雁皇家名邸7号楼。
(7)黎光社区,居委会驻陵州大道东二段199号。
(8)钟坝社区,居委会驻钟坝街9号。
(9)杜家社区,居委会驻杜家社区9组。
(10)军旗社区更名为粮丰社区,居委会驻原军旗社区1组。
2.调整设置的社区3个。
(1)将木门社区、响水社区合并,设立木门社区,居委会驻原木门社区1组112号。
(2)将叶桥社区、三友社区合并,设立叶桥社区,居委会驻原叶桥社区4组。
(3)将镇山社区、石联社区合并,设立镇山社区,居委会驻原石联社区5组。

(三)怀仁街道
1.保留设置的社区5个。
(1)大道社区,居委会驻新城路345号。
(2)八里社区,居委会驻大化路136号附2号。
(3)城北社区,居委会驻城北路7号。
(4)钢铁社区,居委会驻钢铁社区5组。
(5)吊庆社区,居委会驻吊庆社区5组56号。
2.调整设置的社区4个。
(1)将北燕社区、学堂社区合并,设立蜂蜜社区,居委会驻西正街12号。
(2)将春燕社区、三圣社区合并,设立三圣社区,居委会驻原春燕社区5组中心校路92号。
(3)将祠堂社区、利林社区合并,设立利林社区,居委会驻原利林社区2组2-63号。
(4)将黑虎社区、苗园社区合并,设立黑虎社区,居委会驻原苗园社区3组122号。

(四)汪洋镇
1.保留设置的村1个、社区9个。
(1)联系村,村委会驻联系村4组。
(2)洪湖社区,居委会驻洪湖南街124号。
(3)富民社区,居委会驻广华街95号。
(4)大勇社区,居委会驻大勇社区4组。
(5)新华社区,居委会驻新华社区3组。
(6)翻身社区,居委会驻翻身社区5组。
(7)广石社区,居委会驻广石社区3组。
(8)双桥社区更名为永宁社区,居委会驻原双桥社区2组。
(9)永裕社区更名为涂家社区,居委会驻原永裕社区6组。
(10)灯山社区更名为四公社区,居委会驻原灯山社区2组。
2.调整设置的村17个、社区1个。
(1)将大雅村、孙坡村合并,设立大雅村,村委会驻原大雅村3组。
(2)将田湾村、千山村合并,设立田湾村,村委会驻原田湾村1组。
(3)将劳模村、蒙刺村合并,设立劳模村,村委会驻原劳模村3组。
(4)将永胜村、华宁村合并,设立永胜村,村委会驻原华宁村4组。
(5)将双塘村、秦湾村合并,设立秦湾村,村委会驻原秦湾村2组。
(6)将雀岩村、新和村合并,设立新和村,村委会驻原新和村4组。
(7)将石坝村、五爱村合并,设立五爱村,村委会驻原五爱村3组。
(8)将民益村、临江村、协作村合并,设立民益村,村委会驻原民益村2组。
(9)将大忠村、上游村合并,设立上游村,村委会驻原大忠村1组。
(10)将高山村、雨峰村合并,设立高山村,村委会驻原高山村3组。
(11)将大洪村、杉树村合并,设立大洪村,村委会驻原大洪村4组。
(12)将民力村、共乐村合并,设立尖山村,村委会驻原共乐村3组。
(13)将四合村、金泉村合并,设立金泉村,村委会驻原金泉村4组。
(14)将红日村、田中村合并,设立田中村,村委会驻原田中村2组。
(15)将群策村、三洞村合并,设立群策村,村委会驻原三洞村5组。
(16)将碧云村、自强村合并,设立碧云村,村委会驻原碧云村6组。
(17)将凉水村、红阳村合并,设立红阳村,村委会驻原红阳村2组。
(18)将人民社区、五四社区合并,设立人民社区,居委会驻安置房B区。

(五)文宫镇
1.保留设置的村3个、社区1个。
(1)桂湾村,村委会驻桂湾村9组。
(2)韩家村,村委会驻韩家村6组。
(3)响簧村,村委会驻响簧村8组。
(4)文华社区,居委会驻文华社区14组。
2.调整设置的村9个、社区3个。
(1)将永革村、天井村合并,设立永革村,村委会驻原永革村5组。
(2)将池家村、协力村合并,设立池家村,村委会驻原池家村3组。
(3)将虎山村、红岩村、石岩村合并,设立李家沟村,村委会驻原虎山村4组。
(4)将勇跃村、优胜村合并,设立勇跃村,村委会驻原勇跃村2组。
(5)将安顺村、农兴村、岔河村合并,设立岔河村,村委会驻原农兴村4组。
(6)将花碑村、五建村合并,设立五建村,村委会驻原花碑村6组。
(7)将长虹村、高桥村合并,设立长虹村,村委会驻原长虹村5组。
(8)将太清村、红专村合并,设立太清村,村委会驻原太清村1组。
(9)将油村村、画眉村合并,设立油村村,村委会驻原板燕乡政府(太平街43号)。
(10)将勇敢社区、坚强村合并,设立元通社区,居委会驻原元通乡政府(阳雀路20号)。
(11)将利群村、打谷村合并,设立古佛社区,居委会驻原古佛乡政府(老街19号)。
(12)将石家社区、飞跃村合并,设立石家社区,居委会驻原石家社区5组。

(六)富加镇
1.保留设置的社区7个。
(1)江西社区,居委会驻江西街41号。
(2)天贵社区,居委会驻中心街33号。
(3)合作社区,居委会驻合作社区6组。
(4)坳店社区,居委会驻坳店社区1组。
(5)马鞍社区,居委会驻马鞍社区1组。
(6)康乐社区,居委会驻康乐社区4组。
(7)兴隆社区更名为玉龙社区,居委会驻原兴隆社区2组。
2.调整设置的村11个。
(1)将音堂村、文化村合并,设立音堂村,村委会驻原音堂村4组。
(2)将民主村、金钟村合并,设立金钟村,村委会驻原金钟村7组。
(3)将互建村、河堰村合并,设立河堰村,村委会驻原河堰村10组。
(4)将燎原村、东风村合并,设立东风村,村委会驻原燎原村1组。
(5)将章平村、柳沟村合并,设立柳沟村,村委会驻原柳沟村4组。
(6)将奋斗村、和桂村合并,设立奋斗村,村委会驻原奋斗村6组。
(7)将桂树村、卫国村合并,设立桂树村,村委会驻原桂树村1组。
(8)将九泉村、鱼茂村合并,设立鱼茂村,村委会驻原鱼茂村3组。
(9)将大山村、公议村合并,设立大山村,村委会驻原公议村2组。
(10)将雷鸣村、刺笆村合并,设立雷鸣村,村委会驻原雷鸣村3组。
(11)将欢家村、围墙村合并,设立欢家村,村委会驻原围墙村1组。

(七)黑龙滩镇
1.保留设置的村1个、社区2个。
(1)望峨村,村委会驻望峨村3组。
(2)大坝社区,居委会驻大坝社区3组。
(3)四海社区,居委会驻四海社区14组。
2.调整设置的村3个、社区5个。
(1)将石田村、泉加村合并,设立石田村,村委会驻原石田村2组。
(2)将渡槽村、十里村合并,设立渡槽村,村委会驻原渡槽村8组。
(3)将高枞村、光明村合并,设立光明村,村委会驻原高枞村3组。
(4)将繁荣村、大井社区合并,设立大井社区,居委会驻原大井社区1组。
(5)将金山村、茶山村、铁门社区合并,设立光相社区,居委会驻原铁门社区3组。
(6)将大田村、三桥村,白坭村1至7组、9至11组合并,设立开元社区,居委会驻原大田村2组。
(7)将白坭村8组、白瞿村、柳兴社区合并,设立白瞿社区,居委会驻禹王街97号。
(8)将江山村、天桥社区合并,设立天桥社区,居委会驻原天桥社区6组。

(八)禾加镇
1.保留设置的村1个、社区3个。
(1)殷坝村,村委会驻殷坝村2组。
(2)中胜社区,居委会驻利民路194号。
(3)黄坡社区,居委会驻西街一段224号。
(4)共和社区,居委会驻西街一段226号。
2.调整设置的村10个。
(1)将石印村、一心村合并,设立一心村,村委会驻原一心村11组。
(2)将大柏村、陶然村合并,设立陶然村,村委会驻原大柏村7组。
(3)将七里村、龙主村合并,设立七里村,村委会驻原七里村6组。
(4)将中岭村、红茶村合并,设立红茶村,村委会驻原红茶村10组。
(5)将化石村、楠林村、要武村合并,设立化石村,村委会驻原化石村4组。
(6)将幸福村、回龙村合并,设立幸福村,村委会驻原回龙村5组。
(7)将长发村、共同村合并,设立共同村,村委会驻原共同村4组88号。
(8)将文昌村、保华村合并,设立文昌村,村委会驻原文昌村6组。
(9)将鱼箭村、达摩村合并,设立鱼箭村,村委会驻原鱼箭村3组。
(10)将梁桥村、官印村合并,设立官印村,村委会驻原梁桥村6组。

(九)禄加镇
1.保留设置的村2个、社区1个。
(1)坳塘村,村委会驻坳塘村3组。
(2)金牛村,村委会驻金牛村10组。
(3)红卫社区,居委会驻田坝街46号附2号。
2.调整设置的村9个、社区3个。
(1)将石坪村、四方村合并,设立天明村,村委会驻原石坪村6组。
(2)将中合村、高林村合并,设立中合村,村委会驻原高林村2组。
(3)将郑沟村、大兴村合并,设立大兴村,村委会驻原郑沟村10组。
(4)将桃红村、新自村合并,设立桃红村,村委会驻原新自村6组。
(5)将大平村、法轮村合并,设立法轮村,村委会驻原法轮村5组。
(6)将长沟村、永福村合并,设立永福村,村委会驻原永福村1组。
(7)将冲锋村、南阳村合并,设立南阳村,村委会驻原冲锋村4组。
(8)将茶林村、金盆村合并,设立茶林村,村委会驻原茶林村5组。
(9)将长坪村、双茶村合并,设立双茶村,村委会驻原长坪村2组。
(10)将光辉社区、盈坪村合并,设立光辉社区,居委会驻原光辉社区1组。
(11)将红星社区、三坛村合并,设立红星社区,居委会驻原天峨镇政府(红星街22号)。
(12)将光华社区、大松村合并,设立光华社区,居委会驻苏禄路179号。

(十)藕塘镇
1.保留设置的村1个。
新庙村,村委会驻新庙村4组。
2.调整设置的村8个、社区3个。
(1)将云华村、百子村合并,设立云华村,村委会驻原云华村1组。
(2)将明珠村、河坝村合并,设立明珠村,村委会驻原河坝村4组。
(3)将白坝村、玉泉村合并,设立白坝村,村委会驻原白坝村9组。
(4)将齐心村、黄坳村合并,设立齐心村,村委会驻原齐心村3组。
(5)将黄坭村、八井村合并,设立八井村,村委会驻原黄坭村9组。
(6)将飞龙村、环链村合并,设立飞龙村,村委会驻原飞龙村4组。
(7)将齐寨村、赤卫村合并,设立赤卫村,村委会驻原赤卫村3组。
(8)将磨响村、前卫村合并,设立前卫村,村委会驻原磨响村6组。
(9)将高峰社区、豆缝村合并,设立豆缝社区,居委会驻原高峰社区11组。
(10)将代寺社区、小石村合并,设立代寺社区,居委会驻原代寺社区7组。
(11)将恒泰社区、李坝村合并,设立农旺社区,居委会驻原恒泰社区1小区(和谐街38号)。

(十一)龙马镇
1.保留设置的村1个、社区2个。
(1)狮岭村,村委会驻狮岭村9组。
(2)龙凤社区,居委会驻滨河路1号。
(3)马家社区,居委会驻西街159号。
2.调整设置的村10个。
(1)将民英村、塘坊村合并,设立世享村,村委会驻原民英村7组。
(2)将白云村、万古村合并,设立万古村,村委会驻原万古村5组。
(3)将东山村、永红村合并,设立东山村,村委会驻原永红村2组。
(4)将高袁村、长河村合并,设立长河村,村委会驻原长河村2组。
(5)将铧匠村、星竹村合并,设立凤梧村,村委会驻原星竹村1组。
(6)将双丰村、普塘村合并,设立双丰村,村委会驻原双丰村8组。
(7)将江西村、宝台村合并,设立江西村,村委会驻原宝台村7组。
(8)将尖柏村、爱群村合并,设立爱群村,村委会驻原爱群村11组。
(9)将东林村、君台村合并,设立龙桥村,村委会驻原东林村1组。
(10)将凤凰村、伏燕村、培堰村合并,设立凤凰村,村委会驻原伏燕村1组。

(十二)宝飞镇
调整设置的村7个、社区5个。
(1)将永谷村、花湾村、象寨村合并,设立永固村,村委会驻原花湾村2组。
(2)将松鹤村、水晶村合并,设立水晶村,村委会驻原松鹤村5组。
(3)将民权村、果园村合并,设立民权村,村委会驻原民权村1组。
(4)将红花村、龙腾村合并,设立红花村,村委会驻原红花村5组。
(5)将蓼叶村、东华村合并,设立东华村,村委会驻原蓼叶村4组。
(6)将龙马村、尖石村合并,设立尖石村,村委会驻原尖石村2组。
(7)将九龙村、文兴村合并,设立文兴村,村委会驻原文兴村8组。
(8)以宝珠社区2至6组为管辖范围,设立宝珠社区,居委会驻原宝珠社区正大街122号。
(9)将宝珠社区1组、柏岭村、鹤形村合并,设立鹤立社区,居委会驻原鹤形村1组。
(10)将永和社区、印河村合并,设立永和社区,居委会驻原永和社区2组。
(11)将香楠社区、锦泉村合并,设立香楠社区,居委会驻原香楠社区9组。
(12)将坪园社区、天星村合并,设立坪园社区,居委会驻原坪园社区1组。

(十三)北斗镇
1.保留设置的村3个、社区2个。
(1)三元村,村委会驻三元村2组。
(2)石河村,村委会驻石河村11组。
(3)大桥社区,居委会驻大桥社区4组71号。
(4)玉泉社区,居委会驻大桥社区西阳街84号。
(5)砖房村更名为城堰村,村委会驻原砖房村1组。
2.调整设置的村6个。
(1)将农丰村、灯杆村、赵家村合并,设立灯杆村,村委会驻原农丰村3组。
(2)将革命村、双福村、石沙村合并,设立甘泉村,村委会驻原双福村1组。
(3)将碧山村、三房村合并,设立碧山村,村委会驻原三房村8组。
(4)将秋堂村、花门村合并,设立秋堂村,村委会驻原花门村5组。
(5)将白塔村、洞湾村合并,设立金耀村,村委会驻原白塔村4组。
(6)将白堰村、葵花村合并,设立龙凤村,村委会驻原白堰村4组。

(十四)方家镇
调整设置的村8个、社区2个。
(1)以东升村2、4、5、6组、8至14组为管辖范围,设立东升村,村委会驻原东升村7组。
(2)将甘泉村2至10组、武通村合并,设立武通村,村委会驻原武通村6组。
(3)将哨楼村、菊湾村合并,设立哨楼村,村委会驻原哨楼村4组。
(4)将东岳村、友爱村合并,设立东岳村,村委会驻原东岳村5组。
(5)将斑竹村、太平村合并,设立太平村,村委会驻原太平村5组。
(6)将红碑村、建国村合并,设立建国村,村委会驻原红碑村8组。
(7)将发明村、金古村合并,设立金鸡村,村委会驻原发明村4组。
(8)将柳河村、水池村合并,设立水池村,村委会驻原柳河村6组。
(9)将甘泉村1组,东升村1、3、7组,龙方社区合并,设立龙方社区,居委会驻新街11号。
(10)将爱武村、蟠溪社区合并,设立曲江社区,居委会驻原曲江镇政府(蟠溪路234号)。

(十五)钟祥镇
1.保留设置的村2个、社区3个。
(1)明星村,村委会驻明星村11组。
(2)中华村,村委会驻中华村6组。
(3)星火社区,居委会驻星火社区4组。
(4)青石社区,居委会驻青石社区9组。
(5)龙桥社区,居委会驻龙桥社区1组。
2.调整设置的村3个、社区2个。
(1)将碾米村、集合村合并,设立碾米村,村委会驻原碾米村2组。
(2)将合兴村、新祠村、马塘村合并,设立合兴村,村委会驻原合兴村3组。
(3)将灯塔村、龙头村合并,设立灯塔村,村委会驻原灯塔村6组。
(4)将红旗社区、镇龙村合并,设立红旗社区,居委会驻原红旗社区7组。
(5)将针匠社区、鼓匠社区合并,设立针鼓社区,居委会驻原针匠社区滨河街307号。

(十六)龙正镇
1.保留设置的村1个、社区4个。
(1)增产村,村委会驻增产村4组。
(2)东方红社区,居委会驻东方红社区1组。
(3)龙驹社区,居委会驻龙驹社区2组。
(4)椰江社区,居委会驻椰江社区1组。
(5)花龙社区,居委会驻花龙社区2组。
2.调整设置的村5个、社区3个。
(1)将西蝉村、和平村合并,设立西蝉村,村委会驻原和平村4组。
(2)将宝珠村、净土村合并,设立净土村,村委会驻原净土村4组。
(3)将永新村、中咀村合并,设立中咀村,村委会驻原永新村3组。
(4)将骑龙村、新建村合并,设立新建村,村委会驻原新建村5组。
(5)将大铧村、冲天村合并,设立冲天村,村委会驻原大铧村2组。
(6)将美满村、茨竹村合并,设立茨竹社区,居委会驻原洪峰乡政府(华青街64号)。
(7)将全新社区、东阁村合并,设立全新社区,居委会驻原全新社区5组。
(8)将卓家社区、石顶村合并,设立石顶社区,居委会驻原卓家社区1组。

(十七)彰加镇
1.保留设置的村3个、社区3个。
(1)连新村,村委会驻连新村1组。
(2)铁炉村,村委会驻铁炉村1组。
(3)潘家村,村委会驻潘家村3组。
(4)磨子社区,居委会驻磨子社区4组。
(5)楼影社区,居委会驻楼影社区6组。
(6)朝凤社区,居委会驻朝凤社区9组。
2.调整设置的村7个。
(1)将铧炉村、金峰村合并,设立铧炉村,村委会驻原铧炉村2组。
(2)将清河村、雄家村合并,设立铁牛村,村委会驻原雄家村4组。
(3)将明月村、农权村合并,设立明月村,村委会驻原明月村3组。
(4)将礼周村、张庙村合并,设立礼周村,村委会驻原礼周村1组。
(5)将德意村、黄岭村合并,设立德意村,村委会驻原德意村4组。
(6)将银钱村、徐庙村合并,设立徐庙村,村委会驻原徐庙村1组。
(7)将天仙村、黄桷村合并,设立促进村,村委会驻原促进乡政府(促进街1号)。

(十八)满井镇
1.保留设置的村2个。
(1)友好村,村委会驻友好村3组。
(2)福桥村,村委会驻福桥村1组。
2.调整设置的村4个、社区3个。
(1)将战斗村、五福村合并,设立元正村,村委会驻原战斗村1组。
(2)将高家村、朝阳村合并,设立高家村,村委会驻原朝阳村1组。
(3)将胜利村、石碑村合并,设立胜利村,村委会驻原胜利村1组。
(4)将安乐村、努力村合并,设立安乐村,村委会驻原安乐村5组。
(5)将龙泉社区、金塘社区合并,设立龙泉社区,居委会驻原龙泉社区1组。
(6)将广桥社区、半山村、云井村合并,设立云锦社区,居委会驻原广桥社区2组。
(7)将踏桥社区、辉煌村、仓田村合并,设立兆嘉社区,居委会驻原踏桥社区8组。

(十九)新店镇
1.保留设置的村2个。
(1)能仁村,村委会驻能仁村5组。
(2)高星村,村委会驻高星村2组。
2.调整设置的村6个、社区2个。
(1)将黄祠村、东君村合并,设立黄祠村,村委会驻原黄祠村1组。
(2)将天国村、福堂村合并,设立福堂村,村委会驻原天国村2组。
(3)将玉皇村、解放村合并,设立解放村,村委会驻原解放村2组。
(4)将新文村、三星村合并,设立三星村,村委会驻原三星村5组。
(5)将双埝村、岳王村合并,设立双埝村,村委会驻原岳王村1组。
(6)将双河村、书房村合并,设立双河村,村委会驻原双河村5组。
(7)将周笼社区、龙台社区、红卫村合并,设立中农社区,居委会驻原龙台社区6组。
(8)将新隆社区、板桥村、东桥村合并,设立新店社区,居委会驻原东桥村4组。

(二十)始建镇
1.保留设置的村1个、社区2个。
(1)马湖村,村委会驻马湖村5组。
(2)杏花社区,居委会驻杏花社区3组。
(3)荣盛社区,居委会驻荣盛社区2组。
2.调整设置的村2个、社区4个。
(1)将古耳村、大河村合并,设立大河村,村委会驻原大河村3组。
(2)将杨泗村、柏山村合并,设立柏山村,村委会驻原杨泗村4组。
(3)将高咀村、柳树村合并,设立建新社区,居委会驻原高咀村4组。
(4)将叶合村、通江村合并,设立来凤社区,居委会驻原叶合村3组。
(5)将文武村、营山社区合并,设立营山社区,居委会驻原营山社区6组。
(6)将太山村改为社区,设立太山社区,居委会驻原太山村8组。

(二十一)大化镇
1.保留设置的村1个、社区2个。
(1)曹河村,村委会驻曹河村9组。
(2)华兴社区,居委会驻华兴社区华兴家园华兴路。
(3)水利社区,居委会驻水利社区3组。
2.调整设置的村4个、社区1个。
(1)将龙门村、下坝村、前进村合并,设立龙门村,村委会驻原龙门村3组。
(2)将黎明村、明朗村合并,设立松林村,村委会驻原明朗村2组。
(3)将青杠村、英雄村合并,设立英雄村,村委会驻原青杠村3组。
(4)将正义村、红塔村合并,设立正义村,村委会驻原正义村8组。
(5)将劳动村、寒保社区合并,设立劳动社区,居委会驻华兴家园华兴路。

(二十二)慈航镇
1.保留设置的村2个。
(1)新田村,村委会驻新田村2组。
(2)永勤村,村委会驻永勤村4组。
2.调整设置的村3个、社区3个。
(1)将雨台村、庆余村合并,设立庆余村,村委会驻原雨台村3组。
(2)将大塘村、藕塘村合并,设立勤乐村,村委会驻原勤乐乡政府(原大塘村1组)。
(3)将夏家村、楼房村合并,设立月桥村,村委会驻原月桥乡政府(原楼房村7组)。
(4)将市合社区、白龙社区合并,设立白龙社区,居委会驻原白龙社区3组。
(5)将观音社区、余家村合并,设立观音社区,居委会驻原观音社区2组。
(6)将三台社区、背坳村合并,设立三台社区,居委会驻原三台社区4组。

(二十三)谢安镇
1.保留设置的村2个、社区1个。
(1)扎林村,村委会驻扎林村4组。
(2)白村村更名为鸭池村,村委会驻原白村村2组。
(3)灵芝社区,居委会驻灵芝社区7组。
2.调整设置的村5个。
(1)将新民村、染房村、丰收村合并,设立新民村,村委会驻原新民村2组。
(2)将三顾村、葫芦村合并,设立三顾村,村委会驻原三顾村3组。
(3)将塘村村、白沙村合并,设立白沙村,村委会驻原白沙村1组。
(4)将永丰村、红英村合并,设立红英村,村委会驻原红英村6组83号。
(5)将华阳村、朝辉村合并,设立华阳村,村委会驻原华阳村5组。

(二十四)珠嘉镇
1.保留设置的村1个。
棚村村,村委会驻棚村村1组。
2.调整设置的村1个、社区2个。
(1)将金光村、志气村合并,设立顺龙村,村委会驻原金光村2组。
(2)将笔水社区、国和村合并,设立三溪社区,居委会驻原国和村2组。
(3)将踏水村、园山村合并,设立花园社区,居委会驻原踏水村2组。

(二十五)曹家镇
1.保留设置的村1个、社区2个。
(1)水星村,村委会驻水星村10组。
(2)梨树社区,居委会驻梨树社区4组28号。
(3)勤劳社区,居委会驻谢山街132号。
2.调整设置的村4个。
(1)将东联村、梨园村合并,设立东联村,村委会驻原梨园村7组。
(2)将井沟村、高河村合并,设立井沟村,村委会驻原井沟村1组。
(3)将清泉村、红艳村合并,设立清泉村,村委会驻原清泉村2组。
(4)将共峨村、李庙村合并,设立共峨村,村委会驻原李庙村李庙街12号。

(二十六)板桥镇
1.保留设置的村1个、社区1个。
(1)乐园村,村委会驻乐园村12组。
(2)月亮社区更名为河口社区,居委会驻原月亮社区10组。
2.调整设置的村3个、社区2个。
(1)将民福村、礼仁村合并,设立民福村,村委会驻原礼仁村4组。
(2)将朱家村、瓦窑村合并,设立朱家村,村委会驻原朱家村4组。
(3)将三帝村、柏树村合并,设立柏树村,村委会驻原柏树村2组。
(4)将桂花社区、青龙村、群力村合并,设立青龙社区,居委会驻原群力村6组。
(5)将团圆村、七一村、付加村合并,设立团圆社区,居委会驻原七一村8组。

(二十七)宝马镇
1.保留设置的社区1个。
决心社区,居委会驻决心社区2组。
2.调整设置的村3个、社区1个。
(1)将洪水村、石缸村合并,设立洪水村,村委会驻原洪水村3组。
(2)将军民村、军农村合并,设立军民村,村委会驻原军民村4组。
(3)将高照村、尖兵村合并,设立高照村,村委会驻原高照村2组。
(4)将小沟村改为社区,设立李家坝社区,居委会驻原小沟村4组。

(二十八)青岗乡
1.保留设置的村1个。
青年村,村委会驻青年村1组。
2.调整设置的村4个。
(1)将双虎村、双店村合并,设立双店村,村委会驻原双店村4组。
(2)将汤家村、群众村合并,设立汤家村,村委会驻原群众村4组。
(3)将发展村、瑞云村合并,设立瑞云村,村委会驻原瑞云村4组。
(4)将盘龙村、邹胡村合并,设立盘龙村,村委会驻原邹胡村3组。

(二十九)虞丞乡
1.保留设置的村3个。
(1)反封村,村委会驻反封村6组。
(2)冒水村,村委会驻冒水村5组。
(3)乐群村,村委会驻乐群村5组。
2.调整设置的村4个。
(1)将同意村、芭蕉村合并,设立同意村,村委会驻原景贤乡政府(老街69号)。
(2)将柏柳村、马贤村合并,设立柏柳村,村委会驻原柏柳村1组。
(3)将前峰村、新村村合并,设立前峰村,村委会驻原前峰村3组。
(4)将丞相村、盐硝村、樊家村合并,设立丞相村,村委会驻原丞相村1组。

(三十)视高街道
1.保留设置的村1个、社区8个。
(1)水源村,村委会驻水源村7组。
(2)五里社区,居委会驻五里社区1组。
(3)十一社区,居委会驻十一社区2组。
(4)百花社区,居委会驻百花社区2组。
(5)老君社区,居委会驻老君社区6组。
(6)花园社区,居委会驻花园社区12组。
(7)奋勇社区,居委会驻大学路67号。
(8)二峨社区,居委会驻二峨社区5组。
(9)府河社区,居委会驻天府新区正兴街道下河边街118号。
2.调整设置的村2个、社区9个。
(1)将新安村、七仓村合并,设立新安村,村委会驻原新安村3组。
(2)将新一村、罗家村合并,设立新明村,村委会驻原新一村4组。
(3)将水铺社区、鱼塘社区合并,设立清水铺社区,居委会驻原水铺社区康乐大道200号。
(4)将视高铺社区、河心社区、兴家社区合并,设立视高铺社区,居委会驻原兴家社区新能源路18号。
(5)将青林社区、桂花社区合并,设立青林社区,居委会驻原桂花社区3组。
(6)将红沙社区、共和社区合并,设立团结社区,居委会驻原共和社区5组。
(7)将南桥社区、金白社区合并,设立南桥社区,居委会驻原金白社区9组。
(8)将大坡社区、石鼓花海社区合并,设立大坡社区,居委会驻原大坡社区8组。
(9)将五星社区、舒坪社区合并,设立永兴社区,居委会驻原五星社区7组。
(10)将洪塘社区、花椒村5至8组合并,设立洪塘社区,居委会驻原洪塘社区仁义大道82号。
(11)将白蜡村、花椒村1至4组合并,设立里仁社区,居委会驻原白蜡村3组。

(三十一)贵平镇
1.保留设置的村6个、社区2个。
(1)火花村,村委会驻火花村5组。
(2)升龙村,村委会驻升龙村6组。
(3)龙岩村,村委会驻龙岩村10组。
(4)粮丰村,村委会驻粮丰村4组。
(5)贵坪村,村委会驻贵坪村7组。
(6)林河村,村委会驻林河村6组。
(7)南华社区更名为观寺社区,居委会驻原南华社区观勤路1号。
(8)向荣社区更名为向家社区,居委会驻原向荣社区11组。
2.调整设置的村8个。
(1)将彻底村、合力村合并,设立中岗村,村委会驻原彻底村1组。
(2)将翻水村、兰图村合并,设立龙江村,村委会驻原翻水村8组。
(3)将天宫村、高举村合并,设立天宫村,村委会驻原高举村2组。
(4)将静宁村、白发村合并,设立静宁村,村委会驻原静宁村1组。
(5)将平安村、六角村合并,设立平安村,村委会驻原六角村3组。
(6)将石子村、槐树村合并,设立三峨村,村委会驻原石子村1组。
(7)将庆祝村、勤俭村合并,设立庆祝村,村委会驻原勤俭村4组。
(8)将火炬村、雄心村合并,设立火炬村,村委会驻原雄心村4组。

(三十二)高家镇
1.保留设置的村2个、社区1个。
(1)石青村,村委会驻石青村7组。
(2)集中村,村委会驻集中村7组。
(3)花园社区,居委会驻花园社区3组。
2.调整设置的村5个、社区2个。
(1)将千丘村、宝峰社区7、8组合并,设立千丘村,村委会驻原千丘村5组。
(2)将英头村、普贤村合并,设立鹰头村,村委会驻原英头村4组。
(3)将战胜村、长江村、罗汉村6至10组合并,设立金河村,村委会驻原长江村4组。
(4)将罗汉村1至5组、安全村合并,设立罗汉村,村委会驻原安全村5组。
(5)将六一村、土门村、玛瑙村合并,设立中坝村,村委会驻原六一村2组。
(6)将正华社区、庆丰村合并,设立双河社区,居委会驻原庆丰村3组。
(7)将宝峰社区1至6组、毛坝村合并,设立鳌陵社区,居委会驻原宝峰社区2组。
[ 此帖被轨道部在2021-02-26 22:30重新编辑 ]
中北海-主动承担部分中南海职能
快速回复
限1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