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
2004年,为实现武汉三镇均衡发展,加快汉阳地区建设,中共武汉市委、武汉市
人民政府作出了开发建设武汉新区的重要决策。即所谓的“
汉阳新区”。2月,成立武汉新区开发建设指挥部。武汉新区以“两江一路”(即长江、汉水、外环线)围合的扇形区域为规划范围,面积368平方公里。武汉新区在
行政范围上包含现在的汉阳区、武汉
经济技术开发区和蔡甸区的一部分。同年的武汉市人民政府政府工作报告指出:“着眼于三镇功能互补和均衡发展,集中开发
汉阳新区(即武汉新区)。启动汉江南岸、四新地区综合开发,加快建设梅子路,形成‘干'字型开发建设格局”。2009年12月31日,中共武汉市委、武汉市人民政府作出理顺武汉新区
管理体制、加快武汉新区核心区——
四新地区建设和发展的决定,进一步明确发挥武汉新区开发建设指挥部宏观组织、协调作用,发挥汉阳区主体作用和武汉新区建设开发投资有限公司投融资平台作用,成立
武汉四新生态新城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享受市级土地管理、建设、招商等管理及审批权限。2010年6月,武汉四新生态新城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正式成立。
2013年11月,武汉市政府称“正在研究早日申报成立以光谷为中心的国家级新区”,即所谓的“
光谷新区”。
2015年9月,武汉市政府称:武汉市拟申报的国家级新区主要在武汉长江以北的地区,涵盖了武汉主要的空港、陆港、水港,计划以“
武汉长江新区”为名来申报。规划研究面积1230平方公里,一期申报500平方公里,包括江岸区、江汉区和硚口区等汉口城区,以及东西湖区、黄陂区和新洲区的部分区域。 是年10月,武汉市委托
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编制完成 《武汉长江新区总体
方案 (送审稿)》。武汉长江新区总体布局为“一核三城、三港三带”,战略定位是“三区一平台”。“一核为汉口中央活力区;三城为吴家山新城、盘龙新城、阳逻产业新城;三港为依托武汉天河机场的空港经济区,依托阳逻港的水港经济区,依托武汉铁路集装箱转运中心的陆港经济区;三带,为带动周边区域发展的沿长江经济带、沿汉江生态带、大别山振兴带。“三区一平台”,即:长江经济带和“一带一路”的战略承载区、国家全面创新改革试验的先行区、港产城联动的绿色发展示范区、中部地区国际化的综合服务平台。12月,湖北省委省政府正式向国务院申报长江新区。
2016年,在湖北省有关部门的协调下,武汉临空经济区和长江三峡(宜昌)新区两地被打包成全新的申报方案,两块区域联合申报国家级新区。但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要求国家级新区在地理上必须连片、不能拆分,要有明确的边界闭合点。
2017年6月,中共湖北省第十一次党代会:“支持武汉规划建设国家级长江新区”。
(其后的申报国家级长江新区有关新闻报道,本帖不再录)武汉长江新城
2017年1月,中共武汉市第十三次代表大会作出“启动规划建设长江新城的决定”。7月17日,武汉市人民政府正式公布长江新城选址,长江新城位于武汉中北部,将分三期建设。近期,起步区位于谌家矶—武湖区块,具体方位是:东至武湖泵站河,南至长江北岸,西至滠水河、府河,西南至张公堤路,北至江北铁路,约30到50平方公里,中期发展区100平方公里,远程控制区500平方公里。7月27日,成立武汉长江新城党工委管委会筹备组。8月23日,武汉市人民政府作出对长江新城实施五管控的临时性行政措施。9月6日,湖北省编制委员会批准(鄂编文〔2017〕32号):同意设立中共武汉市委武汉长江新城工作委员会、武汉长江新城管理委员会,分别为中共武汉市委、市人民政府派出机构,统筹武汉长江新城的规划建设。武汉长江新城党工委、管委会实行一个机构两块牌子,机构规格为武汉市属正局级。武汉长江新城起步区由江岸区的谌家矶片区和黄陂区的武湖片区构成。
长江新城管理体制:“一体制、两机制、一平台”。一个体制,武汉长江新城管理委员会,统领长江新城规划建设管理工作。两个机制,指“区域股份合作制”和“经社分开、统分结合”的运行机制。区域股份合作制是指武汉长江新城起步区规划范围内各城区按股份分享权益,承担责任,形成区域“利益共享、责任共担”的股份合作制度。“经社分开、统分结合”的运行机制。
“经社分开”:主要是指经济事务管理由武汉长江新城管委会和市直相关职能部门承担;社会事务管理由武汉长江新城属地党委政府承担。武汉长江新城管委会及其下设的综合局、发展局,主要承担经济事务管理,集中精力抓新城规划建设、产业布局、招商引资、生态保护等协调督促落实;各项社会事务管理,包括征地拆迁、社会稳定、人口管理、基层组织建设等分别由江岸、黄陂区属地党委政府负责。“统分结合”,主要是指经济事务管理,由武汉长江新城管委会统筹协调,由市直职能分管部门分头承担完成。比如:武汉长江新城建设项目的土地规划审批由市国土规划局承担办理,项目审批手续由市发改委承担办理,环保手续审批由市环保局承担办理。一个平台,选一家现有武汉市属国有投融资公司,按照“政府支持、市场运作、专业运营、良性循环”的原则,统筹资源调度,优化资源配置,承担新城投融资平台功能。
长江新城则是在国家未正式批准长江新区前,武汉市经过人大决议,自己规划建设的城市拓展区。长江新城与长江新区高度重合,其目的就是在新区批准前,先行规划和建设,为新区建设打好基础。长江新城起止范围为南抵长江、北至318国道、西至滠水河(府河、张公堤路)、东至倒水河,面积约554.6平方公里,其中黄陂区313.75K㎡,占56.57%。涵盖武湖、三里、大潭全部和滠口、前川、六指部分区域,共109个行政村、5个社区,总人口22万人。其中起步区29.24K㎡,黄陂16.68K㎡,占57.05%,涉及滠口街大小南湖及武湖江北铁路以南、泵站河以西区域;中期发展区面积100K㎡,黄陂87K㎡,占87%,涵盖武湖全部和三里、大潭部分区域。根据国家关于东中西部地区申报国家级新区的不同条件,上述长江新城范围内人口,经济指标有所不足,据此,申报的长江新区适当增加了部分区域,即将黄陂腾龙大道(滨湖路)以南、府河以北、机场高速以东的滠口、盘龙城部分区域,以及新洲双柳的沿江区域纳入了长江新区的范畴。 2018年11月,《武汉长江新城总体规划(2017-2035年)》通过武汉市规委会审查。
2019年8月,武汉市人民政府批复《武汉长江新城起步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武汉长江新城起步区规划范围东至武湖泵站河,南至长江北岸,西至滠水河、府河,西南至张公堤路,北至四环线,面积约58.8平方公里。
武汉长江新区
2022年2月27日,湖北省人民政府发出《关于设立武汉长江新区的批复》。28日,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举行武汉长江新区成立大会,武汉长江新区揭牌。
3月31日,湖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关于武汉长江新区行政管理等有关事项的决定》(节选):武汉长江新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长江新区管委会)为省人民政府的派出机构,委托武汉市人民政府管理,负责武汉长江新区的规划、建设、管理和服务等工作。长江新区管委会行使相应的武汉市市级管理权限和部分省级管理权限,其权责清单由省、武汉市人民政府制定并向社会公布,根据新区发展需要实行动态调整。武汉长江新区的范围,是指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的跨武汉市江岸区、黄陂区、新洲区等
行政区的部分区域。
4月28日,中共武汉市委常委会通过《中共武汉长江新区工作委员会武汉长江新区管理委员会机构编制方案》:创新长江新区管理体制机制,是加快推动长江新区规划建设的重要保障,要体现
“经社一体”要求,在强化经济管理和投资服务职能的基础上,切实扛起城市建设和
社会事务管理职责。
其后(具体时间待考),中央编办、湖北省编委批准,设立中共武汉长江新区工作委员会、武汉长江新区管理委员会。
约7月-8月间,撤销中共武汉长江新城工作委员会武汉长江新城管理委员会,正式运行中共武汉中共武汉长江新区工作委员会、武汉长江新区管理委员会。
根据托管方案,武汉长江新区党工委管委会逐步对以下区域进行托管,至迟至2023年7月已完成托管。
谌家矶街道六指街道三里桥街道武湖街(场)大潭办事处阳逻街道仓埠街道阳逻开发区 托管范围参见:
执法先普法 长江新区开展7月“拆违进村湾(社区)”普法宣传活动
武汉长江新区各街道推动宣教月活动走深走实
长江新区将加快与新洲、黄陂两区托管移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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