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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小狼:我认为应该缩省扩县,超过5000万人的省拆分,少于50万人的县合并,形成全国40个省,每省40个县或州,县50万人,州200万人,州县平行但权限有所不同,都归省直辖。州县以下地方自治。 (2013-12-05 12:26)
冰水:2046年后香港会何去何从?香港的地位不可能就此降低,所以只能其他地区的地位抬高到和香港一样的位置。这也是县谋取改市,县级市谋取改地级市,地级市谋取改副省级直辖市的最高追求。现在信息技术这么发达,国直辖县也未尝不可。省应该化为中央政府在地方的派出单位,协调各县之间 .. (2013-12-04 2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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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下求索:原则上反对并县,县是中国政区的基础不可轻易动摇,县以上随意组合无所谓。非要并县也要限制在十分之一以内。你说的50万以下的县实在太多了,估计全国三分之二的县都中枪,如何凑够一千六百个县?10万以下还差不多。 (2013-12-06 13:01)
小小狼:50万左右是东部地区的标准,中西部可以相应打折,比如中部8折40万左右,西部6折30万左右,边疆少民地区4折20万左右。我讨论的是以东部为例子。而且也不是说凡是少于50万的全都合并,我是要调整之后县的人口在50万左右,如果两个县都是40多万,那合并不就成80.90万了吗,那就不符 .. (2013-12-09 13:20)
上下求索:还是太多了,中东部山区小县十几万、不到十万的多了去了,西部疆青藏地区几千、一两万很普遍。我觉得东部平原地区可以设50万,中部(包括川渝陕宁云贵陇东)40万。中东部山区20万就可以了,部分海岛山区县可以合并,但幅度不能太大。疆青藏地区(包括川西河西内蒙牧区)设5万就可 .. (2013-12-09 17: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