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沈阳·新民·辽中·康平·法库)【续】●2007年 ★2007年1月19日,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调整沈阳市部分行政区划的批复》(辽政[2007]18号)批准:
沈阳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撤销沈北新区、于洪区等6个乡镇分别设立街道办事处的请示》(沈政[2006]269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沈北新区:同意撤销沈北新区财落镇、道义镇建制,保留财落街道办事处、道义街道办事处建制,其所辖行政区域和政府驻地不变,实行街道管村体制;同意撤销沈北新区虎石台镇、蒲河镇,分别设立虎石台、蒲河街道办事处,其所辖行政区域和政府驻地不变,实行街道管村体制。
二、于洪区:同意撤销于洪区翟家镇、大青中朝友谊乡,分别设立翟家街道办事处、大青中朝友谊街道办事处,其所辖行政区域和政府驻地不变,实行街道管村体制。
沈北新区原道义镇由沈阳蒲河新城和沈阳道义经济开发区双重托管,原虎石台镇由沈阳蒲河新城和沈阳虎石台经济开发区双重托管,调整后的道义街道办事处仍由蒲河新城和沈阳道义经济开发区双重托管,调整后的虎石台街道办事处仍由蒲河新城和沈阳虎石台经济开发区双重托管。该区域在区划建制上仍属沈北新区。
于洪区原翟家镇、大青中朝友谊乡由铁西新区暨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事实托管,调整后的翟家街道办事处、大青中朝友谊街道办事处仍由铁西新区暨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事实托管。
大青中朝友谊街道办事处牌子上的实际名称为“沈阳市铁西区大青街道办事处”,无“中朝友谊”4个字。
★2007年1月31日,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调整沈阳市于洪区部分行政区划的批复》(辽政[2007]21号)批准:
沈阳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撤销于洪区马三家镇等5个乡镇分别设立街道办事处的请示》(沈政[2006]184号)收悉。
同意撤销于洪区马三家镇、平罗镇、大潘镇、大兴朝鲜族乡建制,保留马三家街道办事处、平罗街道办事处、大潘街道办事处、大兴街道办事处建制,其所辖行政区域和政府驻地不变,实行街道管村体制;同意撤销于洪区造化镇,设立造化街道办事处,其所辖行政区域和政府驻地不变,实行街道管村体制。
于洪区原大潘镇由细河经济区事实托管,调整后的大潘街道办事处仍由细河经济区事实托管。
★2007年3月30日,辽宁省人民政府(辽政[2007]65号)文件批准:
同意撤销东陵区白塔堡镇、桃仙镇、深井子镇,分别设立白塔街道办事处、桃仙街道办事处、深井子街道办事处。
白塔街道办事处仍由沈阳满融经济区托管,桃仙街道办事处仍由沈阳航空经济区托管。
★2007年4月:
以沈阳市和平区位于浑河以南的部分为基础,设立沈阳长白岛管理区,设有沈阳长白岛管理委员会,以和平区长白街道办事处(包括暂时未经正式批准设立但已事实存在的沈水湾街道办事处)为沈阳长白岛管理区管理区域。
沈阳长白岛管理委员会为沈阳市人民政府派出机构,享有部分市级经济管理权限。
沈阳长白岛管理区托管和平区长白街道办事处(包括暂时未经正式批准设立但已事实存在的沈水湾街道办事处),共有9个社区居民委员会。该区域在区划建制上仍属和平区。
沈阳市和平区沈水湾街道办事处于2006年7月28日事实设立,2007年11月20日沈阳市人民政府(沈政[2007]247号)文件正式批准设立。在2007年4月设立设立沈阳长白岛管理委员会的时候,沈水湾街道办事处是未经正式批准设立就事实存在的“黑”街道办事处。在沈水湾街道办事处正式设立后,仍由沈阳长白岛管理区托管。
★2007年,沈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调整沈辽路、杨士街道办事处行政管辖范围的批复》(沈政[2007]103号)批准:
以南阳湖街为界调整沈阳市于洪区沈辽路街道办事处和杨士街道办事处的行政管辖范围,具体是:
1.沈辽路街道办事处行政管辖范围南起于洪区与苏家屯区分界线浑河中心线,北至沈辽路,东起长大铁路线,西至南阳湖街,辖域面积为10.43平方千米。
2.杨士街道办事处行政管辖范围南起于洪区与苏家屯区分界线浑河中心线,北至沈辽路,东起南阳湖街,西至三环绕城高速公路,辖区面积14.75平方千米。
★2007年6月25日,沈阳市人民政府批准:
铁西新区和沈阳细河经济区合署办公。以于洪区大潘街道办事处、高花镇、彰驿站镇的全部行政区域,辽中县新民屯镇、长滩镇、四方台镇的全部行政区域,于洪区沙岭街道办事处的部分行政区域,辽中县杨士岗镇、刘二堡镇的部分行政区域,新民市胡台镇的部分行政区域,即沈阳细河经济区(区域面积356平方千米)并入铁西新区暨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于洪区大潘街道办事处、高花镇、彰驿站镇以及辽中县新民屯镇、长滩镇、四方台镇在建制上由铁西新区暨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托管。
区划调整后,铁西区理论区域面积仍为40平方千米,铁西新区实际管辖总区域面积484平方千米,其中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辖区域面积444平方千米(含细河经济区356平方千米)。
☆2010年4月,辽宁省人民政府(辽政[2010]93号、104号)文件正式批准沈阳市于洪区部分行政区域(含上述铁西新区部分代管区域)划归铁西区。辽中县和新民市境内原由铁西新区代管的部分行政区域继续由铁西区暨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托管,正式区划仍分别隶属辽中县和新民市。
★2007年6月27日,沈阳市人民政府批准:
将沈阳辽中经济开发区更名为沈阳近海经济区。
★2007年7月16日,沈阳市人民政府(沈政[2007]160号)文件批准:
同意皇姑区进行街道办事处调整,将原有20个街道办事处调整为10个街道办事处。
一、同意撤销崇山、长江、陵北、黑龙江、向工、泰山、亚明、怒江、昆山、克俭10个街道办事处。
二、同意设立新的10个街道办事处。
1.黄河街道办事处:将黄河街道办事处、崇山街道办事处金沙江街以东部分、长江街道办事处金沙江街珠江街以东部分合并,组成新的黄河街道办事处。其四至为:东起北陵大街,南至昆山中路,西至金沙江街、珠江街,北至崇山中路。区域面积3.13平方千米,总人口10.81万人。辖13个社区居民委员会,办公地址在岐山中路13巷13号。
2.三台子街道办事处:将三台子街道办事处和陵北街道办事处合并,组成新的三台子街道办事处。其四至为:东起皇姑区与于洪区交界线;南至皇姑区与于洪区交界线、白山东路;西至黄河北大街;北至皇姑区与于洪区交界线。区域面积14.92平方千米,总人口9.95万人。辖12个社区居民委员会,办公地址在陵北街12-3号。
3.辽河街道办事处:将辽河街道办事处、黑龙江街道办事处合并,组成新的辽河街道办事处。其四至为:东起陵东街、陵园街、新开河;南至皇姑区与沈河区铁路交界线;西至北陵大街;北至泰山路、陵东街121巷。区域面积3.69平方千米,总人口13.14万人。辖14个社区居民委员会。办公地址在宁山东路54号。
4.明廉街道办事处:将明廉街道办事处、向工街道办事处合并,组成新的明廉街道办事处。其四至为:东起塔湾街;南至皇姑区与铁西区铁路交界线;西至皇姑区与于洪区交界线;北至皇姑区与于洪区交界线。区域面积1.84平方千米,总人口8.99万人。辖10个社区居民委员会,办公地址在锦水街1号。
5.新乐街道办事处:将新乐街道办事处、泰山街道办事处合并,组成新的新乐街道办事处。东起黄河北大街、新开河(友谊宾馆至泰山路之间段)、北陵大街;南至崇山中路、皇姑区与于洪区交界线;西至怒江街、皇姑区与于洪区交界线;北至新开河、皇姑区与于洪区交界线、黄山路、泰山路(新开河东至北陵大街之间段)。区域面积3.11平方千米,总人口8.85万人。辖11个社区居民委员会,办公地址在泰山路69-58号。
6.华山街道办事处:将华山街道办事处、亚明街道办事处合并,组成新的华山街道办事处。东至珠江街,南至区界,西至同江街、延河街,北至昆山西路、昆山中路。区域面积1.33平方千米,总人口7.25万人。辖9个社区居民委员会,办公地址在步云山路53号。
7.塔湾街道办事处:将塔湾街道办事处昆山西路以北部分、怒江街道办事处、长江街道办事处金沙江街珠江街以西部分合并,组成新的塔湾街道办事处。其四至为:东起金沙江街、珠江街;南至昆山中路、昆山西路;西至塔湾街;北至崇山西路、崇山中路。区域面积2.51平方千米,总人口7.60万人。辖6个社区居民委员会,办公地址在怒江街77号。
8.寿泉街道办事处:将寿泉街道办事处、塔湾街道办事处昆山西路以南部分合并,组成新的寿泉街道办事处。其四至为:东起延河街、同江街;南至皇姑区与铁西区铁路交界线;西至塔湾街;北至昆山西路。区域面积1.68平方千米,总人口3.18万人。辖6个社区居民委员会,办公地址在淮河南街11-1号。调整后的寿泉街道地域面积、人口规模相对较小,主要考虑为机车车辆厂搬迁改造预留空间。
9.三洞桥街道办事处:将三洞桥街道办事处、昆山街道办事处、克俭街道办事处合并,组成新的三洞桥街道办事处。其四至为:东起北陵大街;南至皇姑区与和平区、铁西区铁路交界线;西至珠江街;北至昆山中路。区域面积1.90平方千米,总人口7.96万人。辖10个社区居民委员会,办公地址在闽江街80号。
10.舍利塔街道办事处:原太平街道办事处更名。其四至为:东至怒江街、皇姑区与于洪区交界线;南至崇山西路、皇姑区与于洪区交界线;西至皇姑区与于洪区交界线;北至皇姑区与于洪区交界线。区域面积6.79平方千米,总人口7.61万人。辖9个社区居民委员会,办公地址不变。
★2007年7月26日,沈阳市人民政府(沈政[2007]166号)文件批准:
同意于洪区设立西三环街道办事处及部分街道办事处区划调整(涉及调整的区域均由铁西新区事实管辖)。
一、同意增设西三环街道办事处,该街道四至范围:东起沈大高速公路,南至开发区十九号路,西至高明、共和、得胜、曹家等4个村民委员会东界,北至京沈铁路线;区域面积6.7平方千米,辖2个村民委员会、2个社区居民委员会,人口8.68万人。
二、同意对大青中朝友谊、翟家街道办事处进行区划调整。
1.大青中朝友谊街道办事处划出张士、宁官、余良、后谟4个村民委员会和宁官、军营2个社区居民委员会。其中张士、宁官2个村民委员会和宁官、军营2个社区居民委员会划入新增设的西三环街道办事处。调整后的大青中朝友谊街道办事处区域面积13.26平方千米,辖10个村民委员会,人口1.68万人。
2.翟家街道办事处划入余良、后谟2个村民委员会。调整后的翟家街道办事处区域面积46.41平方千米,辖13个村民委员会、1个社区居民委员会,人口5.15万人。
西三环街道办事处、大青中朝友谊街道办事处、翟家街道办事处由铁西新区暨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托管。
☆2010年4月,辽宁省人民政府(辽政[2010]93号、104号)文件正式批准沈阳市于洪区部分行政区域(含上述铁西新区代管区域)划归铁西区。
★2007年9月,沈阳市人民政府批准:
设立沈阳大工业区,以于洪区于洪、沙岭、平罗、马三家、造化、大兴等街道办事处的全部或部分区域为沈阳大工业区的管理区域。沈阳大工业区不是正是行政区。沈阳大工业区管理委员会暂驻于洪区黄海路。
☆2008年2月(?),沈阳大工业区正式挂牌成立。
★2007年10月26日,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辽宁省中心镇的通知》公示:
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2001年辽宁省人民政府确定100个省级中心镇以来,在各级政府的努力下,省级中心镇经济和社会有了长足发展,城镇规划、建设、管理水平不断提高,功能不断完善,有效发挥了区域社会、经济、文化中心的作用,带动了周边村镇的发展。
为促进全省县域经济快速发展,有效发挥中心镇的辐射和示范作用,辽宁省人民政府决定对部分省级中心镇进行调整。各级政府要加强对中心镇的规划建设管理,加大对中心镇基础设施建设投入,提高其对周边地区的辐射带动能力,全面推进我省县域经济的发展。
附件:辽宁省100个中心镇名单
一、沈阳市(9个):康平县康平镇、法库县法库镇、辽中县辽中镇、苏家屯区陈相镇、新民市前当堡镇、辽中县茨榆坨镇、东陵区祝家镇、苏家屯区姚千户屯镇、新民市大民屯镇。
二、大连市(10个):金州区大魏家镇、瓦房店市炮台镇、瓦房店市复州城镇、瓦房店市老虎屯镇、普兰店市安波镇、普兰店市皮口镇、庄河市黑岛镇、庄河市明阳镇、庄河市青堆子镇、长海县大长山岛镇。
三、鞍山市(11个):台安县台安镇、岫岩满族自治县岫岩镇、海城市西柳镇、海城市南台镇、海城市腾鳌镇、海城市牛庄镇、海城市牌楼镇、台安县高力房镇、岫岩满族自治县县偏岭镇、千山区汤岗子镇、岫岩满族自治县县新甸镇。
四、抚顺市(7个):清原满族自治县县清原镇、新宾满族自治县县新宾镇、抚顺县石文镇、新宾满族自治县县南杂木镇、清原满族自治县县红透山镇、新宾满族自治县县永陵镇、清原满族自治县县草市镇。
五、本溪市(5个):桓仁满族自治县县桓仁镇、本溪满族自治县县小市镇、桓仁满族自治县县华来镇、本溪满族自治县县草河口镇、溪湖区火连寨镇。
六、丹东市(6个):宽甸满族自治县县宽甸镇、东港市前阳镇、东港市孤山镇、凤城市赛马镇、凤城市通远堡镇、宽甸满族自治县县灌水镇。
七、锦州市(8个):黑山县黑山镇、义县义州镇、北镇市沟帮子镇、凌海市双羊镇、黑山县新立屯镇、义县七里河镇、北镇市中安镇、凌海市娘娘宫镇。
八、营口市(6个):大石桥市高坎镇、大石桥市沟沿镇、大石桥市水源镇、盖州市万福镇、鲅鱼圈区熊岳镇、鲅鱼圈区芦屯镇。
九、阜新市(5个):阜新蒙古族自治县阜新镇、彰武县彰武镇、阜新蒙古族自治县泡子镇、阜新蒙古族自治县福兴地镇、彰武县五峰镇。
十、辽阳市(6个):辽阳县首山镇、辽阳县刘二堡镇、灯塔市佟二堡镇、灯塔市铧子镇、辽阳县河栏镇、灯塔市罗大台镇。
十一、铁岭市(8个):铁岭县新台子镇、铁岭县凡河镇、开原市庆云堡镇、昌图县昌图镇、昌图县八面城镇、西丰县西丰镇、西丰县郜家店镇、调兵山市晓南镇。
十二、朝阳市(7个):北票市宝国老镇、凌源市三十家子镇、建平县黑水镇、朝阳县柳城镇、喀喇沁左翼蒙古族自治县大城子镇、龙城区大平房镇、双塔区桃花吐镇。
十三、盘锦市(5个):大洼县大洼镇、盘山县太平镇、盘山县高升镇、大洼县田庄台镇、盘山县沙岭镇。
十四、葫芦岛市(7个):绥中县绥中镇、建昌县建昌镇、兴城市东辛庄镇、绥中县万家镇、绥中县高岭镇、兴城市沙后所镇、连山区高桥镇。
★2007年11月1日,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调整沈阳市东陵区部分乡镇行政区划的批复》(辽政[2007]196号)批准:
沈阳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撤销东陵区祝家屯镇、李相镇分别设立街道办事处的请示》(沈政[2007]119号)收悉。
同意撤销东陵区祝家屯镇、李相镇,分别设立祝家街道办事处和李相街道办事处,其所辖行政区域和政府驻地不变,实行街道管村体制。
★2007年11月20日,沈阳市人民政府(沈政[2007]247号)文件批准:
同意沈阳市和平区进行街道办事处调整,将原有21个街道办事处调整为12个街道办事处。
一、同意撤销十四纬路、砂山、胜利、新兴、云集、中华路、民主、南站、吴淞、遂川、园路、北市、北站、北道口14个街道办事处。
二、同意设立新的12个街道办事处。
1.西塔街道办事处:其四至为:东起南京北街,南至北七马路,西及北以铁路线与皇姑区交界线。区域面积为1.15平方千米,人口5.05万人。辖方迪、西铁、图们、安图、纺织、沈纺北6个社区居民委员会,办公地址在安图街3号。
2.北市场街道办事处:其四至为:东起北京街及北三经街与沈河区交界,南至市府大路,西起南京北街,北至铁路线与皇姑区交界线。区域面积1.14平方千米,人口5.58万人。辖皇寺路、总站路、市府路、北市、大庆路、民富6个社区居民委员会,办公地址在营口东路59号。
3.太原街街道办事处:其四至为:东起南京北街、和平北大街,南至南五马路,西以铁路线与铁西区交界线,北至北七马路、北六马路。区域面积3.59平方千米,人口10.167万人。辖沈阳站、正大、枫景、环宇、五环、联营、中山、中华、八一、铁军、民族11个社区居民委员会,办公地址在咸阳路63号。
4.八经街道办事处:其四至为:东起北三经街与沈河区交界线,南至十一纬路,西起南京北街、和平北大街,北至市府大路。区域面积1.78平方千米,人口6.12万人。辖宝环、和平新村、延安里、沈电、蓝翎、桂林、市府7个社区居民委员会,办公地址在北四经街18号。
5.南市场街道办事处:其四至为:东起南三经街与沈河区交界线,南至南五马路和南运河,西起光荣街,北至十一纬路。区域面积1.56平方千米,人口5.84万人。辖八卦街、云集、领事馆、鲁园、群芳、二〇二医院6个社区居民委员会,办公地址在南五经街8-1号。
6.马路湾街道办事处:其四至为:东起光荣街,南至南八马路、宁波路和南湖公园西侧,西起和平南大街,北至光荣街。区域面积1.49平方千米,人口7.40万人。辖长兴、城中花园、电业、嘉兴、省委、四平街、振兴、铁厦8个社区居民委员会,办公地址在四平街5号。
7.新华街道办事处:其四至为:东起南京南街,南至砂阳路,西以铁路线与铁西区交界线,北至南五马路。区域面积2.04平方千米,人口9.86万人。辖新华西、红星、华光、临沂路、南十、平安、同泽、宜春、中兴、砂阳北10个社区居民委员会,办公地址在同泽南街155号。
8.集贤街道办事处:其四至为:东起和平南大街、南湖公园西侧和望湖路,南至浑河,西起南京南街,北至南五马路。区域面积1.88平方千米,人口7.27万人。辖三亚、太平里、光复里、南九、南十,光明、湖畔、鑫贸、辽声9个社区居民委员会,办公地址在和平南大街60-1号。
9.浑河湾街道办事处:其四至为:东起南京南街,南至浑河,西以铁路线与铁西区交界线,北至砂阳路。区域面积3.24平方千米,人口7.23万人。辖南京南、河北、万和、玉屏二、砂山新村、砂阳南、和平湾、水源地8个社区居民委员会,办公地址在玉屏路23号。
10.长白街道办事处:其四至为:东起沈苏快速干道,南至浑南大道,西以铁路线与东陵区交界线,北至浑河。区域面积7.37平方千米,人口1.05万人。辖马总屯、沙岗子、西夹河3个村民委员会,办公地址在夹河路6号。
11.沈水湾街道办事处:其四至为:东与北起金阳大街及浑河,南至浑南大道,西至沈苏快速干道。区域面积6.83平方千米,人口0.59万人。辖上夹河、中夹河、下夹河3个村民委员会,办公地址在长白街125号。
12.南湖街道办事处:区域面积、所辖人口、办公地址不变。辖彩塔街、保安寺、文化路、三好街、中科院、文安路、东大、旺嘉园、新世界9个社区居民委员会,办公地址在文化路20号。
☆上述沈政[2007]247号文件批准的区划调整的实际变动分为以下4个步骤:
一、2005年3月28日:
沈阳市和平区将原21个街道办事处调整为16个:
1.撤销北站街道办事处,将北站街道办事处南京北街以西部分并入西塔街道办事处,将北站街道办事处南京北街以东部分并入北市街道办事处,并将北市街道办事处更名为北市场街道办事处。
2.撤销园路街道办事处和中华街道办事处,合并设立中山街道办事处,并将遂川街道办事处北六马路以南部分并入中山街道办事处。
3.撤销南站街道办事处和民主街道办事处,合并设立太原街道办事处(后更名为太原街街道办事处)。
4.撤销云集街道办事处和十四纬路街道办事处,合并设立南市场街道办事处。
5.撤销胜利街道办事处,并入新华街道办事处。
6.砂山街道办事处南京南街以东部分并入集贤街道办事处。
7.北道口街道办事处、吴淞街道办事处、八经街道办事处、新兴街道办事处、马路湾街道办事处、南湖街道办事处、长白街道办事处未调整。
区划调整后,和平区辖西塔、北道口、北市场、遂川、吴淞、中山、太原、八经、马路湾、南市场、新华、集贤、新兴、南湖、砂山、长白16个街道办事处。
二、2006年7月28日:
调整沈阳市和平区长白街道办事处行政区划,增设沈水湾街道办事处,以长白街道办事处沈苏快速干道以东、浑河以南为沈水湾街道办事处行政区域。长白街道办事处浑河以北划归南湖街道办事处。
区划调整后,和平区辖西塔、北道口、北市场、遂川、吴淞、中山、太原、八经、马路湾、南市场、新华、集贤、新兴、南湖、砂山、长白、沈水湾17个街道办事处。
三、2007年7月13日:
沈阳市和平区将原17个街道办事处调整为12个:
1.西塔街道办事处:原北道口街道办事处南京北街以西部分和吴淞街道北七马路以北部分划入。
2.北市场街道办事处:原北道口街道办事处南京北街以东部分划入。
3.太原街街道办事处:原吴淞街道办事处北七马路以南部分、原新华街道办事处南五马路以北部分、原集贤街道办事处南五马路以北部分和原中山街道办事处划入。
4.八经街道办事处:原遂川街道办事处划入。
5.南市场街道办事处:原马路湾街道办事处光荣街以东部分(二〇二医院社区居民委员会)划入。
6.马路湾街道办事处:原新兴街道办事处南八马路、宁波路和南湖公园西侧以北部分划入。
7.新华街道办事处:原砂山街道办事处砂阳路以北部分划入。
8.集贤街道办事处:原新兴街道办事处南八马路以南部分划入。
9.砂山街道办事处:原砂山街道办事处大部分。
10.南湖街道办事处:未调整。
11.长白街道办事处:未调整。
12.沈水湾街道办事处:未调整。
区划调整后,和平区辖砂山、新华、西塔、八经、马路湾、集贤、南湖、长白、太原街、北市场、南市场、沈水湾12个街道办事处。其中长白街道办事处、沈水湾街道办事处仍由沈阳长白岛管理区托管。
四、2007年11月20日:
将沈阳市和平区砂山街道办事处更名为浑河湾街道办事处。
区划调整后,和平区辖浑河湾、新华、西塔、八经、马路湾、集贤、南湖、长白、太原街、北市场、南市场、沈水湾12个街道办事处。其中长白街道办事处、沈水湾街道办事处仍由沈阳长白岛管理区托管。
★2007年11月20日,沈阳市人民政府《关于于洪区杨士、沈辽路街道办事处更名的批复》(沈政[2007]248号)批准:
同意将于洪区杨士街道办事处更名为南阳湖街道办事处,沈辽路街道办事处更名为城东湖街道办事处。
☆上述沈政[2007]103号、248号文件批准的区划调整的实际变动分为以下若干个步骤。
☆2006年10月13日,于洪新城管理委员会对原杨士街道办事处和沈辽路街道办事处的划分有了新的思考。
一、街道重新划分原则。以南阳湖街为分界线(含滩地面积),东部10.43平方千米为一个街道办事处,西部14.75平方千米为一个街道办事处。
二、村落及人口分布。东部有4个村民委员会、8个社区居民委员会,户籍人口2.6230万人,年内入住新增人口2.3202万人;西部有4个村民委员会、6个社区居民委员会,户籍人口3.6233万人,年内入住新增人口6000人。
☆2006年10月17日,于洪区人事局、于洪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根据于洪新城管委会上报的材料,拟写了《关于于洪新城理顺区域和机构》的意见。
一、关于机构调整。将原沈辽路街道办事处和杨士街道办事处分别更名为新城东街道办事处和新城西街道办事处。以南阳湖街为分界,在分界以东设立新城东街道办事处,分界以西设立新城西街道办事处。新城东街道办事处下辖汪家村民委员会、大堡村民委员会、李官村民委员会、肉鸡示范场、路南等2个社区居民委员会,以及于台村民委员会和科研村民委员会的局部行政区域,常住人口约3万人,辖区面积约9.23平方千米。新城西街道办事处下辖杨士村民委员会、甘官村民委员会、富官村民委员会、上沙村民委员会、金沙村村民委员会、公相社区居民委员会,以及于台村民委员会和科研村民委员会的局部行政区域,常住人口约3万人,辖区面积约10.45平方千米。
二、关于于洪新城的组织架构。新城东街道办事处和新城西街道办事处是于洪区人民政府的派出机构,在于洪新城管理委员会领导下,负责本辖区内党的工作、经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社区建设、城市管理、维护稳定、安全和社会事务等工作。
☆2006年12月21日,沈阳市于洪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于洪新城理顺区域和机构设置的通知》(沈于编[2006]64号)公示:
根据中国共产党沈阳市于洪区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及沈阳市于洪区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精神要求,经沈阳市于洪区机构编制委员会2006年12月20日第四次会议研究决定,对拟写的前期起草的意见稿进行部分修改。
一、将原拟定为新城东街道办事处和新城西街道办事处分别更名为城东湖街道办事处和南阳湖街道办事处。
二、缩小了新城西街道办事处的管理权限,整建制退至南阳湖街以西区域,定名为南阳湖街道办事处,东起南阳湖街,西至三环绕城高速公路复线,北至沈辽路,南至浑河。
三、在南阳湖街以东另组建城东湖街道办事处,东起城东湖街,西至南阳湖街,北至沈辽路,南至浑河。
四、两个街道办事处的管辖区域,关于组织机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均与前期起草的意见稿相同。
☆2007年1月16日,于洪新城管理委员会根据中国共产党沈阳市于洪区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和沈阳市于洪区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精神及沈阳市于洪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于洪新城理顺区域和机构设置的通知》(沈于编[2006]64号)文件精神,对于洪新城范围内城东湖街道办事处和南阳湖街道办事处行政区划等问题作了进一步的说明。
一、城东湖街道办事处:东起城东湖街,西至南阳湖街,北至沈辽路,南至浑河,辖汪家、大堡、郑家、李官4个村民委员会和汪家、李官、农场、沈辽路、青铜、金穗、三隆、路南8个社区居民委员会。
二、南阳湖街道办事处:东起南阳湖街,西至三环绕城高速公路复线,北至沈辽路,南至浑河,辖杨士、金沙、上沙、甘官、富官、于台、科研7个村民委员会和杨士、鹏程、于台、科研4个社区居民委员会。
☆2007年1月18日,于洪新城管理委员会召开在编干部会议,于洪新城管理委员会主任赵胜龄就于洪新城范围内重新组建2个街道办事处的有关问题讲了三点意见,明确了行政区划,重申了2个街道办事处在于洪新城管理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本辖区内的各项工作。
☆2007年1月23日,于洪区城东湖街道办事处在于洪新城管理委员会挂牌成立,中国共产党沈阳市于洪区委员会、沈阳市于洪区人民政府、于洪新城管理委员会、城东湖街道办事处、南阳湖街道办事处的主要领导参加了成立挂牌仪式。
☆2007年11月23日,沈阳市于洪区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杨士、沈辽路街道办事处调整行政管辖范围及变更名称相关工作的通知》(沈于政发[2007]62号)公示:
根据沈阳市人民政府《关于于洪区杨士、沈辽路街道办事处更名的批复》(沈政[2007]248号)和沈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调整沈辽路、杨士街道办事处行政管辖范围的批复》(沈政[2007]103号)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称谓。将杨士街道办事处更名为南阳湖街道办事处,沈辽路街道办事处更名为城东湖街道办事处。今后凡是涉及到杨士街道办事处、沈辽路街道办事处的单位名称都要分别使用沈阳市人民政府(沈政[2007]248号)文件批复名称,即南阳湖街道办事处、城东湖街道办事处。
二、行政管辖范围。根据沈阳市人民政府(沈政[2007]103号)文件,以南阳湖街为界调整城东湖街道办事处和南阳湖街道办事处行政管辖范围,具体是:
1.城东湖街道办事处行政管辖范围南起于洪区与苏家屯区分界线浑河中心线,北至沈辽路,东起长大铁路线,西至南阳湖街,辖域面积为10.43平方千米。
2.南阳湖街道办事处行政管辖范围南起于洪区与苏家屯区分界线浑河中心线,北至沈辽路,东起南阳湖街,西至三环绕城高速公路,辖区面积14.75平方千米。
三、办事处办公地址。城东湖街道办事处和南阳湖街道办事处办公地址不变。
四、公章和印鉴。更名后原有单位和印鉴一律废止,并上缴中国共产党沈阳市于洪区委员会、沈阳市于洪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同时启用新公章和印鉴,其所属企事业单位也要遵照执行。新启用的公章和印鉴需上报中国共产党沈阳市于洪区委员会、沈阳市于洪区人民政府备案。
五、党政机关牌子。城东湖街道办事处和南阳湖街道办事处按国家标准自行制作。
★2007年12月24日,沈阳市人民政府(沈政[2007]261号)文件批准:
同意沈北新区撤销辉山街道办事处和蒲河街道办事处,合并设立辉山街道办事处。合并后的辉山街道办事处区域面积88.28平方千米,辖20个社区居民委员会,人口9.3万人,办公地址在辉山大街123号。四至为:南起东陵区与沈北新区两区在东陵区满堂街道上水村民委员会西交会点;向东再向北经满堂村民委员会、小李沟村民委员会、辉山村民委员会、莲花村民委员会、新屯村民委员会,马刚乡洋什村民委员会、松树村民委员会、石山子村民委员会至马刚乡、清水台镇南交界点;再向西经清水台镇泥沟堡、东五旗、中五旗、崔公堡至崔公堡与虎石台街道小望村民委员会交会点;然后向南经虎石台街道小望村民委员会、中古城子、柳岗,东陵区前进街道大志村民委员会、皮台村民委员会、小东沟村民委员会至小东沟村民委员会东公路涵洞;再向东经东陵区英达街道长岭子村民委员会、东沟村民委员会、北沟村民委员会至起点。
沈北新区原辉山街道办事处由沈阳蒲河新城和沈阳农业高新技术开发区双重托管,调整后的辉山街道办事处仍由沈阳蒲河新城和沈阳农业高新技术开发区双重托管。该区域在区划建制上仍属沈北新区。
★2007年12月24日,沈阳市人民政府(沈政[2007]267号)文件批准:
同意大东区进行街道办事处调整:
一、同意撤销万泉、管城街道办事处,合并设立万泉街道办事处。其四至为:东起滂江街,南至大东菜行南端、魁星楼路、动物园南墙外、小河沿路与滂江街交界处;西至东顺城内街与沈河区交界处;北至大什字街、华茂巷、东顺城街三自巷、大东路、银元街造币厂、东边城街、矿山厂专业线、矿山厂东大门。辖6个社区居民委员会,区域面积3.74平方千米,人口5.93万人,办公地址在大东路175号。
二、同意撤销小东、小津桥街道办事处,合并设立津桥街道办事处。其四至为:东起铁路、东边城街,南至银元街、大东路、大什字街、华家巷、三自巷,西至东顺城街、德增街、草仓路、新龙街,北至新开河。辖9个社区居民委员会,区域面积2.35平方千米,人口7.26万人,办公地址在草仓路70-1号。
三、东塔、大北、长安、小北、新东、文官、洮昌、珠林、二台子、辽沈、东站等11个街道办事处所辖区域、办公地址不变。
☆2005年11月,本调整实际变动。
★2007年12月24日,沈阳市人民政府(沈政[2007]268号)文件批准:
同意苏家屯区进行街道办事处调整。
一、同意撤销临湖、城郊街道办事处,合并设立临湖街道办事处。其四至为:东起迎春街青年桥;南至林盛堡镇文城堡村民委员会;西至王纲堡乡金大台村民委员会;北止于洪区与苏家屯区在浑河闸的交界处。区域面积74.1平方千米,人口3.95万人,办公地址在枫杨路83号。
二、同意撤销解放、铁友街道办事处,合并设立解放街道办事处。其四至为:东起沈大铁路线,水源地;南至枫杨路铁路沈阳南站;西至迎春街木洋商场;北止东陵区下河湾村民委员会与苏家屯区在苏北编组站的交界处。区域面积2.30平方千米,人口4.87万人,办公地址在牡丹街12-13号。
三、中兴、湖西、民主3个街道办事处区域面积、办公地址不变。
★2007年12月26日,辽宁省人民政府(辽政[2007]236号)文件批准:
同意设立沈北新区望滨街道办事处,辖原蒲河街道办事处望滨村民委员会、南三家子村民委员会、闫家村民委员会、东四家子村民委员会、古砬子村民委员会、湾沟村民委员会,原马刚乡章子沟村民委员会、曾子沟村民委员会、黑林子村民委员会、合心村民委员会、山城子村民委员会、房身沟村民委员会、邱家沟村民委员会。区划调整后,望滨街道办事处辖13个村民委员会,区域面积50.6平方千米,实行街道管村体制;蒲河街道办事处辖12个村民委员会,区域面积63.59平方千米,实行街道管村体制;马刚乡辖12个村民委员会,区域面积34平方千米。
调整后的望滨街道办事处仍由沈阳棋盘山国际风景旅游开发区托管。
●2008年 ★2008年1月23日-25日:
沈阳市于洪区于洪新城管理委员会和城东湖街道办事处迁至沈阳市于洪区于洪新城城东湖街道细河路156号。
★2008年2月,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
沈阳航空经济区为国家级产业基地。
以沈阳航空经济区为基础,设立沈阳民用航空产业国家高技术产业基地(简称航高基地)。
沈阳民用航空产业国家高技术产业基地仍托管东陵区桃仙街道办事处。
☆2008年6月5日,沈阳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组建沈阳民用航空产业国家高技术产业基地管理机构的通知》(沈编发[2008]27号)批准沈阳民用航空产业国家高技术产业基地管理委员会(简称航高基地管委会)正式组建,属副市级单位。
★2008年12月18日:
一、沈阳市铁西区部分街道办事处更名:
1.将卫工街道办事处更名为昆明湖街道办事处。
2.将轻重工街道办事处更名为重工街道办事处。
3.将艳粉路官街道办事处更名为艳粉街道办事处。
4.将兴齐保工街道办事处更名为保工街道办事处。
5.将齐贤兴顺街道办事处更名为兴顺街道办事处。
6.将云峰贵和街道办事处更名为贵和街道办事处。
二、将原卫工街道办事处沈山铁路支线以东、沈新东路和沈辽西路以北的仙女湖、中海、泰山、西站4个社区居民委员会划归工人村街道办事处;沈新东路和沈辽西路以南部分划归艳粉街道办事处,并入永合社区居民委员会;沈山铁路支线以西越界代管于洪区的5个社区居民委员会由新的昆明湖街道办事处越界代管。新的昆明湖街道办事处全境位于铁西区越界代管于洪区的辖区境内,建制属于铁西区,所辖区域在正式区划中属于于洪区,实际由铁西区代管。
三、将工人村街道办事处的工人新村一社区居民委员会、工人新村二社区居民委员会划归七路街道办事处。
区划调整后,铁西区辖工人村、七路、启工、笃工、兴华、兴工、霁虹、凌空、重工、艳粉、保工、兴顺、贵和13个街道办事处;代管于洪区的昆明湖、大青中朝友谊、翟家、西三环、大潘5个街道办事处,彰驿站、高花2个镇;代管辽中县的新民屯、长滩、四方台3个镇。其中涉及调整的工人村街道辖14个社区居民委员会,七路街道辖7个社区居民委员会。
●2009年 ★2009年6月16日,沈阳市民政局《区划地名处公告》公示:
根据《辽宁省地名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经沈阳市人民政府批准:
将和平区长白街(工农桥北至长白桥即:原沙岗子桥)延长路段(长白桥延至浑南西路)继续南延至东陵、苏家屯两区交界(白塔堡河小桥)的沈苏快速路,全长6100米、宽60米、双向8车道的道路,命名为南京南街。
将北起东陵、苏家屯两区交界白塔堡河小桥,南止苏家屯区雪莲街与雪松东路交汇处,全长6000米、宽28米,南北走向的原沈苏快速干道苏家屯区路段命名为沈苏大街。
★2009年7月:
一、将沈阳市于洪区(铁西新区代管)西三环街道办事处军营社区居民委员会(原由卫工街道办事处代管)正式划入昆明湖街道办事处。
二、设立沈阳市铁西区(越界代管于洪区境内)昆明湖街道办事处七号街社区居民委员会。七号街社区的四至范围是:北起开发大路,西至七号街,南至沈辽路,东至四号街。七号街社区居民委员会办公地址在开发区十四号路(小哈津幼儿园西侧)。七号街社区包括青城小区、红都A区、红都B区、金地盛世小区、金色高尔夫小区、丽水金阳小区(未建成)等。
★2009年10月10日,沈阳市民政局《关于于洪区锦沙街等街路命名公告》公示:
按照《辽宁省地名管理条例》相关规定,经沈阳市人民政府批准,于洪区锦沙街等24条街路命名、更名公告如下:
1.锦沙街:寓意为锦上添花,极美的地方。南起京沈高速公路,北止安岭路,道路全长1650米,宽40米,为规划路。
2.旺沙街:寓意为繁荣昌盛的地方。南起新岭路,北止乾沙街,道路全长1351米,宽22米,为规划路。
3.玉沙街:寓意为吉祥美好珍贵之地。南起安岭路,北止福岭路,道路全长1170米,宽22米,为规划路。
4.富沙街:寓意为富饶、充裕之地。南起京沈高速公路,北止秦沈高速铁路,道路全长3472米,宽40米,南段为规划路。
5.赤沙街:此街毗临家具园,与园区内白沙街、紫沙街相呼应,故命此名。南起京沈高速公路,北止秦沈高速铁路,道路全长3271米,南段宽14米,北段宽40米。
6.安岭路:寓意为安居乐业的地方。东起玉沙街,西止白沙北街(规划路),道路全长1400米,宽22米,为规划路。
7.新岭路:寓意为新沙岭、新发展。东起新蔡线(马沙公路),西止秦沈高速铁路,道路全长2782米,宽30米,为规划路。
8.福岭路:寓意为幸福安康之意。东起新蔡线(马沙公路),西止玉沙街,道路全长1100米,宽16米,为规划路。
9.湲岭路:寓意为此路北有一条小河随路潺湲而流。东起旺沙街,西止赤沙街,道路全长590米,宽22米,为规划路。
10.乾沙街:寓意为天赐的地方。该街半环型,总体趋向南北。南起新岭路,东止富沙街,道路全长1478米,宽24米,为规划路。
11.金沙街:寓意为富贵的地方。南起沙岭路(102国道),北止新岭南路,道路全长617米,宽22米,为规划路。
12.新岭南路:寓意为因在新岭路南侧而得名。东起新蔡线(马沙公路),西止富沙北街,道路全长1073米,宽22米,为规划路。
13.松岭路:寓意为四季长青之地。东起东沙街,西止沈阳市第五十七中学西墙,道路全长2000米,宽10米。
14.松岭南路:寓意为因在松岭路南侧而得名。东起东沙街,西止沈阳辉敏服饰厂,道路全长1000米,宽8米。
15.樟岭路:寓意为四季长青,香气宜人。东起东沙街,西止大地,道路全长1000米,宽8米。
16.东沙街:由原乾岭街更名,寓意为沙岭地区东侧,与铁西区相邻。北起沙岭路,南止京沈高速路,道路全长900米,宽14米。
17.东沙西街:寓意为因位于东沙街西侧而得名。北起樟岭南路,南止银岭东路,道路全长500米,宽14米。
18.沙兴南路:寓意为因位于沙兴路南侧而得名。西起文沙街,东止银岭东路,道路全长700米,宽14米。
19.文沙街:由原高岭街更为此名,寓意为沙岭地区文化繁荣。北起樟岭南路,南止银岭东路,道路全长1200米,宽14米。
20.樟岭南路:由原沙洪路更为此名,寓意为因位于樟岭路南侧而得名。东起东沙街,西止文沙街,道路全长1100米,宽10米。
21.银岭东路:由原长岭路更为此名,寓意为因该路在银岭路东段。东起东沙街,西止赤沙街,道路全长2000米,宽10米。
22.沈北西路:寓意为因在沈北路西段而得名。东起沈北路,西止大地,道路全长5400米,宽24米。
23.文大路:寓意为取文大公路两端“文官屯”和“大转弯”第一个字命名该公路,文大路是文大公路的一段。东起黄河北大街,西止西江北街,道路全长5000米,路宽14米。
24.文大西路:寓意为因在文大路西段而得名。东起西江北街,西止大转湾村,道路全长4000米,宽14米。
★2009年10月,辽宁省人民政府(辽政[2009]210号)文件批准:
撤销辽中县六间房乡、城郊乡、养士堡乡、老观坨乡、潘家堡乡,分别设立六间房镇、城郊镇、养士堡镇、老观坨镇、潘家堡镇,所辖行政区域和政府驻地不变。
☆2009年10月16日,沈阳市民政局《关于辽中县五个乡撤乡设镇的公告》公示:
根据《国务院关于行政区划管理的规定》,经辽宁省人民政府(辽政[2009]210号)文件批准:
(编者按:公告正文与辽政[2009]210号文件正文一致,从略。)
★2009年12月,辽宁省人民政府(辽政[2009]259号)文件批准:
撤销康平县山东屯乡,与康平监狱所辖区域合并设立北三家子街道办事处,实行街道管村体制。街道办事处驻地设在北三家子社区居民委员会。
☆2009年12月2日,沈阳市民政局《关于撤销康平县山东屯乡设立北三家子街道办事处的公告》公示:
根据《国务院关于行政区划管理的规定》,经辽宁省人民政府(辽政[2009]259号)文件批准:
(编者按:公告正文与辽政[2009]259号文件正文一致,从略。)
●2010年 ★2010年,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沈阳经济区城际连接带规划建设新城新市镇的通知》公示:
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为加快推进沈阳经济区一体化、同城化发展,辽宁省沈阳经济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制定了《沈阳经济区城际连接带新城新市镇规划范围》。经辽宁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就沈阳经济区城际连接带规划建设新城、新市镇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沈阳经济区……
☆2010年,辽宁省人民政府批准:
沈阳经济区城际连接带新城新市镇建设规划审核领导小组成立。
为加快推进沈阳经济区同城化、一体化发展,保障沈阳经济区城际连接带新城、新市镇建设规划达到规范化、科学化、高标准编制要求,辽宁省人民政府决定成立沈阳经济区城际连接带新城新市镇建设规划审核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组长:赵国红副省长;副组长:何明清(辽宁省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2010年2月,辽宁省人民政府(辽政[2010]8号)文件批准:
撤销沈阳市苏家屯区姚千户屯镇、陈相屯镇、沙河铺镇、十里河镇、林盛堡镇、红菱堡镇、八一镇,分别设立姚千街道办事处、陈相街道办事处、沙河街道办事处、十里河街道办事处、林盛街道办事处、红菱街道办事处、八一街道办事处。所辖行政区域面积和办公地点不变。
☆2010年2月22日,沈阳市民政局《关于撤销苏家屯区姚千户屯镇等7镇分别设街道办事处的公告》公示:
根据《国务院关于行政区划管理的规定》,经辽宁省人民政府(辽政[2010]8号)文件批准:
(编者按:公告正文与辽政[2010]8号文件正文一致,从略。)
★2010年4月,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沈阳市和平区等城区行政区划的批复》(辽政[2010]93号)批准:
调整沈阳市和平区等城区部分行政区划。
一、和平区:将东陵区浑河站西街道办事处整建制划归和平区。
二、铁西区:
1.将于洪区翟家街道办事处、西三环街道办事处、大青中朝友谊街道办事处、大潘街道办事处、彰驿站镇整建制划归铁西区。
2.将于洪区城东湖街道办事处、南阳湖街道办事处沈辽路以北区域,于洪街道办事处沈新路以南、三环绕城高速公路以东区域以及京沈高速路以南、三环绕城高速公路以西区域划归铁西区西三环街道办事处(其中部分区域实际属昆明湖街道办事处)。
3.将于洪区沙岭街道办事处部分区域划归铁西区大青中朝友谊街道办事处。
★2010年4月,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沈阳市沈河区等城区行政区划的批复》(辽政[2010]104号)批准:
调整沈阳市沈河区等城区部分行政区划。
一、沈河区:
1.将东陵区丰乐街道办事处、泉园街道办事处整建制划归沈河区。
2.将东陵区南塔街道办事处浑河以北区域划归沈河区,保留南塔街道办事处建制,办公驻地不变。
3.将东陵区东陵街道办事处浑河以北、东茂路以南区域(除东陵街道办事处联盛南巷至陵云街以西,凌云街以西至新开河,东陵街道办事处新开河以南、凌云街以西,凌云街以南、方凌路以西区域)划归沈河区,保留东陵街道办事处建制,办公驻地不变。
4.将东陵区马官桥街道办事处三环绕城高速公路以西区域划归沈河区,保留马官桥街道办事处建制,办公驻地不变。
5.将大东区大北街道办事处、小北街道办事处北顺城路以南,万泉街道办事处、津桥街道办事处东顺城街以西区域划归沈河区皇城街道办事处。
6.将大东区长安街道办事处东塔机场东南边界以南部分区域划归沈河区东陵街道办事处。
二、大东区:
1.将沈河区万莲街道办事处万泉街以东、万柳塘路以北区域划归大东区万泉街道办事处。
2.将东陵区前进街道办事处长大铁路线以东区域划归大东区,保留前进街道办事处建制,办公驻地不变。
3.将东陵区英达街道办事处三环绕城高速公路以西区域划归大东区前进街道办事处。
4.将东陵区东陵街道办事处东茂路以北、高官台街以西区域划归大东区东站街道办事处。
5.将东陵区东陵街道办事处联盛南巷至凌云街以西,凌云街以西至新开河,新开河以南、凌云街以西区域划归大东区新东街道办事处。
6.将东陵区东陵街道办事处凌云街以南、方凌路以西区域划归大东区长安街道办事处。
7.将沈北新区虎石台街道办事处、辉山街道办事处平望路以南、虎石台大街(203国道)以东、黄泥河以西区域划归大东区文官街道办事处。
三、皇姑区:
1.将于洪区北塔街道办事处整建制划归皇姑区。
2.将于洪区陵东街道办事处黄河北大街以东区域划归皇姑区,保留陵东街道办事处建制,办公驻地不变。
3.将于洪区陵东街道办事处黄河北大街以西的四台子村民委员会、方溪湖村民委员会部分区域划归皇姑区三台子街道办事处。
4.将于洪区陵西街道办事处新开河以北、怒江北街以东、水源地南墙以南区域划归皇姑区新乐街道办事处。
5.将于洪区北陵街道办事处向工街以东区域划归皇姑区明廉街道办事处。
6.将于洪区北陵街道办事处香炉山路以南、西江街以西区域划归皇姑区舍利塔街道办事处。
7.将东陵区前进街道办事处长大铁路线以西区域划归皇姑区陵东街道办事处。
四、铁西区:将于洪区高花镇整建制划归铁西区。
五、东陵区:
1.将南塔街道办事处浑河南岸区域(原属五三乡的营林社区居民委员会和南大甸子、前桑林子、后桑林子、营城子、张沙布5个村民委员会)划归李相街道办事处。
2.将东陵街道办事处浑河南岸区域(原属汪家镇的汪家、方圆、东和、百齐4个社区居民委员会和三家子、汪家南、汪家北、干河子、下伯官、上伯官、大深井、小深井、大甸子、小甸子、丰乐11个村民委员会)划归深井子街道办事处。
3.将马官桥街道办事处三环绕城高速公路以东区域划归英达街道办事处,保留英达街道办事处建制,办公驻地不变。
六、于洪区:
1.将皇姑区舍利塔街道办事处白山路以北区域划归于洪区造化街道办事处。
2.将方溪湖村民委员会保留区域划归于洪区北陵街道办事处。
☆上述辽政[2010]104号文件批准区划调整关于皇姑北部经济区的实际变动分为以下3个主要步骤:
一、2001年12月28日,沈阳市人民政府《城区划地交接工作领导小组第二次会议纪要》:
同意将沈阳市于洪区陵东乡方溪湖村民委员会(面积2.5平方千米,434户、1422人)和四台子村民委员会(面积1.9平方千米,513户、1732人)整建制划归皇姑区代管,并设立皇姑北部经济区,管辖方溪湖村民委员会、四台子村民委员会。
二、2002年4月,上述调整实际变动。
三、2010年4月,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沈阳市沈河区等城区行政区划的批复》(辽政[2010]104号)批准:
将于洪区陵东街道办事处黄河北大街以西的四台子村民委员会、方溪湖村民委员会部分区域正式划归皇姑区,并明确划归三台子街道办事处。
区划调整后,四台子村民委员会、方溪湖村民委员会仍由皇姑北部经济区托管。该区域在区划建制上仍属皇姑区。
☆上述辽政[2010]93号、104号文件批准区划调整关于铁西区的实际变动分为以下4个主要步骤:
一、2002年6月18日,沈阳市人民政府批准:
沈阳市铁西区和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合署办公,设立铁西新区。同时赋予铁西新区土地出让审批权、土地出让金收益和配套费的支配权等部分市(地)级管理权限。
将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辖的于洪区沙岭镇、于洪乡、杨士乡、大青中朝友谊乡的部分行政区域划归铁西新区代管。
铁西区和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合署办公后,二者领导班子合并,仍分开两地办公,保留铁西区贵和街道建设中路1号作为铁西区人民政府驻地,以及开发区花海路28号作为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驻地。
区划调整前,铁西区区域面积40平方千米,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区域面积34平方千米。区划调整后,铁西区理论区域面积仍为40平方千米,铁西新区实际管辖总区域面积74平方千米。
二、2003年8月15日:
调整沈阳市铁西新区行政(代管)区域。
1.将沈阳市于洪区翟家镇(全部区域面积33.6平方千米)、大青中朝友谊乡(局部区域面积10.2平方千米)、杨士街道办事处(局部区域面积8.2平方千米)共计52平方千米行政区域划归铁西新区暨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托管。其中于洪区的翟家镇和大青中朝友谊乡在建制上划归铁西新区暨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托管。
2.将之前已划归铁西新区的于洪区于洪街道办事处张士村民委员会(沈大路以西部分)、沙岭街道办事处高明、团结、共和3个村民委员会,以及此次划入的杨士街道办事处宁官、余良、谟家3个村民委员会划归大青中朝友谊乡管辖。两次调整中由大青中朝友谊乡划入铁西新区的胡孤家子、大青、小青、四王、得胜、西胜6个村民委员会仍保留在大青中朝友谊乡。区划调整后,大青中朝友谊乡辖胡孤家子、大青、小青、四王、得胜、西胜、张士、高明、团结、共和、宁官、余粮、谟家11个村民委员会。
3.翟家镇仍辖翟家、小于、大于、郎家、曹家、土台子、壕上、大挨金、小挨金、下地、东胜11个村民委员会不变。
4.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位于西三环绕城高速公路以东、沈新路以南、沈辽路以北的部分由铁西区卫工街道办事处越界代管。
区划调整后,铁西区理论区域面积仍为40平方千米,铁西新区实际管辖总区域面积126平方千米,其中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辖区域面积86平方千米。
三、2006年9月16日,沈阳市人民政府批准:
设立沈阳细河经济区。以于洪区大潘镇、高花镇、彰驿站镇的全部行政区域,辽中县新民屯镇、长滩镇、四方台镇的全部行政区域,以及于洪区沙岭街道办事处、辽中县杨士岗镇、辽中县刘二堡镇、新民市胡台镇的部分行政区域为沈阳细河经济区管理区域。
沈阳细河经济区不是正式行政区,但行使部分行政区职能。沈阳细河经济区管理委员会为沈阳市人民政府派出机构,享有部分市级经济管理权限。
于洪区大潘镇、高花镇、彰驿站镇和辽中县新民屯镇、长滩镇、四方台镇在建制上由沈阳细河经济区托管。
四、2007年6月25日,沈阳市人民政府批准:
铁西新区和沈阳细河经济区合署办公。以于洪区大潘街道办事处、高花镇、彰驿站镇的全部行政区域,辽中县新民屯镇、长滩镇、四方台镇的全部行政区域,于洪区沙岭街道办事处的部分行政区域,辽中县杨士岗镇、刘二堡镇的部分行政区域,新民市胡台镇的部分行政区域,即沈阳细河经济区(区域面积356平方千米)并入铁西新区暨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于洪区大潘街道办事处、高花镇、彰驿站镇以及辽中县新民屯镇、长滩镇、四方台镇在建制上由铁西新区暨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托管。
区划调整后,铁西区理论区域面积仍为40平方千米,铁西新区实际管辖总区域面积484平方千米,其中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辖区域面积444平方千米(含细河经济区356平方千米)。
☆2010年2月28日,中国共产党沈阳市委员会、沈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我市行政区划局部调整的决定》(即上述辽政[2010]93号、104号文件批准区划调整除铁西区以外的实际变动):
1.东陵区划出浑河站西街道办事处和浑河以北土地,与浑南新区、沈阳民用航空产业国家高技术产业基地合署。
2.沈河区向东扩,将东陵区泉园街道办事处、丰乐街道办事处以及五三街道办事处、南塔街道办事处、东陵街道办事处、马官桥街道办事处东三环绕城高速公路以西、浑河以北地区土地划入。
3.和平区向西南扩,划入东陵区浑河站西街道办事处土地。
4.皇姑区向东扩至长大铁路,划入于洪区陵东街道办事处黄河北大街以东土地、北塔街道办事处以及东陵区前进街道办事处长大铁路以西土地,与北部四台子地区实现连接。
5.大东区向北扩,划入东陵区前进街道办事处长大铁路以东土地,英达街道办事处三环绕城高速公路以内土地以及东贸路以北、高官台街以西土地,实现与欧盟开发区的连接。
6.于洪区把陵东街道办事处黄河北大街以东土地和北塔街道办事处划出。
7.棋盘山开发区,划入东陵区英达街道办事处三环绕城高速公路外土地管理权。
8.铁西区、沈北新区、苏家屯区辖区基本不变。
对界限不清的部分行政区界限进行微调。
沈阳市东陵区人民政府由泉园街道文化东路20号迁至五三街道世纪路3号,与浑南新区管理委员会暨沈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合署办公。
☆2010年3月30日,沈阳满融经济区正式由东陵区划归和平区,新的沈阳满融经济区管理委员会和沈阳市和平区浑河站西街道办事处挂牌成立。
新的沈阳满融经济区列在和平区名下,长白岛管理委员会主任、满融经济区管理委员会主任由和平区人民政府区长兼任。
原由沈阳满融经济区管理的白塔街道办事处行政区域划归已与东陵区合署办公的沈阳民用航空产业国家高技术产业基地管理。
调整后的沈阳满融经济区列在和平区名下,管理浑河站西街道办事处的行政区域,该区域在区划建制上仍属和平区。
调整后的沈阳民用航空产业国家高技术产业基地列在东陵区名下,管理桃仙街道办事处和白塔街道办事处的大部分行政区域,以及李相街道办事处的局部行政区域,该区域在区划建制上仍属东陵区。
原由沈阳满融经济区管理的白塔街道办事处,原由沈阳民用航空产业国家高技术产业基地管理的桃仙街道办事处,以及原由浑南新区托管的东湖街道办事处、五三街道办事处、浑河站东街道办事处在建制上复属沈阳市东陵区(浑南新区)。
★2010年5月,沈阳市人民政府(沈政[2010]59号)文件批准:
沈阳市东陵区增设营城子、汪家2个街道办事处。营城子街道办事处下辖9个社区居民委员会、4个村民委员会,区域面积48.3平方千米,办公驻地设在营城子村民委员会;汪家街道办事处下辖14个社区居民委员会、1个村民委员会,区域面积39.57平方千米,办公驻地设在原汪家镇人民政府驻地。
同时调整李相街道办事处和深井子街道办事处管辖范围。调整后李相街道办事处下辖8个社区居民委员会,区域面积71.12平方千米;深井子街道办事处下辖16个社区居民委员会,区域面积67.44平方千米。两个街道办事处办公驻地不变。
☆2010年5月28日,沈阳市民政局《关于东陵区增设营城子、汪家街道办事处的公告》公示:
根据《国务院关于行政区划管理的规定》,经沈阳市人民政府(沈政[2010]59号)文件批准:
(编者按:公告正文与沈政[2010]59号文件正文一致,从略。)
☆上述沈政[2010]59号文件批准区划调整的实际变动:
沈阳市东陵区增设营城子、汪家2个街道办事处并调整李相、深井子2个街道办事处管辖范围,同时撤销部分村民委员会设立社区居民委员会。
1.营城子街道办事处:将李相街道办事处(由原五三乡划入南塔街道办事处再划入李相街道办事处)的营林社区居民委员会、南大甸子社区居民委员会(由村民委员会改设)、前桑林子村民委员会、后桑林子村民委员会、营城子村民委员会、张沙布村民委员会,李相街道办事处(由原古城子镇划入原李相镇)的孙家寨社区居民委员会(由村民委员会改设)、保合社区居民委员会(由村民委员会改设)、永安社区居民委员会(由村民委员会改设),深井子街道办事处(由原古城子镇划入原深井子镇)的王宝石寨社区居民委员会(由村民委员会改设)、王起寨社区居民委员会(由村民委员会改设)、施家寨社区居民委员会(由村民委员会改设)、收兵台社区居民委员会(由村民委员会改设)共9个社区居民委员会(其中8个由村民委员会改设)和4个村民委员会划归新设立的营城子街道办事处。区划调整后,营城子街道办事处辖9个社区居民委员会、4个村民委员会,区域面积48.3平方千米,办公驻地设在营城子村民委员会。
2.汪家街道办事处:将深井子街道办事处(由原汪家镇划入东陵街道办事处再划入深井子街道办事处)的汪家社区居民委员会、方圆社区居民委员会、东和社区居民委员会、百齐社区居民委员会、三家子社区居民委员会(由村民委员会改设)、汪家南社区居民委员会(由村民委员会改设)、汪家北社区居民委员会(由村民委员会改设)、下伯官社区居民委员会(由村民委员会改设)、上伯官社区居民委员会(由村民委员会改设)、大深井社区居民委员会(由村民委员会改设)、小深井社区居民委员会(由村民委员会改设)、大甸子社区居民委员会(由村民委员会改设)、小甸子社区居民委员会(由村民委员会改设)、丰乐社区居民委员会(由村民委员会改设)、干河子村民委员会共14个社区居民委员会(其中10个由村民委员会改设)和1个村民委员会划归新设立的汪家街道办事处。区划调整后,汪家街道办事处辖14个社区居民委员会、1个村民委员会,区域面积39.57平方千米,办公驻地设在原汪家镇人民政府驻地。
3.李相街道办事处:将李相街道办事处的5个社区居民委员会(其中4个由村民委员会改设)和4个村民委员会划归新设立的营城子街道办事处,其余的李相社区居民委员会、石官屯社区居民委员会(由村民委员会改设)、前李相社区居民委员会(由村民委员会改设)、后李相社区居民委员会(由村民委员会改设)、王士兰社区居民委员会(由村民委员会改设)、高八寨社区居民委员会(由村民委员会改设)、三家寨社区居民委员会(由村民委员会改设)、南岭社区居民委员会(由村民委员会改设)共8个社区居民委员会(其中7个由村民委员会改设)仍由李相街道办事处管辖。区划调整后,李相街道办事处辖8个社区居民委员会,区域面积71.12平方千米,办公驻地不变。
4.深井子街道办事处:将深井子街道办事处的4个社区居民委员会(全部由村民委员会改设)划归新设立的营城子街道办事处,14个社区居民委员会(其中10个由村民委员会改设)和1个村民委员会划归新设立的汪家街道办事处,其余的群星社区居民委员会、兴联社区居民委员会、链条社区居民委员会、深井子社区居民委员会、东靠山社区居民委员会(由村民委员会改设)、金德胜社区居民委员会(由村民委员会改设)、后康社区居民委员会(由村民委员会改设)、潘李社区居民委员会(由村民委员会改设)、于胜社区居民委员会(由村民委员会改设)、康红社区居民委员会(由村民委员会改设)、国公寨社区居民委员会(由村民委员会改设)、兴农社区居民委员会(由村民委员会改设)、双树子社区居民委员会(由村民委员会改设)、李相社区居民委员会(由村民委员会改设)、西靠山社区居民委员会(由村民委员会改设)、龙红社区社区居民委员会(由村民委员会改设)共16个社区居民委员会(其中12个由村民委员会改设)仍由深井子街道办事处管辖。区划调整后,深井子街道办事处下辖16个社区居民委员会,区域面积67.44平方千米。办公驻地不变。
区划调整后,沈阳民用航空产业国家高技术产业基地列在东陵区名下,管理桃仙街道办事处、白塔街道办事处、营城子街道办事处的部分行政区域,该区域在区划建制上仍属东陵区。
★2010年6月,辽宁省人民政府(辽政[2010]142号)文件批准:
调整法库县部分行政区划。
一、将法库县法库镇的陶屯、西门、南门、周地沟、石岗子5个社区居民委员会,五台子乡的四台子、秋皮沟、罗泉沟3个村民委员会,大孤家子镇的大二道房、李贝堡2个村民委员会划归十间房乡管辖,并撤销十间房乡设立十间房镇,镇人民政府驻地不变。
二、撤销孟家乡、依牛堡子乡、冯贝堡乡,分别设立孟家镇、依牛堡子镇、冯贝堡镇,所辖行政区域和政府驻地不变。
☆2010年6月28日,沈阳市民政局《关于调整法库县十间房乡等4个乡行政区划的公告》公示:
根据《国务院关于行政区划管理的规定》,经辽宁省人民政府(辽政[2010]142号)文件批准:
(编者按:公告正文与辽政[2010]142号文件正文一致,从略。)
★2010年6月,辽宁省人民政府(辽政[2010]143号)文件批准:
撤销沈阳市苏家屯区王纲堡乡、大沟乡、佟沟乡、永乐乡、白清寨乡,分别设立王纲街道办事处、大沟街道办事处、佟沟街道办事处、永乐街道办事处、白清街道办事处。所辖行政区域面积和办公地点不变。
☆2010年6月30日,沈阳市民政局《关于苏家屯区王纲堡等5个乡撤乡设立街道办事处的公告》公示:
根据《国务院关于行政区划管理的规定》,经辽宁省人民政府(辽政[2010]143号)文件批准:
(编者按:公告正文与辽政[2010]143号文件正文一致,从略。)
★2010年7月,辽宁省人民政府(辽政[2010]149号)文件批准:
撤销辽中县老大房乡、牛心坨乡、大黑岗子乡,分别设立老大房镇、牛心坨镇、大黑岗子镇,所辖行政区域和政府驻地不变。
☆2010年7月5日,沈阳市民政局《关于辽中县老大房等3个乡撤乡设镇的公告》公示:
根据《国务院关于行政区划管理的规定》,经辽宁省人民政府(辽政[2010]149号)批准:
(编者按:公告正文与辽政[2010]149号文件正文一致,从略。)
★2010年7月12日,沈阳市民政局《区划地名处公告》公示:
根据《辽宁省地名管理条例》和《沈阳市地名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经沈阳市人民政府批准:
将东起沈丹高速公路,西止沈大高速公路(包括原苏桃公路),全长21000米,宽32米,双向8车道,沥青混凝土路面的道路,命名为机场路。
将北起东陵、苏家屯两区交界白塔堡河小桥,南止苏家屯区雪莲街与雪松东路交汇处止,全长6000米,宽28米的沈苏大街更名为南京南街。
★2010年7月,辽宁省人民政府(辽政[2010]177号)文件批准:
撤销沈阳市东陵区王滨沟乡,设立王滨街道办事处,所辖区域面积和办公驻地不变,实行街道管村体制。
☆2010年7月29日,沈阳市民政局《关于撤销东陵区王滨沟乡设立王滨街道办事处的公告》公示:
根据《国务院关于行政区划管理的规定》,经辽宁省人民政府(辽政[2010]177号)批准:
(编者按:公告正文与辽政[2010]177号文件正文一致,从略。)
★2010年8月13日,沈阳市民政局《区划地名处公告》公示:
根据《辽宁省地名管理条例》和《沈阳市地名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经沈阳市人民政府批准:
将南京南街南端东起向西转弯路段处,西止雪莲街与雪松东路交汇处,全长1500米、宽32米、双向8车道,沥青混凝土路面的道路更名为会展路。
★2010年8月,沈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大东区调整街道办事处设置及行政管辖区域的批复》(沈政[2010]87号)批准:
撤销沈阳市大东区珠林街道办事处、小北街道办事处,设立小东街道办事处、上园街道办事处,将辽沈街道办事处更名为北海街道办事处,并调整其14个街道办事处行政管辖区域范围。
☆2010年8月24日,沈阳市民政局《关于大东区调整街道办事处设置及行政管辖区域的公告》公示:
根据《国务院关于行政区划管理的规定》,经沈阳市人民政府(沈政[2010]87号)文件批准:
(编者按:公告正文与沈政[2010]87号文件正文一致,从略。)
☆2010年5月17日,沈阳市大东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大东区行政管辖调整实施方案》(即上述沈政[2010]87号文件批准区划调整的实际变动):
调整沈阳市大东区行政区划:
1.拆分原珠林街道办事处管辖范围,设立小东街道办事处。
2.合并原大北街道办事处、小北街道办事处管辖范围,设立新的大北街道办事处。
3.拆分原二台子街道办事处管辖范围,设立上园街道办事处。
4.调整原辽沈街道办事处管辖范围,更名为北海街道办事处。
区划调整后,大东区辖小东、万泉、长安、东塔、新东、津桥、大北、北海、洮昌、东站、上园、二台子、文官、前进14个街道办事处。
★2010年12月,辽宁省人民政府(辽政[2010]316号)文件批准:
撤销沈阳市沈北新区新城子乡、马刚乡、石佛寺朝鲜族锡伯族乡、黄家锡伯族乡、尹家乡、兴隆台锡伯族镇、清水台镇,分别设立沈北街道办事处、马刚街道办事处、石佛寺街道办事处、黄家街道办事处、尹家街道办事处、兴隆台街道办事处、清泉街道办事处,所辖区域面积和办公驻地不变,实行街道管村体制。
☆2010年12月29日,沈阳市民政局《沈北新区撤乡镇设街道办事处公告》公示:
根据《国务院关于行政区划管理的规定》,经辽宁省人民政府(辽政[2010]316号)批准:
(编者按:公告正文与辽政[2010]316号文件正文一致,从略。)
●2011年 ★2011年,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建设沈阳国家大学科技城的实施意见》(辽政发[2011]25号)发布:
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促进辽宁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中国共产党辽宁省委员会、辽宁省人民政府决定在沈阳市东陵区(浑南新区)建设沈阳国家大学科技城(以下简称大学科技城)。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建设大学科技城的重要意义“十二五”时期是辽宁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的重要战略机遇期。我省确定了“以科……
★2011年2月,辽宁省人民政府(辽政[2011]26号)文件批准:
撤销沈阳市于洪区光辉乡,设立光辉街道办事处,实行街道管村体制。所辖区域和办公驻地不变。
☆2011年2月22日,沈阳市民政局《关于撤销于洪区光辉乡设立光辉街道办事处的公告》公示:
根据《国务院关于行政区划管理的规定》,经辽宁省人民政府(辽政[2011]26号)批准:
(编者按:公告正文与辽政[2011]26号文件正文一致,从略。)
★2011年4月:
沈阳市沈河区调整由东陵区划入的5个街道办事处部分社区居民委员会的行政区划,调整共涉及马官桥、东陵、丰乐、泉园、南塔5个街道办事处,32个社区居民委员会,近7万户居民:
一、马官桥街道办事处6个社区居民委员会建制不变,将后陵社区居民委员会马宋公路以西部分划归东大营社区居民委员会管辖。
二、东陵街道办事处由18个社区居民委员会调整为16个社区居民委员会:
1.方家栏社区居民委员会、中房社区居民委员会合并成立方家栏社区居民委员会(暂定名称),办公驻地在方家栏路28-7号3-1-1。
2.安居社区居民委员会、安源社区居民委员会合并成立双安社区居民委员会,办公驻地在和睦路107号1-1-1。
三、丰乐街道办事处由15个社区调整为8个社区居民委员会:
1.恒信社区居民委员会、金丰社区居民委员会、丰乐社区居民委员会合并成立丰乐社区居民委员会,办公驻地在丰乐一街8-1号。
2.沈水社区居民委员会、文荟社区居民委员会合并成立第五大道社区居民委员会(暂定名称),办公驻地在文化东路25号3-0-3。
3.溪林社区居民委员会、翠景社区居民委员会合并成立溪林社区居民委员会,办公驻地在丰乐一街98号。
4.长青实业社区居民委员会、长青社区居民委员会、长虹社区居民委员会合并成立长青社区居民委员会,办公驻地在长青街86号。
5.万科社区居民委员会、假日社区居民委员会合并成立万科社区居民委员会,办公驻地在方南路9-1号5-1-2。
四、泉园街道办事处由10个社区居民委员会调整为6个社区居民委员会(调整暂未实行,办公驻地不变):
1.清泉社区居民委员会长青公园部分、松泉社区居民委员会、爱民社区居民委员会合并成立松泉社区居民委员会;
2.清泉社区居民委员会剩余部分、龙孤里社区居民委员会合并成立清泉社区居民委员会;
3.富民社区居民委员会、文富社区居民委员会合并成立富民社区居民委员会;
4.柳塘社区居民委员会、教工社区居民委员会合并成立柳塘社区居民委员会。
五、南塔街道办事处由8个社区居民委员会调整为5个社区居民委员会:
1.荟萃社区居民委员会、柳河社区居民委员会、中科社区居民委员会文萃路以北部分合并成立荟萃社区居民委员会,办公驻地在天坛一街12巷6号。
2.中科社区居民委员会剩余部分、翠苑社区居民委员会、翠塔社区居民委员会万科柏翠园小区部分合并成立翠苑社区居民委员会,办公驻地在南塔街129巷8号2-1-1。
3.翠塔社区居民委员会文萃路以北部分、塔园社区居民委员会合并成立塔园社区居民委员会,办公驻地在南塔街48-1号。
4.翠塔社区居民委员会剩余部分为翠塔社区居民委员会,办公驻地在文萃路57巷21号1-1-1。
5.南塔社区居民委员会、塔东社区居民委员会合并成立南塔社区居民委员会,办公驻地在塔东街34号1-2-2。
区划调整后,沈河区的社区居民委员会总数由124个缩减到108个,全区2000户以下的社区居民委员会只有4个,千户以下的小型社区居民委员会被全部整合。
★2011年6月21日,沈阳市民政局《关于铁西区新建街路名称命名公告》公示:
根据《辽宁省地名管理条例》和《沈阳市地名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经沈阳市人民政府批准,现将铁西区新建19条街路名称公告如下:
1.云峰北街:南起北二中路,北止小区路,全长920米,宽15米,系云峰北街向北延长道路命名为云峰北街。
2.圣工街:南起北四中路,北止北二中路,全长203.54米,宽18米,系圣工街向北延长道路命名为圣工街。
3.牛心屯五街:南起熊家岗路,北止八八二库南墙,全长658米,宽22米的道路命名为牛心屯五街。
4.牛心屯六街:南起熊家岗路,北止沈阳水泵厂,全长540米,宽7米的道路命名为牛心屯六街。
5.应昌街:南起北四东路(应昌街北起点),北止小北二东路,全长622米,宽18米,系应昌街向北延长道路命名为应昌街;南起沈辽东路,北止南十东路(应昌街南止点),全长300米,宽18米,系应昌街向南延长道路命名为应昌街。
6.振工东街:南起沈辽东路,北止建设东路,全长705米,宽12米,振工街东侧新建道路命名为振工东街。
7.富工一街:北起建业路,南止南十西路,全长211米,宽8米,系富工一街向南延长道路命名为富工一街。
8.艳欣街:南起揽军路,北止艳粉街56巷,全长200米,宽16米,系艳欣街向南延长道路命名为艳欣街。
9.小北一东路:东起兴工北街,西止兴华北街,全长1532米,宽22米,系北一东路与北二东路之间的道路命名为小北一东路。
10.小北一中路:东起兴华北街,西止齐贤北街,全长792.2米,宽22米,系北一中路与北二中路之间的道路命名为小北一中路。
11.小北一西路:东起重工北街,西止市环卫铁西汽车二队,全长1193米,宽22米,系北一西路与北二西路之间的道路命名为小北一西路。
12.小北二东路:东起兴工北街,西止兴华北街,全长1326米,宽12米,系北二东路与北三东路之间的道路命名为小北二东路。
13.小北二中路:东起兴华北街,西止景星北街,全长470米,宽12米,系北二中路与北三中路之间的道路命名为小北二中路。
14.小北三中路:东起贵和街,西止景星北街,全长363米,宽5米,系北三中路与北四中路之间的道路命名为小北三中路。
15.南六东路:东起振工街,西止兴工南街,全长88米,宽9米,系南六东路向东延长的道路命名为南六东路。
16.南八东路:东起振工东街,西止兴工南街,全长293米,宽7米,系南八东路向东延长的道路命名为南八东路。
17.南十二西路:东起重工南街,西止强工二街,全长311.02米,宽22米,系南十二西路向西延长的道路命名为南十二西路。
18.红盛路:原红盛路起止点(东起艳粉明渠,西止煤建四营东墙),变更为东起腾飞二街,西止红粉路,该路全长880米,宽15米。
19.艳璐街:南起腾飞公园,北止腾飞二街18号,全长55米,宽10米,系艳璐街向西延长的道路命名为艳璐街。
★2011年7月6日,辽宁省人民政府(辽政[2011]153号)文件批准:
撤销新民市高台子乡、张家屯乡、罗家房乡、三道岗子乡、东蛇山子乡、陶家屯乡、周坨子乡,分别设立高台子镇、张家屯镇、罗家房镇、三道岗子镇、东蛇山子镇、陶家屯镇、周坨子镇,所辖区域和政府驻地不变。
☆2011年7月19日,沈阳市民政局《关于新民市高台子等7个乡撤乡设镇的公告》公示:
根据《国务院关于行政区划管理的规定》,经辽宁省人民政府(辽政[2011]153号)批准:
(编者按:公告正文与辽政[2011]153号文件正文一致,从略。)
☆2011年8月15日,新民市新设立的7个镇正式挂牌成立。
★2011年8月,辽宁省人民政府(辽政[2011]166号)文件批准:
撤销沈阳市铁西区高花镇、彰驿站镇,分别设立高花街道办事处、彰驿站街道办事处,所辖区域和政府驻地不变。
☆2011年8月5日,沈阳市民政局《关于撤销铁西区高花镇、彰驿站镇分别设立街道办事处的公告》公示:
根据《国务院关于行政区划管理的规定》,经辽宁省人民政府(辽政[2011]166号)批准:
(编者按:公告正文与辽政[2011]166号文件正文一致,从略。)
★2011年8月29日,沈阳市民政局《关于苏家屯区新建街路名称命名公告》公示:
根据《辽宁省地名管理条例》和《沈阳市地名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经沈阳市人民政府批准,现将苏家屯区新建8条街路名称公告如下:
1.报春街:将北起香柏路,南止南沙柳路,全长1300米,宽20米的道路命名为报春街。
2.青云街:将北起东陵区界,南止官屯三叉路口,全长2300米,宽23米的道路命名为青云街。
3.加林路:将东起桂花街,西止丁香街,全长622米,宽40米的道路命名为加林路。
4.桃花源路:将东起后小峪村民委员会,西止白清大街,全长1900米,宽10米的道路命名为桃花源路。
5.桂花街:将北起金钱松路,南止加林路,全长7183米,宽40米,系桂花街向南延长道路命名为桂花街。
6.丁香街:将北起金钱松路,南止加林路,全长7101米,宽40米,系丁香街向南延长道路命名为丁香街。
7.红椿路:将东起东陵区界,西止和平区界,全长1131米,宽40米,系红椿路向西延长道路命名为红椿路。
8.青榆路:将东起东陵区界,西止和平区界,全长1531米,宽20米,系青榆路向东延长道路命名为青榆路。
★2011年:
一、设立沈阳市铁西区艳粉街道办事处大天地社区居民委员会,以永合社区居民委员会卫工明渠以西部分的行政区域(即由原卫工街道办事处划归艳粉街道办事处的区域)为大天地社区居民委员会的行政区域。大天地社区居民委员会得名于辖区内的辽宁兴隆大家庭商业集团沈阳兴隆大天地购物中心,管辖宏发长岛小区等16栋居民楼、27个单元、2453户、4680人。社区居民委员会办公地址在沈辽西路25-3号(宏发长岛一期10号)。
二、设立沈阳市铁西区启工街道办事处保利心语花园社区居民委员会,以启新社区居民委员会部分行政区域(即保利心语花园小区等区域)为保利心语花园社区居民委员会的行政区域。
○沈阳市【未完待续】[ 此帖被坤舆任我行在2014-05-05 15:13重新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