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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物考古]台將選10處眷村 推動文化保存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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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9-09-15
國防部將選10處眷村 推動文化保存
中央社 /  2009/09/15
(中央社記者李佳霏台北15日電)連續劇「光陰的故事」正夯,引人回味眷村文化之美,國防部請地方政府在明年3月9日前提出眷村文化保存計畫,最多選定10處辦理,並支應初期的開辦費,總額上限為新台幣4億元。
國防部9日公布施行「國軍老舊眷村文化保存選擇及審核辦法」,國防部將會同文化建設委員會協助各縣市政府辦理眷村文化保存工作。
國防部總政戰局軍眷服務處長林景福今天說,目前直轄市、縣市政府共登錄23處眷村古蹟及歷史建築,「審核辦法」要求地方政府應在明年3月9日前提出眷村文化保存計畫,讓國防部評選。
他表示,國防部將區分北、中、南、東、離島5區,各區選定1至2處眷村辦理保存作業,最多選定10處。眷村文化保存所需土地,將由國防部依現況點交並無償撥給地方政府。
林景福指出,經選定的眷村文化保存區,將由「國軍老舊眷村改建基金」支應初期的軟硬體設施開辦費,並以4億元為上限,後續經營、管理及維護費由地方政府負擔。
他說,國防部10月將舉辦分區座談會,讓各地方政府了解眷村文化保存評選及審核辦法,希望透過法制化作業,讓眷村文物受到完善保護,又能成為永續發展的觀光財與文化財。980915
江南佳丽地,金陵帝王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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