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里说的是自然形成的,有固定全天开门(非早市)店铺的商品集散地。
这种名称各地当然都不同。简单整理了一下,凭印象,不全的
东北:街?(因为我想起四平街)
华北:集
华东:街
湖南:市、圩、场
广东:圩。广西:圩、街
西南:场
所以北方叫“赶集”、西南(包括湖南西部)叫“赶场”、岭南叫“赶圩”。反倒是
浙江等华东地方我不清楚,难道是“赶街”。
舟山的岱山岛,印象中只有3条街。一条是东沙街,1953年设立岱山县时的县城在东沙街。东沙街不远有条桥头街,1949年国民政府修建飞机场时,这里应该是比较兴盛的,这里是东岱山和西岱山的交界处,直到60年代,其繁荣程度可能都不亚于县城高亭街。还有就是1949-1950年时的翁洲县城,及1955年后的岱山县城高亭街。
现在,东沙、桥头、高亭3地,仍被岛民们习惯性的称为东沙街(但发音是东沙家),桥头街,高亭街。而其他地方则没有这种殊荣了,很少有听到人们说岱西街、岱东街。有也是说明性的指岱西镇的街上。
1952年左右实行小乡制时期,很多自然镇都成为
行政上的建制镇。再后来
乡镇翻来翻去的并,很多镇的范围当然远远超过原来的自然镇。
不过街、圩、场、集的字眼,在现在的“居民委员会”的名字中被大量保留了下来,尤其是那些县城外的普通镇。
广东是最明显的,也最整齐。广东的镇,很多都设有一个居民委员会,就叫“某某圩居民委员会”,如果有两个某某圩居民委员会,那就是有两个集镇。比如台山市白沙镇:
那就是3个不同的圩镇。
结果到了广海镇,他厉害了,叫“广海城社区居委会”,不叫“圩”,叫“城”。明显比圩高级,因为这里是大明朝广海卫驻地,所以有资本敢叫城。
湖南南部本来也叫圩,但是他们设立居民委员会的时候,常常不用“圩”这个字,所以看名字不明显。反而是看建制镇的名字才明显,这个原来“亮晶晶”兄提到的多,比如“陬市”(陬溪市),都是取第一个汉字然后加一个‘市’字,简单。
浙江的居民委员会普遍也不带“街”字,只有街太大,分设2个居民委员会时,才会出来叫什么“上街居”“下街居”,“街东居”“街西居”。
但是湖南和浙江(其他省不详),至少还能根据居民委员会的设置,看到街的名字。还能估计街的大小,设3个居民委员会多半比1个要大嘛,当然也有不准的时候,但参考意义还是很大的。好象南方省区,不少是类似的。只有广东是空前整齐的带“圩”字。
不过还有很多的省份,则完全看不出来什么信息了。
比如
河北省印象最深,除了县城以外,就很少见到其他乡镇有设居民委员会的,全部是村,如果这个村很大,那就是东田庄村、西田庄村、中田庄村、李田庄村、张田庄村、田北庄村、田南庄村、田庄一村、田庄二村……,反正有的是分法,就是没有田庄居民委员会。如果设有居民委员会,这个镇如果不是县城,多半是开发区,或者是原来的国有农场之类的改制的。以后可能会设,反正现在极少
所以普通镇设不设居民委员会的,就有了3类:
一是基本不设。河北是的
二是有设有不设,设的不体现自然镇俗称。浙江、湖南是的
三是基本都设,且格式整齐。仅发现广东一家。连广西、海南都不典型。
另外,现在出来一个“某某社区居民委员会”,加“社区”两字。这个问题,这里不讨论,其他地方再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