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简化行政区的层级和通用名称,而不是反对更改行政区通用名称
1、一级政区(相当于当前的省级):废除当前所有省和副省级的名称(如省、直辖市、自治区、特别行政区、计划单列市、经济特区、新区等),全国的一级政区名称使用府、道、卫、特区四个名称;人口密集地区一般设府、比如北京府、上海府、香港府、南京府等;人口规模比较少的地区设道,比如康川北道(阿坝州)、康川西道(甘孜州)、雅山东道(林芝地区)、雅山南道(山南地区)、雅山西道(日喀则地区)、兴安道(大兴安岭地区)等;重要边防地区设卫,如阿里卫、葱岭卫、云边卫、长白卫、伊犁卫等,非边防特殊管理的地区设为特区,如神农架特区、可可西里特区等
府定位正部级、道、卫、特区均定位为副部级
2、二级政区(相当于当前的地级):废除当前所有的地区和副地级名称(如地级市、地区、自治州、盟、县等);二级政区一律使用县和所两个名称,县为通用二级政区,根据人口规模将县分为甲等县和乙等县两类,人口密集地区和城区设为甲等县、比如北京府可下设燕东县(包括朝阳、通州等)燕南县(大兴等)、幽县(城中核心区)等为甲等县;人口稀少的地区设为乙等县,如雅山东道下设林芝县、康川西道下设康定县、康川北道下设马尔康县等;卫和特区下面的部分二级政区使用所的名称,比如台海西卫(台湾海峡地区)可下设澎湖所、南沙卫(南沙地区)可设太平所;西沙卫(西沙地区)可设永兴所
甲等县定位为正厅级,乙等县和所定位为副厅级
3、县、所之下不在设行政区,只设居民自治管理区域;分别为片区、社区、居民组,设立半官方的居民自治机构,如XX片区居民自治总会、XX社区居民自治分会、XX居民组自治会、
片区的自治域相当于当前3-5个乡镇(街道办事处)的辖区;社区的自治域相当于当前1-3个居委会(村)的管理区;居民组自治域当于当前3-5个居民小组(农村组)的管理区;
自治机构无行政级别,比如片区自治总会的主席,上级无权任命,而由该自治域普选产生,无行政级别,但可享受正处级礼遇。社区自治分会的主席,也由该社区自治域普选产生,无行政级别,但可享受正科级礼遇。居民组自治会的主席,由该居民组自治域普选产生,无行政级别,但可享受副科级礼遇。
废除当前的县以下各级名称:如县级市、区、自治县、旗、自治旗、特区、林区、乡、镇、街道、苏木、村、嘎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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