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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划改革动向]我对区划的一些想法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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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13-07-02
可分几步走,
一、规范地区的名称,省级设直辖市和省、自治区改为自治省;自治州改为自治市;其它林区、矿区一律纳入所在县市。2、县和县级市纳入省级直管,一些乡镇可酌情合并。3、级别可按省部级(直辖市、省、自治省)、司厅级(省部级的下属机构、地级市、自治市)、县处级(司厅级的下属机构、县、自治县、地级市下属机构和区级)、乡科级(乡、镇、区级下属街道等)。
二、规范机构名称:国务院下属部门一律以部、委员会、总局命名;直辖市和省、自治省下属以厅、委员会命名;部、委员会、总局下属以司命名;自治市、地级市下属以局、委员会命名;县、自治县、县级市下属以局、委员会命名。
请有兴趣的补充。






只看该作者 1 发表于: 2013-07-03
市辖区改为“郡”(郡为自古就有的华夏政区通名)

街办改为“区”(以前“区”最多代表城市化的乡镇,少数为县级和村级)

至于街道和办事处,还是回归普通地名和事业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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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2 发表于: 2013-07-03
还有铺天盖地的某某领导小组、某某办公室呢
lnrdy马甲,以防盗号发广告澄清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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