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具体调整方案
(一)南瓦镇(调整前辖12个村,撤减5个村;调整后辖7个村)。
1.保留特尔村、地洛村、日克地村建制。
2.将尼古拉达村和书波村合并为书波村,办公地在原书波村村委会。
3.将古梯村、吉辅村和仲子村合并为依莫合中心村,办公地在原吉辅村村委会。
4.将扎兰姑村和尼波洛村合并为丝窝中心村,办公地在原扎兰姑村村委会。
5.将土沟村和吉洛村合并为土沟中心村,办公地在原吉洛村村委会。
(二)百草坡镇(调整前辖15个村,撤减11个村;调整后辖4个村)。
1.将友地村、东风村和永丰村合并为永丰村,办公地在原永丰村村委会。
2.将丙乙底村、依伍村的2组(马子洛组)、4组(核子日里组)、5组(日溜组)和热柯觉村合并为热柯觉中心村,办公地在原热柯觉村村委会。
3.将库依村、东方村、舌觉村、纠火村、基达村、火花村和哼地村合并为高峰中心村,办公地在原哼地村村委会。
4.将洛古村、堵日洛村和丝窝村合并为洛古村,办公地在原洛古村村委会。
(三)洛觉镇(调整前辖14个村,撤减7个村;调整后辖7个村)。
1.保留青杆林村、坪子村建制。
2.将稳觉村、谷德村和者木沟村合并为谷德中心村,办公地在原谷德村村委会。
3.将塔沙村和德基村合并为德基村,办公地在原德基村村委会。
4.将葫芦坪村、上寨村和下寨村合并为向岭中心村,办公地在原上寨村村委会。
5.将核桃湾村和马店村合并为马店村,办公地在原马店村村委会。
6.将侧洛村和单洪资村合并为侧洛村,办公地点在原侧洛村村委会。
(四)德溪镇(调整前辖11个村,1个社区,撤减5个村;调整后辖6个村,1个社区)。
1.保留李子坪村、德惠社区建制。
2.将小米坳村和德姑村合并为德姑村,办公地在原德姑村村委会。
3.将长坪村和德渣村合并为德渣村,办公地在原德渣村村委会。
4.将哼里村和嘎克村合并为哼里村,办公地在原哼里村村委会。
5.将则果村、溪底村合并为老寨子中心村,办公地在原则果村村委会。
6.将补久村和色色洛村合并为色色洛村,办公地在原色色洛村村委会。
(五)丙底镇(调整前辖10个村,撤减6个村;调整后辖4个村)。
1.将打古洛和保尔村合并为打古洛村,办公地点在原打古洛村村委会。
2.将嘎格达村、瓦伍村和依达村合并为依达中心村,办公地在原依达村村委会。
3.将沙洛村和沙洛依达村合并为沙洛依达村,办公地在原沙洛依达村村委会。
4.将丙底洛村、木尼古尔村和布洛村合并为丙底洛村,办公地在原丙底洛村村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