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2年4月,市委、市政府决定建立承德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同年6月,省政府批准建立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冀科一字[1992]018号)。
2000年9月,省政府批准建立省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冀政函[2000]55号),与高新区合署办公,一套人马,两块牌子。
开发区规划面积6.2平方公里,分为雹神庙(西区)、庄头营(东区)、冯营子(南区)、闫营子(西南区)4个区域。
2006年,核准承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承德经济技术开发区)名称为承德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但实际仍称承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2009年3月14日,唐山曹妃甸承德临港工业园正式挂牌成立,确定由承德高新区代为管理,规划面积20平方公里,一期起步区5平方公里。
2009年5月,中共承德市委、市人民政府发出《关于加快承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发展的意见》,确定由承德高新区对双桥区大石庙镇的雹神庙、闫营子、东营、西营4个行政村实行行政托管。
2009年7月,河北省人民政府发出《关于同意承德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扩大规划区域范围的批复》:将原市级上板城工业聚集区列入高新区规划范围,扩大规划面积18.5平方公里。扩区后总面积达24.7平方公里。
2010年4月19日,中共承德市委办公室发出《关于承德县上板城镇行政区划调整和行政托管有关事项的通知》(承办字[2010]26号):双桥区上板城镇由承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行政托管。
2012年8月19日,国务院批复升级为国家级承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2013年5月11日,中共承德市委办公室、承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出《关于高新区行政托管冯营子镇有关事项的通知》(承办字(2013)18号),将双桥区管辖的冯营子镇及其所属的行政村划归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托管;将原闫营子等4个行政村划归冯营子镇管理。
?,承德高新区设立社区管理办公室。
至此,承德高新区辖上板城镇、冯营子镇、社区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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