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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街]前9个月撤并864个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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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4-11-16

南中早报
前9个月撤并864个
  中国将继续撤并乡镇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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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于泽远(北京)

  中国今年前9个月共撤并864个乡镇政权。有关官员指出,今后几年中国将在保持稳定的前提下,继续积极推进精简和撤并乡镇政权。

  据官方统计,截止去年底,中国共有3万8290个乡镇,比2002年减少950个。今年1到9月,全国有20个省、自治区和直辖市又撤并了864个乡镇。

  民政部一名官员对本报说,这两年官方一直在有条不紊地撤并乡镇。由于这项工作关系到众多基层干部的切身利益,当局并没有大张旗鼓地宣传撤并乡镇的成果,以免在乡镇基层干部中造成不必要的担忧。

  这名官员说,撤并乡镇最大的难题是如何安置乡镇干部。全国撤销800多个乡镇意味着10多万“吃财政饭”的基层干部失去了“铁饭碗”。这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弄不好会造成基层干部的强烈反弹,影响社会稳定。

  据官方最新统计,中国平均每个乡镇党政内设机构为16个,人员平均数58人,超过正常人员编制的2至3倍;平均每个乡镇下属单位为19个,人员达到290多人,超编严重。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农村经济研究部副部长谢扬日前说,目前中国乡镇主要存在农民负担问题仍然严峻、乡镇机构和人员膨胀、乡镇财政危机等突出矛盾,而要从根本上解决这些问题,必须切实把乡镇政府职能从包揽一切转变为只提供核心公共产品,从直接管理转变为间接管理。

  一名研究中国农村政治改革的学者对本报说,上级机关每年拨给乡镇的行政经费远远不够维持乡镇机关的正常运行,乡镇机关只能从农民身上打主意,巧立名目收取各种费用。而对农民来说,乡镇政权除了向他们收费以外,几乎不能给他们提供有效的服务。

  “换句话说,目前很多乡镇政权已经蜕变成管制、盘剥农民的官僚机构,成为农村经济发展和摆脱贫困的绊脚石。”

建立农村自治制度

  长期担任基层干部的东北师范大学博士孙成军认为,无论从根本上减轻农民负担,还是从制度上解除农村经济发展的束缚,中国都必须继续撤并乡镇,直至取消乡镇政权,建立新的农村自治制度。

  但他也承认,撤并乡镇牵扯面广,不仅是乡镇官员的安排,也与县市一级的政治改革密切相关,全面撤销乡镇需要时间,操之过急可能会适得其反。



只看该作者 1 发表于: 2004-11-16
合并-改制-取消,和我的思路不谋而合
取消市管市县,撤销乡镇,县级自治。
都┬─区
│└───县
省┬─市───区
 ├─────市、县
 └─州┬──市、县
    └市─区
注:各级行政均可自治。州一般是自治州。州辖市大者可分区。
只看该作者 2 发表于: 2004-11-16
以下是引用无形在2004-11-16 10:54:29的发言:
合并-改制-取消,和我的思路不谋而合


现在只能预言到:合并——改制。
取不取消还难说。

另外,论坛上现在竟然还有人主张乡镇拆分,怪怪。
稳省、小地、撤区、并县、并乡镇、乡镇街道改“政府服务中心”、广社区。推崇中山、东莞模式。
将我的思路再整理一下、主要有几点:
1、稳定省制、反对大区。2、市不再辖县(直辖市除外)。3、县市平级(指省辖市和县)。4、市不分区(直辖市除外)。5、合并县治、特别是合并小县。6、东部有条件的地区逐步将乡镇和街道办改制为“政府服务中心”
只看该作者 3 发表于: 2004-11-16
主张乡镇拆分的,也多是希望进行自治
取消市管市县,撤销乡镇,县级自治。
都┬─区
│└───县
省┬─市───区
 ├─────市、县
 └─州┬──市、县
    └市─区
注:各级行政均可自治。州一般是自治州。州辖市大者可分区。
只看该作者 4 发表于: 2004-11-16
大力撤并吧,等撤并到每个县就一个乡镇时就功德圆满了!!!!
做爱做的事  交配交的人
只看该作者 5 发表于: 2004-11-16
乡镇拆分可以取消行政村一级,由乡镇直接管理自然村。
君子坦蛋蛋,小人藏鸡鸡!
只看该作者 6 发表于: 2004-11-16
果真是风起云涌啊。
只看该作者 7 发表于: 2004-11-16
以下是引用wuguohua在2004-11-16 12:47:51的发言:
乡镇拆分可以取消行政村一级,由乡镇直接管理自然村。


问题是行政村不是一级政府!更不是区划单位!
而只是村民自治组织!你把他取销了,不让村民自治吗?
稳省、小地、撤区、并县、并乡镇、乡镇街道改“政府服务中心”、广社区。推崇中山、东莞模式。
将我的思路再整理一下、主要有几点:
1、稳定省制、反对大区。2、市不再辖县(直辖市除外)。3、县市平级(指省辖市和县)。4、市不分区(直辖市除外)。5、合并县治、特别是合并小县。6、东部有条件的地区逐步将乡镇和街道办改制为“政府服务中心”
只看该作者 8 发表于: 2004-11-16
撤销乡镇政府才是正路,合并是转移目标,非正路。。
只看该作者 9 发表于: 2004-11-16
以下是引用长矛在2004-11-16 17:20:03的发言:
撤销乡镇政府才是正路,合并是转移目标,非正路。。


我认为在腾冲——漠河线以东地区,原则上可以撤销或改制为“政府服务中心”。
而在腾冲——漠河线以西地区,原则是还是要保留乡镇级
稳省、小地、撤区、并县、并乡镇、乡镇街道改“政府服务中心”、广社区。推崇中山、东莞模式。
将我的思路再整理一下、主要有几点:
1、稳定省制、反对大区。2、市不再辖县(直辖市除外)。3、县市平级(指省辖市和县)。4、市不分区(直辖市除外)。5、合并县治、特别是合并小县。6、东部有条件的地区逐步将乡镇和街道办改制为“政府服务中心”
只看该作者 10 发表于: 2004-11-16
以下是引用范缜在2004-11-16 17:55:25的发言:
我认为在腾冲——漠河线以东地区,原则上可以撤销或改制为“政府服务中心”。

東亞國家這類虛級尾巴留太多了, 而且留了就砍不掉, 最後可能還會變回實級, 還是不要的好
东南军政长官,兼行政院东部联合服务中心主任、台湾省政府主席、浙江省大陈区行政督察专员、福建省金门军管区行政公署行政长、福建省马祖守备区战地政务委员会主任委员、台湾省梨山建设管理局局长、台北市阳明山管理局局长。
只看该作者 11 发表于: 2004-11-17
民国以前的封建社会中最基层的都不是县一级吗?干吗现在就实行不了啊?
做爱做的事  交配交的人
只看该作者 12 发表于: 2004-11-17
以下是引用范缜在2004-11-16 15:47:41的发言:
[quote]以下是引用wuguohua在2004-11-16 12:47:51的发言:
乡镇拆分可以取消行政村一级,由乡镇直接管理自然村。


问题是行政村不是一级政府!更不是区划单位!
而只是村民自治组织!你把他取销了,不让村民自治吗?
[/quote]
很是有意思,难道以各自然村为单位就不能实行村民自治?北方很多地方基本上就是行政村即为自然村。 我的意思就是这样,把自治单位放到自然村,取消由几个并无太大关连的村庄机械组合成的村委会,在各村都设立村委会,村委会行政人员尽量减少,只留5个以内就好。
君子坦蛋蛋,小人藏鸡鸡!
只看该作者 13 发表于: 2004-11-17
以下是引用ajsgamv在2004-11-17 9:20:52的发言:
民国以前的封建社会中最基层的都不是县一级吗?干吗现在就实行不了啊?


封建进代的县是没有机构设置的,现在的县则是有机构设置,简单点说现在的县分设十几个“局”!封建社会的县则没有“局”。

而封建社会的县一般人口也就十来万。现在的县平均则有五十万!如果是东部平均则有七十万!
稳省、小地、撤区、并县、并乡镇、乡镇街道改“政府服务中心”、广社区。推崇中山、东莞模式。
将我的思路再整理一下、主要有几点:
1、稳定省制、反对大区。2、市不再辖县(直辖市除外)。3、县市平级(指省辖市和县)。4、市不分区(直辖市除外)。5、合并县治、特别是合并小县。6、东部有条件的地区逐步将乡镇和街道办改制为“政府服务中心”
只看该作者 14 发表于: 2004-11-17
以下是引用wuguohua在2004-11-17 13:32:16的发言:
[quote]以下是引用范缜在2004-11-16 15:47:41的发言:
[quote]以下是引用wuguohua在2004-11-16 12:47:51的发言:
乡镇拆分可以取消行政村一级,由乡镇直接管理自然村。


问题是行政村不是一级政府!更不是区划单位!
而只是村民自治组织!你把他取销了,不让村民自治吗?
[/quote]
很是有意思,难道以各自然村为单位就不能实行村民自治?北方很多地方基本上就是行政村即为自然村。 我的意思就是这样,把自治单位放到自然村,取消由几个并无太大关连的村庄机械组合成的村委会,在各村都设立村委会,村委会行政人员尽量减少,只留5个以内就好。
[/quote]

那你再算算最你这样搞,公务员会多出来还是少一些?村委会的人员会多出来还是少一些?
村委会可以以自然村为单位来搞,或言行政村的拆分。
但是乡镇的数量只能减少不能再增加!

稳省、小地、撤区、并县、并乡镇、乡镇街道改“政府服务中心”、广社区。推崇中山、东莞模式。
将我的思路再整理一下、主要有几点:
1、稳定省制、反对大区。2、市不再辖县(直辖市除外)。3、县市平级(指省辖市和县)。4、市不分区(直辖市除外)。5、合并县治、特别是合并小县。6、东部有条件的地区逐步将乡镇和街道办改制为“政府服务中心”
只看该作者 15 发表于: 2004-11-17
以下是引用vladimir在2004-11-16 19:23:46的发言:
[quote]以下是引用范缜在2004-11-16 17:55:25的发言:
我认为在腾冲——漠河线以东地区,原则上可以撤销或改制为“政府服务中心”。

東亞國家這類虛級尾巴留太多了, 而且留了就砍不掉, 最後可能還會變回實級, 還是不要的好
[/quote]

在香港就还有存在“政府服务中心”。比如“九龙政府总置”。九龙不是行政区划,但有个政府总置。这个政府总置就是我说的政府服务中心。
比如深圳,如果撤销乡镇之后,不在各镇设“政府服务中心”的话。会乱套的。
稳省、小地、撤区、并县、并乡镇、乡镇街道改“政府服务中心”、广社区。推崇中山、东莞模式。
将我的思路再整理一下、主要有几点:
1、稳定省制、反对大区。2、市不再辖县(直辖市除外)。3、县市平级(指省辖市和县)。4、市不分区(直辖市除外)。5、合并县治、特别是合并小县。6、东部有条件的地区逐步将乡镇和街道办改制为“政府服务中心”
只看该作者 16 发表于: 2004-12-01
2004年全国撤并乡镇864个
民政部消息:

今年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下发的《关于促进农民增加收入若干政策意见》(中发〔2004〕1号)指出,要“进一步精简乡镇机构和财政供养人员,积极稳妥地调整乡镇建制,有条件的可实行并村”。为贯彻落实今年中央1号文件精神,民政部下发了《关于贯彻中发〔2004〕1号文件精神继续做好乡镇行政区划调整工作的通知》,要求地方从实际出发进一步调整乡镇村的规模,特别是有的地方乡镇规模调整是上世纪90年代初期完成的,有条件、有必要的还可以继续调整。在有条件的地方积极稳妥地做好并村工作。截止到2004年9月30日,有2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继续开展了撤并乡镇工作,全国撤并乡镇864个。

撤并乡镇有利于精简机构,减少乡镇行政人员和财政开支,降低管理成本,减轻农民负担,是解决中国“三农”问题的重要措施;有利于优化资源配置,促进乡镇的经济发展;有利于优化小城镇体系,促进小城镇建设,从而推进中国城镇化进程。据了解,一般乡镇设置各类机构20个左右,每个乡镇按100名管理干部计,每人每年的财政支出按1万元算,减少864个乡镇,就精简机构17280个,裁减财政供养人员86400人,减轻财政负担8.64亿元。不仅如此,还有许多大广场、宽马路等基础设施建设的费用,减少的财政开支更多,大幅度降低了行政成本,大大减轻了农民负担。

今后一个时期,各地要以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四中全会精神,结合农村税费改革和县乡机构改革的实际,以围绕提高行政效率、降低行政成本、整合行政资源、加强行政体制改革的总体研究,继续推进行政体制改革为指针,按照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的原则,加强对撤并乡镇村工作的指导,积极稳妥地推进条件成熟的地方做好撤并工作,认真总结撤并工作经验,切实巩固撤并工作成果。
异域欧陆随身闯,同根家国入心装。
只看该作者 17 发表于: 2004-12-01
三农问题,中国永远的痛!
郡县制:中央---(省)---郡---县\市
虚省实郡强县
反对直辖,取消特权,县市平行,机会均等!
~~~~~~~~~~~~~~~~~~
小号?查无此人!
只看该作者 18 发表于: 2005-01-15

对被撤并的乡镇来说,可能农民负担减轻了,但当地的建设也就滞后了。

1.全国分为东北-华北-华东-华中-华南-西南-西北7大行政区(虚)和西藏-新疆2个自治行政区、香港-澳门-台湾3个特别行政区。2.撤省设郡和州(自治地区),全国共120个左右,由原地级单位合成,辖县和市。3.主城区人口100万以上为可设虚级县级区的甲等市,50万以上和超过20万的重要城市(郡治、原地级中心、边贸、港口、工矿等)为乙等市,甲乙等市均为副郡级,20万以上和超过10万的重要城市为丙等市(县级)。4.市下设街区,县下设丁等市(副县级)、乡、镇,均不设政府。5.支持市县同城,乙丙等市和附郭县合署办
只看该作者 19 发表于: 2005-01-16
上级的想法是好的。
只看该作者 20 发表于: 2005-01-23

撤10000个也没用.因为公务员没有减少,人民负担没有减轻.你看现在年年这样多公务员考试.年年进人。怎么可能少呢?当官的靠假文凭.贪污.受贿越爬越高.他们知道要拉他们的人,当然不可能会让他们的人"下岗"所以说,公务员能进能 出,能上能下都是唬人的瞎话,信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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