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一楼:州与郡地位相同,都是省辖并可以辖县的地区,可以依据历史传统选择叫“州”或“郡”,至于行政级别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
回二,三楼:最近过年有时间了,做些图,表达些想法
回四楼:嗯,可以让政区轮廓更完整些,只是要增加省直辖县的数量
回五楼:本质相同,历史称谓是主要依据,比如庆州,汉中郡;作图时未注意,安康历史上有金州,汉南郡,安康郡等,可选用,安康州不妥。如果没有历史依据,叫来顺耳即可。
对于第二个问题,因为中国的省好大,辖县众多,无法全部直辖。我力图使省辖县市数量控制在40-50个左右,需要设州郡分管县市。
陕西是完整的省级地理单元模型看作这样一个结构:中心——省会或中心城市——西安,中心周围地区——关中地区,边缘地区——陕北和秦岭山地。
我的逻辑就是中心周边地区直辖,边缘地区设州郡。就像汉朝京畿地区设郡县,边缘地区分封诸侯国一样。
回六楼:增加了一个“郡”的称谓。现在已经有“自治州”,只是增加了“不自治的州”。
增加州郡的好处是使“市”从“辖县的地级政区”回归“城市化的县级政区”,将州郡定位为“辖县政区”。至于行政级别,可在现有副省、厅间选取,并未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