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第15楼无极若尘于2011-03-26 16:28发表的 :
“里”本是过去相当于社区一级的称呼,所以街道改为里似乎不合适。
如果能像六朝古都兄所设想的改为“市---区---里”三级,那是最理想的。但是目前的特大城市若改为三级,从层级上来讲,会管理不过来。台湾是实行的“市---区---里”三级体制,但是最大城市台北市人口只有270万,面积只有270平方公里,刚好适合三级体制。而大陆上海、北京则是上千万的人口,且未实行地方自治制度,所以很难管理过来。
那么就如仙峰俊俏兄所讲的,把街道改为街区比较合适,大城市采用“市---区---街区---社区”两级政府,四级管理的模式。而中小城市则为“市——街区——社区”一级政府,三级管理的模式。而市政府(区政府)设在街区的办事机构,可称为街区公所。街区的行政首长称为街区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