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起来,完整的表述是:
2010年5月18日,安徽省民政厅《关于同意芜湖市镜湖区与芜湖县行政区划调整的批复》【民地字[2010]70号】,同意将芜湖县方村镇划归镜湖区管辖;2010年8月10日,芜湖市人民政府下发《关于调整镜湖区与芜湖县行政区划的通知》【芜政[2010]55号】;2010年8月18日,原芜湖县方村镇正式划归镜湖区管辖。方村镇总面积61.2平方公里,总人口4.1万人,辖行春、花园、旗杆、五星、合心、马厂、天城、利民、斗村、腰埂、方家、王埂12个村民委员会和方塘社区居委会,镇政府驻地方塘社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