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区划架构虚省虚县,府乡自治。省为中央的派出,县为府、州的派出。
二、交通分层1、东部地区(
人口密度大于或等于50人/平方千米的地区)
(1)架构分为三层,由上到下依次为:
A. 府际交通:航空(干支线)、干线航运、干线铁路(国铁)、干线高速(国道)。
B. 府内交通:支线航运、支线铁路(轨交,包括城铁和府的地铁)、支线高速(府、州道,包括城内高架快速路)。
C. 支线交通:城乡一般道路交通(乡道),公交化部分主要由公共汽车线路构成。
(2)几点说明:
A. 每个府应该有一个干线机场,其他的州应该有支线机场。
B. 干、支线航运线路的划分,以河道等级和通行能力为主要依据。
C. 国铁在每个府、州应至少有一个停靠站。
D. 干线高速在每个府、州应至少有一个与支线高速对接的出口。
E. 机场、航运码头和国铁停靠站应当同时作为府、州轨交的总站。
F. 每个
乡镇应至少有一个轨交车站。轨交车站不应过密,并应当同时作为公交总站,且应附设私车停车场。
G. 公交线路一般以邻近的两个轨交车站为始发站和终点站。公交车站的设置应当尽可能地方便乘客搭乘。
H.
国铁、城铁和地铁应当使用完全一样的轨距,且路网相互连通。2、西部地区(人口密度小于50人/平方千米的地区)
A. 府际交通:以航空为主,有条件的地区修筑国铁和干线高速。
B. 府内交通:以短途公路客运为主,在少数人口较为集中的地段和线路上可以修建轨交,但不必像东部地区那样形成轨交网络。人口过于稀疏的地区,如青藏高原,以小型飞机为主要府内公共交通
工具,每个乡镇应有一个简易机场。
C. 支线交通:无基建和公交构想,居民自理。
三、交通规划A. 府际交通由中央政府统一规划。府内交通和支线交通由府州各自规划,但不得违反中央政府统一制定的原则。
B. 全国层次的交通
中心,除首都外,设郑州为副中心。其他“大区”级的交通中心还有广州、武汉、成都、金陵/上海、幽州和沈阳。
C. 拆除长江过江大桥,以过江隧道替代之。增强长江中下游的通航能力,使海轮能直达武汉。
D. 修建从
天津到保定的铁路,使郑州出发的列车不经幽州即可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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