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我就直说吧,“省、自治区、直辖市统一为郡”为什么不是用省这一现行的称呼呢,自治区可称为民族省,直辖市可以称为城市省,当然如果觉得没有必要区分的可以统一称为省,何必要用已经停止了几百年的郡呢
“县、市平级;县市以下的均为自治单位”那么你的县市有区分城乡的作用吗?是要采用台湾式的狭域市制(实际上已经破产了)么?如果是广域市制为什么市下的都是区,而县下就要分成乡镇呢,市设立的标准是什么,乡镇区的设立标准又是什么?
科级以下,也就是村那一级现在都是采用全民自治的,干部都是拿补贴的兼职人员,你是要将他们实化么,另外如果无实质改变现在这种社区、村、小组之类的称谓并无不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