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行政区划海南化、海南行政区划台湾化:
台北市、新北市、桃园市、基隆市合并为台北市,台北市辖松山区、 信义区、 大安区、 中山区、 中正区、 大同区、 万华区、 文山区、 南港区、 内湖区、 士林区、 北投区,和划出新北市西部设淡水区,将新北市东部与基隆市合并为基隆区,以及桃园区,共15个市辖区;海口市、澄迈县合并为海口市,海口市辖美兰区、龙华区、琼山区、秀英区以及澄迈县划分出来的澄江区和金江区,共6个市辖区。
高雄市辖楠梓区、左营区、鼓山区、三民区、盐埕区、前金区、新兴区、苓雅区、前镇区、旗津区、小港区以及原高雄县划分出来的凤山区、冈山区、旗山区共14个市辖区;三亚市辖崖州区、天涯区、吉阳区、海棠区4个市辖区。
台北市内12区和高雄市内11区不设乡镇级机构,实行区直管社区。三亚市4区不设乡镇级机构,实行区直管社区。
台湾省另辖台中市、台南市两个不设区地级市;海南省琼海市升为地级市,海南省另辖儋州市、琼海市、三沙市三个不设区地级市(海南本岛为2个,三沙市意义特殊,且未来可考虑增加区)。
合并新竹市和新竹县、嘉义市和嘉义县,台湾省辖新竹市、嘉义市两个县级市;海南省辖五指山市、东方市、文昌市、万宁市四个县级市。
台湾省另辖苗栗、彰化、南投、云林、澎湖、屏东、宜兰7县;海南省另辖定安、屯昌、临高3县。
撤销台东县、花莲县改为台东各族自治县、花莲各族自治县,台湾省辖花莲、台东2自治县;海南省辖白沙、昌江、乐东、陵水、保亭、琼中6自治县。
台湾省辖6市(2地级市、2不设区地级市、2县级市)、9县(包括2自治县);海南省辖9市(2地级市、3不设区地级市、4县级市)、9县(包括6自治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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