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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特别市:
1)北洋政府设置的特别市。1923年10月7日,筹备设置;1927年11月,改组为津沽市政公署。[津]
2)国民党政府设置的市。1928年6月,复置天津特别市,由原天津警区及特别1、2、3区置,东、南、西、北、中5个区的名称分别改为公安一、二、三、四、五区,取消副中区。其时全市共辖5个公安区,3个特别区和英、法、日、意、比5国租界、4乡区;1930年6月3日,天津特别市改置为天津市(院辖市);1933年11月9日,再次由天津市改置;12月4日,行政院决议河北省会由天津特别市移设保定(日方压力),1935年6月,正式恢复天津市为院辖市,管辖区域不变。[津]
3)伪政府设置的市。1937年12月,日伪改天津市为“天津特别市公署”,划全市为9区,另设3个特别区(原第四特别区划归第三特别区兼管——长白游侠注):第一区东至海河;南连日租界;西与鼓楼相接;北邻北马路。面积3734亩。第二区东起鼓楼南北大街直至海光寺,与第一区及英、法、日租界毗连;西至双烟筒臭坑沿、掩骨会与第九区搭界;南至六里台、跑马场与第六区相接;北至铃铛阁大街、北门西马路与第三区接壤。面积13743亩。第三区东至海河西岸,与一、四区为邻;南至北马路接一、二区;西至张家树村,与第九区相连;北至子牙河南岸,接第八区。面积9873亩。第四区东至辰纬路接第五区;西至海河与第三区相邻;北至辛庄与第八区接壤。面积3634亩。第五区东起徐家庄;南至北宁铁路新货场;西临海河;北迄新开河。面积19931亩。第六区东起海河;南至天津县界;西至大围堤;北至六里台与特一区毗连。面积46700亩。第七区东邻东局子、天津县;南到海河;西至火车站与特三区搭界;北至大毕庄。面积56000亩。第八区东至新开河、宜兴埠,与天津县毗邻;南至津浦吊桥、大红桥与第三、四区搭界;北至穆家庄;西至黑塔寺,与天津县相连。面积35748亩。第九区东邻第二区;南至卫津河支流;西至围墙与天津县毗邻;北以南运河为界。面积13298亩。特一区北为英租界;东靠海河;南临小刘庄;西邻谦德庄。面积2304亩。特二区东临北宁铁路;南与意租界毗邻;北接五区;西达海河东岸。面积989亩。特三区北为第七区;南接英租界;西至五经路与意租界相邻;东与六、七区接壤。面积5727亩。 这时的天津市界。东至万新庄;东南至张贵庄;南至津浦铁路支线;西至旧围墙大围堤;北至华北水利委员会所筑新堤;东北至大毕庄。全市面积约211881亩;1941年12月,天津英租界被日军占领;1942年3月,日军将天津英租界“交还”给汪伪政权;1943年3月28日,伪天津市公署将接管的天津特别行政区(英租界)更名为兴亚第二区;3月30日,伪天津市公署接管日本专管租界,改称兴亚第一区;3月31日,汪伪将“天津特别市公署”特1—3区改为普通区,并改名为第10、11、12区;6月5日,天津法国专管区交还中国,伪天津市公署将该区改成兴亚第三区,设区公所,并施行保甲制度;9月10日,伪天津市公署协同日军,强行接管意大利专管租界,改称特管区;11月15日,伪华北政委会将天津特别市公署改为天津特别市政府;1944年4月1日,重新调整划为8个区,仍保留一个特别区(旧日租界),其行政事务由第二区“兼管”,并依此编组保甲;这时的天津市界;东至牛圈;东南至吴家嘴;南沿津浦铁路支线;西至西营门;西北至黑塔寺,北接北宁铁路。1945年8月裁撤,恢复天津市(院辖市)。[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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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沽市政公署:
国民党政府设置的市政公署。1927年11月由天津特别区市政局改组,并颁布《直隶津沽市政公署编制草案》。[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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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
1)国民党政府设置的市。1930年6月3日,由天津特别市改置,并定为院辖市;同年11月,降为河北省辖市;1930年10月3日(一说10月15日),河北省省会由北平市迁返天津市;1931年1月15日(一说3月),中国正式收回天津比租界,并增设为天津市特别第4区(行政事务归特3区兼管);1934年1月,天津市、县划界,乡区归天津县管辖(此时市区大致区域为东至牛圈,东南至吴家咀,南沿津浦路支线,西至西营门,西北至西塔寺,北沿北宁铁路,总面积82136亩);同年11月9日,天津市再次改置为天津特别市。[津]
2)伪中华民国临时政府设置的市。1938年3月25日,伪天津市公署将原有的6个区改为4个区及3个特别区;5月,将特一区以外,原乡区二所,乡区五所各一部,东至海河、南至津浦铁路支线、西至大围堤、北至六里台,定为第六区;1938年12月,日伪改天津市为“天津特别市公署”。[津]
3)国民政府恢复的市。1945年8月,废除日伪时设置的“天津市特别公署”,恢复天津市(院辖市),并将全市划分为10区,同时正式收回天津的英租界、意租界、日租界和法租界;1946年天津市市、县重新勘界。市界为:东至东局子、万新庄;南界陈塘庄、李七庄;西邻王顶堤、穆家庄;北抵宜兴埠。1947年8月,天津市设置第十一区,由第七区划出一部分析置,当时全市共有11个区;1948年裁撤。[津]
4)中共设置的市。1949年1月15日,中共天津市人民政府成立,总面积为151.34平方公里,下辖11区、1个水上街:第一区东临海河;南至营口道;西迄海光寺、卫津河;北到海拉尔道、官沟街、荣安街、保安街、治安街。第二区东起京山铁路、地道小马路;西南至海河;北至金钟河。第三区东南临金钟河;西接北运河、白河;北至市界普济河故道。第四区东起市界;西南至京山铁路;北至金钟河。第五区东至市界;南为海河;西至地道小马路;北至京山铁路。第六区东至新兴路、海河;南至市界;西至津盐公路;北迄开封道、马场道。第七区东为海河、广兴街、大兴街、禄安街;南至保安街、荣安街、治安街;西至鼓楼南大街、南门外大街;北至水阁大街、鼓楼东大街。第八区东临海河;南至西关街、鼓楼大街;西至西营门;北至南运河。第九区东起北运河、白河;南至南运河;北接北运河,西至市界。第十区东临海河;南至开封道、马场道;西至新兴路;北至营口道。第十一区东至鼓楼南大街、南门外大街、卫津路、津盐公路;南至市界;西至大围堤;北至鼓楼西大街、西关大街;同年3月8日,裁撤塘大市,划入天津市,改置为塘大区(含塘沽、东大沽、西大沽、新河、新港);11月1日,天津市升为中央直辖市;1950年6月13日,河北省宁河县第九区的北窑村、河头村、中心桥、五十间房、义和庄5个行政村划归天津市塘大区管辖;8月30日,河北省天津县第八区的三义村、上河圈村划归天津市管辖;11月28日,河北省汉沽镇(县级)的北塘车站以北至金钟河北岸及天津县第七区大梁子等5个村划归天津市管辖。[津]
*王口市:中共设置的县辖市,1946年春设置,属静海县,为静海县县政府驻地,1949年12月裁撤,列为第四区。【津】
*唐官屯市:中共设置的县辖市,1947年设置,属静海县,1949年12月裁撤,列为第六区。【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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塘大市:
中共设置的市。1948年1月设置,由海河南岸原属于天津县的大沽与海河北岸属于宁河县的塘沽合并析置;1949年3月8日裁撤,改置为塘大区(含塘沽、大沽、新河、新港)。[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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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流市:中共设置的市。1948年设置,属静海县。1950年裁撤,改为镇。【津】
*静海市:中共设置的市。1948年设置,属静海县,1949年12月裁撤,列为第一区。【津】
*台黄市:中共设置的市。1948年设置,属静海县,1949年12月裁撤,列为第三区。【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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