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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教:台湾的户籍管理情况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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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8-06-13
大陆的户籍管理是以父母户籍所在地而非出生地的户口登记为居民的最初户籍,且迁往异地时,受到许多限制。不知台湾的户籍管理制度是什么样?
请知情者告之!谢谢!
全国设置为100个都、郡,经济欠发达地区优先实施。设都标准:面积3万平方公里以内,人口1000~1800万,城市人口达到500万以上。
只看该作者 1 发表于: 2008-06-13
厦门狼
只看该作者 2 发表于: 2008-06-13
那帖9樓是整個〝戶籍法〞的法律條文

也太囉嗦了

我簡單說

出生登記時一樣是初戶口

台灣身份證編號的第一碼英文字母就是以出生報戶口的縣市為準

而你要遷入或遷出戶口的時候

三個月內到戶政事務所辦理就好了
尔今死去奴收葬
未卜奴身何日亡?
奴今葬花人笑痴
他年葬奴知是谁?
只看该作者 3 发表于: 2008-06-14
引用第1楼heberubber于2008-06-13 20:48发表的  :
http://xzqh.info/bbs/read.php?tid=32181
这帖的9楼

谢谢!
全国设置为100个都、郡,经济欠发达地区优先实施。设都标准:面积3万平方公里以内,人口1000~1800万,城市人口达到500万以上。
只看该作者 4 发表于: 2008-06-30
台湾人现在还要填写籍贯吗?
只看该作者 5 发表于: 2008-06-30
引用第4樓蘭色火焰於2008-06-30 08:43發表的  :
台灣人現在還要填寫籍貫嗎?


現在沒有籍貫

只有出生地了...
尔今死去奴收葬
未卜奴身何日亡?
奴今葬花人笑痴
他年葬奴知是谁?
只看该作者 6 发表于: 2008-07-02
那么台湾上学是否必须在户籍所在地?
同居生子如何申报户籍?
只看该作者 7 发表于: 2008-07-02
引用第6樓南京人於2008-07-02 12:00發表的  :
那麼台灣上學是否必須在戶籍所在地?
同居生子如何申報戶籍?


念公立中、小學是要在戶籍地

私立學校就比較可以跨學區就讀

非婚生子女可透過認領的方式入生父的戶籍

若無法入生父的戶籍

也可以入生母的戶籍

而非婚生子女之生父母事後結婚

法律上將其視為婚生子女
尔今死去奴收葬
未卜奴身何日亡?
奴今葬花人笑痴
他年葬奴知是谁?
只看该作者 8 发表于: 2008-07-03
自己的孩子还要用认领的方式啊!看来还是需要改进!
考大学需要在户籍所在地吗?
只看该作者 9 发表于: 2008-07-03
法律關係和血緣關係是兩種概念

不可混為一談

非婚生子女若要與親生父親產生法律上的關係

必須透過〝認領〞或〝准正〞(即生父母事後結婚)的法律程序

否則非婚生子女無生父的遺產繼承權

在法律上也無任何關係


這是對合法身份者的保障

法律保障的就是〝合法身份者〞





考大學和戶籍無關
尔今死去奴收葬
未卜奴身何日亡?
奴今葬花人笑痴
他年葬奴知是谁?
只看该作者 10 发表于: 2008-07-03
难道台湾的私生子没有继承权?
只看该作者 11 发表于: 2008-07-03
如果沒有法律關係就沒有當然繼承權

不過可以打官司請求權益

但是法官怎麼判由法官自由心證
尔今死去奴收葬
未卜奴身何日亡?
奴今葬花人笑痴
他年葬奴知是谁?
只看该作者 12 发表于: 2008-07-03
大陆可是私生子和婚生子女享受同样的继承权
只看该作者 13 发表于: 2008-07-03
台灣非婚生子女的繼承權利和婚生子女亦相同

但是必須得到法律的〝承認〞

和生父有一層〝法律上的關係〞

而〝認領〞或〝准正〞就是達成這一層〝法律上的關係〞的必要方式

若無此法律關係

非婚生子女想主張自身權益的話

就必須透過法律訴訟程序來爭

一切以法律為依歸...
尔今死去奴收葬
未卜奴身何日亡?
奴今葬花人笑痴
他年葬奴知是谁?
只看该作者 14 发表于: 2008-07-03
引用第7楼有的沒的于2008-07-02 12:53发表的  :
念公立中、小學是要在戶籍地
私立學校就比較可以跨學區就讀
.......

跟咱一样公立的便宜.讲户籍.私立的属于经营性质.有钱都进.多多益善
很2
hqq
只看该作者 15 发表于: 2008-07-03
引用第8楼南京人于2008-07-03 11:56发表的  :
自己的孩子还要用认领的方式啊!看来还是需要改进!
考大学需要在户籍所在地吗?

臺灣的大學是單一學區。

考高中都可以任意選擇學區報考,與戶籍或居住地均無關。
=============================
Boundary representation is not
necessarily  authoriative.
=============================
只看该作者 16 发表于: 2008-07-04
引用第13楼有的沒的于2008-07-03 17:02发表的  :
台灣非婚生子女的繼承權利和婚生子女亦相同
但是必須得到法律的〝承認〞
和生父有一層〝法律上的關係〞
.......

那么对于生母的继承权,应该没有差异了哦?
出生证明就ok了?
一年成落,三年成市,五年成镇,十年成城,百年成会,千年成都
只看该作者 17 发表于: 2008-07-04


生母的問題比較簡單
尔今死去奴收葬
未卜奴身何日亡?
奴今葬花人笑痴
他年葬奴知是谁?
只看该作者 18 发表于: 2008-07-04
引用第7楼有的沒的于2008-07-02 12:53发表的  :
而非婚生子女之生父母事後結婚
法律上將其視為婚生子女
居然还有补办手续的说法。原来倒插笔也算数啊?
惜今生有缘无分,愿来世不再错过。
只看该作者 19 发表于: 2008-07-04
引用第9楼有的沒的于2008-07-03 12:07发表的  :
法律關係和血緣關係是兩種概念
不可混為一談
非婚生子女若要與親生父親產生法律上的關係
.......
那如果生父没有婚生子女,只有非婚生子女呢?
惜今生有缘无分,愿来世不再错过。
只看该作者 20 发表于: 2008-07-04
引用第17楼有的沒的于2008-07-04 10:17发表的  :

生母的問題比較簡單
母系社会好?
惜今生有缘无分,愿来世不再错过。
只看该作者 21 发表于: 2008-07-04
引用第18樓Franc.She於2008-07-04 11:19發表的  :
居然還有補辦手續的說法。原來倒插筆也算數啊?


這樣算數的

因為生父母都已結婚

之前的〝非婚生子女〞在法律上自然變成〝婚生子女〞了
尔今死去奴收葬
未卜奴身何日亡?
奴今葬花人笑痴
他年葬奴知是谁?
只看该作者 22 发表于: 2008-07-04
引用第19樓Franc.She於2008-07-04 11:20發表的  :
那如果生父沒有婚生子女,只有非婚生子女呢?


這和生父有沒有婚生子女無直接關係

有婚生子女也可以做〝認領〞非婚生子女的手續

無婚生子女也可以因為種種考量而不做〝認領〞非婚生子女的手續
尔今死去奴收葬
未卜奴身何日亡?
奴今葬花人笑痴
他年葬奴知是谁?
只看该作者 23 发表于: 2008-07-04
引用第20樓Franc.She於2008-07-04 11:22發表的  :
母系社會好?


這和〝母系社會〞應該無關

之所以說生母的問題比較簡單

是因為在法律上親子關係比較好證明

〝出生證書〞就是最好的證據了

但是生父卻不然

如果生父承認還好

要如果生父不承認

就必須做DNA比對

比較麻煩
尔今死去奴收葬
未卜奴身何日亡?
奴今葬花人笑痴
他年葬奴知是谁?
只看该作者 24 发表于: 2008-07-04
那么借腹产子(仅指定向委托)如何判定?

也就是A和B知道B生育困难,然后通过医学手段,将成形的细胞植入C的体内,委托C代孕生下孩子D
那么D是否拥有C的继承权?
[ 此贴被東七區之夢在2008-07-04 16:35重新编辑 ]
一年成落,三年成市,五年成镇,十年成城,百年成会,千年成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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