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区划调整
1、宁夏、广西改为省
2、内蒙古分段改为3自治州,自治区和州的权利重新分配,自治区和州同时向中央负责
3、新疆分为5自治州,自治区和州的权利重新分配,自治区和州同时向中央负责
4、西藏分为4自治州,自治区和州的权利重新分配,自治区和州同时向中央负责
5、直辖市改为直辖州
6、万县、涪陵等地并入湖北;十堰、襄樊、随州入河南;鲁西、豫东南、皖北、徐州抓出一省
7、新增哈尔滨(剩余部分省会佳木斯)、沈阳(剩余部分省会锦州)、武汉及鄂东(剩余部分省会宜昌,东南角入安徽)、南京(剩余部分省会淮安)、广州(剩余部分分为东西两省,东部惠州,西部和广西东部合组,省会湛江)、成都(剩余部分省会分南北两省,北部绵阳、南部宜宾)、西安为直辖州(剩余部分省会北部延安、南部入川北)、昆明(剩余部分省会大理,东部入黔,东北角入川南,东南角入桂)
8、河北分为两省(北部:京东省,省会承德;南部:河北省,省会石家庄),大三香三地并入北京和天津,北京的平怀延密、天津的蓟县并入京东
省下区划调整
1、各省内主要大城市吸收周边区域设省辖州,其他地区调整为省直辖
2、整理县级市,大部分改回为县,保留完全城市化的市
州下区划调整
1、弱化县级职能
2、城里各区组市
县下区划调整
1、整理镇,大部分镇改回为乡,保留完全城市化的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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