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
1、本表所称的“市”,是指最小的地方政府(不包括派出机构),也就是主要是指市、镇、乡,具体是指:
(1)设街道的市。市的范围,是指街道办事处之和,无论他们是否相连,也不管是否分区。地级市的“市”仅指市辖区部分,不包括县。
(2)不设街道的市。一律是指市政府所在的乡镇,但在备注栏中注明是哪个镇。这种情况普遍存在于江苏省等地。
(3)设街道的县。比照设街道的市办理。大量存在于浙江省等地,城市名直接标注为“某某县”。因为街道办事处不是一级地方政府,所以县在这时也相当于最小的地方政府。
(4)乡镇。所有的乡镇,一律比照视为一个“市”(我习惯称为基础地方政府)。
2、统计一律只在市镇乡(基础地方政府)范围内进行,不跨市镇乡,有需要这方面数据的朋友,请自行加减。由此产生:
(1)乡镇没有改街的,即使和市区同城,也分开计算,不被计算在市的城区内。如上海的五角场,张江。如有不满,请先向上海市政府陈情将他们改为街道办事处。
(2)虽然是街道,但位置差十万八千里的,也被算在市里面,但是不是城区,则按章办理,备注栏中会有说明。
3、人口数据为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分乡镇人口数值,数据需要分割乡镇街道的,就由本人keating根据经验判断。
4、本处所指的“城区”,在国家正式统计上应该称为“城镇”,因为已经包括乡镇的数据。其范围为参考2006年国家统计局公布的《统计上划分城乡的暂行标准》,具体内容请在本论坛(本区已置顶)或google里自行查找,其主要意思可以概括为:城镇=城区+镇区=居委会+城中村+3000人以上的独立工矿学校点。但是,本表并没有严格按照该暂行标准来统计。原因有3条:
(1)如果按该标准,那么本人无能力做到,自然也就无权发布。
(2)有些地方最近村改居乱改(以深圳为首),导致本人对暂行标准的实用性产生警惕。
(3)暂行标准没有说明如何处理城区不连续的问题。
所以本表所指的“城区”一项,是市镇乡内各个城区的总和,如果城区不连续的,在备注栏内说明,并估计算了一下每个部分的大小。本人默认按照总的城区人口排序。
所谓是否连续,是凭经验和googleearth判断,大致的标准为房屋间距在200米以内。
(4)中心城区,是指最大的那个城区,有些中心城区起了一个通俗的名字,有些则直接使用中心城区。
5、2000~2009年之间的行政区划调整,已经在本表中得到反映。前提是该反映已经被我注意到(应该大部分都包括了,这部分欢迎网友补正)。
6、收录的标准为,市镇乡的总人口超过20万,或者市镇乡的城区人口超过15万。有些行政区划调整后可上可下的,可能没有被收录,金昌市差42人15万,也没有被收录。
[ 此帖被keating在2009-10-08 23:25重新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