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8年前,有良乡县、房山县,现在的“城关”是房山城关,“良乡”是良乡城关。1958年3月,良乡县和房山县合并为周口店区,由河北省划入北京市。1960年恢复房山县。1998年,房山区政府迁至良乡镇。
房山的那些“地区”,是因为1980年从房山县析置了一个燕山区,1987年燕山区撤销,与房山县合并为房山区后,原来的政府机构仍然保留,变成了“燕山地区”,副局级建制。1990年左右,仿照燕山地区的建制,陆续设置了高规格的良乡地区、周口店地区、琉璃河地区,这三个地区是燕山之外,当时房山区工业和商业最集中的区域。良乡地区是电力公司等国企驻地,商业发达;周口店地区成立后合并了原属于北京矿务局工农区的长沟峪办事处和黄山店乡,是煤矿和石灰水泥企业集中的地区;琉璃河地区拥有当时华北最大的水泥厂。
撤销乡的建制改为派出机构管理,与区政府的经济发展思路有关系。
这些地区之中,除良乡地区后来析置为拱辰、西潞两个街道和良乡镇外,周口店和琉璃河都在2000年才恢复建制镇,实施“一套人马,两块牌子”。这种情况,和75167说的——在“乡镇”范围内设立“地区”,相当“街道”,管辖城镇“居民”人口,与原来的“乡镇”合署办公,整个区域的“农村户口”全部转变后,改设“街道办事处”——不太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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