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看一下香港特區政府教育局的行政架構。
教育局本身的內部架構,是按職能劃分,而不是按地區劃分的,主要領導架構如下:
http://www.edb.gov.hk/index.aspx?nodeID=129&langno=2政治任命成員:
局長<--屬特區政府行政會議(=內閣)成員,主要負責特區政府宏觀的教育政策,直接向政務司司長和特首交代。
副局長<--輔助局長的工作,主要責任是去立法會向議員們解釋教育局政策、接受議員的質詢和批評、向議員遊說支持教育局提案,簡稱「箭靶位」,專門用來受靶。萬一教育局發生甚麼大丑聞,他就得背黑鑊下台謝罪,以平民憤。
政治助理<--特區政府所有局級的政治助理都不知是用來干甚麼的,主要是特首為了拉攏親北京政黨給他們的權貴太子爺安設職位,表面理由是要「培訓政治人材」,實質是利益輸送,具體工作包括複印文件等,是全香港職務與職級和收入最不相稱的職位,又稱「高級雜務」。
公務員成員(做實際工作的人):
常務秘書長<--教育局內部的真正大佬,負責具體的一切工作的決定和執行。
副秘書長(一)延續及高等教育科<--主管幼稚園、中學、小學以外的一切延續教育和高等教育。
副秘書長(二)策劃、基建及學位分配科<--主管學校興建、校舍分配、校舍維修、校舍設施,以及升小學、升中學的學位分配。
副秘書長(三)學校及專業發展科<--監督學校管理、教師資歷評定等工作。
副秘書長(四)學校行政及支援科<--支援學校行政、提供特殊學童服務、組織教師在職培訓等工作。
副秘書長(五)課程及質素保証科<--學校課程、教科書、教學法等事務、教學成效評估等。
副秘書長(六)機構事務科<--主管教育局內部的行政、財政、人事升遷等。
教育局在全港設有分區辦事處,但分區辦事處只屬「對外接待窗口」性質,不具備政策實權。目前教育局將全港分為香港島、九龍、新界東、新界西,共四個分區,各設一個分區辦事處。各學校有甚麼要與教育局接觸的,只需與分區辦事處聯繫即可。分區辦事處。由副秘書長(亖)學校及專業發展科統一管理。
http://www.edb.gov.hk/index.aspx?nodeID=234&langno=2全香港中學按區議會劃分,分為18個中學校網,但校網劃分只是為了學位分配的方便,而不是行政的劃分。小學的校網再分得細一點,但也只是為了學位分配方便,不是行政的劃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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