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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观区划体系]撤县并区利大于弊!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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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25 发表于: 2007-12-11
中心城区100万人以上设府,中心城区300万人以上设都,都府设时,建成区与未建成区之比为1:1建立.只有都府方可设县级区,但不能设飞区(区城市与都府城区不相连为飞区).且每区人口应不少于50万,新设区可适当少一点,但不能太少.都府都是地级,由省直管.都府下只管都府的区(城区),不能管县.中心城区人口20-99万设市,县级,不能分区,其建军成区与未建区之比为1:2,但总面积最多不能超过200平方公里.5-19万的小城市设县辖的城,镇级到副县级不等,其建成区与未建区之比以1:3为宜,但最多不能超过60平方公里.中国乡镇面积应以100平方公里为宜,这样有利于小城市的发展.
只看该作者 26 发表于: 2007-12-11
关于中国分省规模问题,我认为最好人口和面积都考虑,如每省以100分为准的话,则人口数应占60分,而面积数只占40分最恰当.因为人才是世界的主体,但是也不能不考虑面积,它是人生存的基础.如照这样计算的话,中国最好分为54个省(或自治省),2个特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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