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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Qme:嗯,现在西方的趋势就是把夫妻权利义务扩展到同居未婚者身上,这样还要婚姻干嘛 (2015-04-08 1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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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entingye:够了!不要在折腾“市”了!社科院的研究员们都没想象力了吗?什么都“市” (2015-04-08 1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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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七區:话说以前结婚,只有有个见证人就行了(有的时候是以天为媒、以地为证),和现在未婚同居也差不多。未婚同居,就是以地为证婚人嘛。 (2015-05-27 07: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