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分省应该综合管理幅度、地理和人口因素,首先管理幅度带有中央集权色彩,什么都要管,如果管理单元较多的话,自然就管不过来,需要增加管理层级,这是中央和地方责权设置不科学的体现,其实中央只需要管外务、国家安全、金融、财政、税收、监督宪法的实施就可以了,其他事务下放地方,这样的话,多几个一级政区又何妨,完全没有必要增加管理层;第二,政区设置应该兼顾地理因素,方便政区内的人流、物流交通,节约社会成本,比如内蒙、甘肃、新疆、西藏这这些巨畸形的政区,你不去改,非得抱残守缺,徒增社会运营成本,降低百姓的生活质量;第三,政区设置还应该兼顾人口因素,人口太多,体量巨大的政区会造成尾大不掉,不服从中央号令,甚至产生分离主义倾向,所以需要降低其体量,减少其可能造反的风险,第四,还要兼顾国防安全等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