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央规定中等城市必须具备的工业产值和城市人口的标准,仅靠鄂城县(市)达不到要求,只有把黄州加在一起才勉强够格。因此,黄冈地委决定把黄州划在中等城市的管辖范围。碰到的第二个问题是城市名称,既然加进黄州,名称自应兼顾各方。在几个预选名称中,筛选出“鄂黄”、“鄂州”两个进行比较。有人提出,“鄂黄”与“沤黄”同音,沤黄谷是不受欢迎的。这个说法虽牵强附会,但取个无可挑剔的名称是大家的共同认识,“鄂州”作为未来城市的名称就这样定了下来。方案制订完成,地委、行署旋即向省委、省政府报送了要求设立鄂州市的请示,结果如愿以偿(国务院1983年8月19日批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