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第5楼拖拉居士于2006-10-27 23:53发表的 :
我本无情:请给出理由。我的方案里,分等不意味着特权,我是一个无特权主义者,类似于直辖市等特权设置我是坚决反对的。对于一个200万和一个6万的同样是县的单位,你能说他们应该完全一样吗? 分等就是为了便于采用不同的级别进行机构设置,将各政府的机构数目控制在有效的范围之内,以及人员编制都可以依此而略定!~
说得对,反对直辖市,除了首都可以考虑情况特殊外,重庆,天津,上海一个都不应该存在.考虑到特殊的历史文化背景,被省收编后,上海可以搞一些郊区(浦东,闵行),但不允许其辖县.嘉定宝山和松江地区一概独立设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