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客來台自由行 本島限京滬廈
2011-05-24
中國時報
【黃如萍/台北報導】
陸客開放來台自由行將擴大!台灣本島自由行為試點試行,北京、上海及廈門等三個城市居民優先開放,每天五百人;若赴金門、馬祖及澎湖等離島地區自由行,則不限省籍,所有陸客都可前往,且人數不限,但不能到台灣本島旅遊。
此外,陸委會也將修改「大陸地區人民來台從事商務活動許可辦法」,擴大大陸企業人士來台參訪,以商務目的來台者,配偶及直系一人陪同者不需為商務目的,且已取得台灣地區不動產所有權,並以該事由申請來台,也可個人自由申請來台。
台灣海峽兩岸觀光旅遊協會(台旅會)及大陸的海峽兩岸旅遊交流協會(海旅會)上周在香港協商,原則敲定開放陸客來台自由行分為本島及離島兩項,預計下周即可簽定文本,由海基、海協兩會增訂兩岸協議補充文本,正式宣布開放。
兩岸分隔六十二年後,陸客將首度可以不參團來台趴趴走,為兩岸關係開啟新頁,也為陸客來台深度旅遊奠基。
兩岸原規畫開放北京及上海兩個城市居民,作為陸客自由行的試點試行對象,引發大陸其他縣市的不滿,後再增加海西經濟區的廈門,但其他省市要求開放的壓力仍湧入大陸中央,而台灣也希望發展離島,修法希望先開放陸客台灣離島自由行,但遭大陸反對,經過協議,兩岸達成開放兩種自由行,紓解各方壓力。
北京、上海及廈門等試點來台自由行的陸客,不需繳交保證金,但需存款台幣二十萬,或年薪人民幣十二萬元(約台幣五十五點二萬),或持有信用卡金卡,或持在學證明。
自由行陸客的入台證有效期限三個月,每次入境最多停留十五天,但入境後可申請延長,一次以七天為限。
陸客來台自由行滯留問題,兩岸同意採雙擔保制,不強制要求陸客提交保證金。來台自由行之陸客的親友,或觀光相關產業團體都可提供擔保,大陸則在出境申請中,增加緊急聯絡人,擔負協尋義務。
來台自由行的陸客,觀光景點限制和團體客一樣,除國防、軍事基地及國家實驗室等,其餘地區都可觀光旅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