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ID:152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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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第27楼境由心造于2012-02-24 07:30发表的 回 26楼(東七區) 的帖子 :即便是现体制,法律上的平等总比不平等强!就像一些地方的户籍改革,虽然用居民取代城乡户口的身份登记不能消弭实质上的城乡户籍差异,但总比明文规定城乡户籍差异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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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第32楼境由心造于2012-02-25 07:34发表的 回 31楼(yinhezhilv) 的帖子 :设立县辖市的目的就是为了让建制市恢复本来面目:远看日本,近看台湾。也可以说,设立县辖市是与取消市管县体制和县制市(区)进行联动的。建制市的级别只会减少、不会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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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第38楼境由心造于2012-02-25 20:34发表的 回 37楼(東七區) 的帖子 :充其量副县级的行政级别待遇在天朝犹于鸡肋,而且最好调控,看看现在的体制改革成就就知道了。
引用第40楼境由心造于2012-02-25 21:07发表的 回 39楼(東七區) 的帖子 :近年来行政区划单位的撤并主要是在哪一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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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第41楼東七區于2012-02-25 21:32发表的 Re:回 39楼(東七區) 的帖子 :撤并之后,虚假城市化比例最高的又是哪一级?
引用第43楼keating于2012-02-26 17:16发表的 Re:Re:回 39楼(東七區) 的帖子 :虚假城市化根本是个伪概念,也不是个问题。本来我国现在的城市化,就不是根据“市”“镇”人口算的。如果非要把“市”“镇”人口算城市人口,那是研究者自己出错。行政区划和统计上的城市化,两个体系。尤其研究者,更不要懂装不懂,非要搞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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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第47楼yxqiu于2012-03-02 12:49发表的 :并县,县改由省直管,被并县城关镇设为县辖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