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宁波8月4日电 宁波市委十二届七次全体(扩大)会议日前闭幕,会议表决通过的《中共宁波市委关于深入推进新型城市化提升城乡治理水平的决定》提出“健全区域统筹发展机制”,主要包括“适时调整行政区划,谋划启动撤县建区,改革完善市区财权、事权,调整理顺各市级功能区与行政区的体制关系”等。
据悉,1983年宁波撤销专署,实行市管县体制;1987年成为计划单列市;1988年成为“较大的市”;1994年又被确定为副省级城市。1985年镇海县撤县划区,分设镇海区、北仑区(原滨海区,1987年更名为北仑区);2002年鄞州撤县设区,宁波中心城区面积几近翻番,扩大到2560平方公里,特别是紧随而至的是南部新城、东部新城“两翼腾飞”,有力提升了宁波的城市能级。
浙江省委常委、宁波市委书记刘奇表示,到2013年底,宁波全市有常住人口766.3万人,其中居住在城镇的为534.9万人,常住人口城市化率为69.8%。到2020年,常住人口城市化率要达到74%。
刘奇表示,宁波要构建普惠均等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在教育、社保、养老、医疗等方面,让符合条件的农业人口享受与城市居民同等的服务。
据了解,2014年浙江省将在政策范围内引导推动县(市)改区、县改市等行政区划调整,推动县域经济向都市区域经济转型,以提高省域中心城市集聚辐射能力。同时,科学推进乡镇(街道)行政区划调整,提升县域经济发展空间。
据了解,2013年浙江省科学稳妥推进行政区划调整,组织实施、审核申报了有关地区一批行政区划调整事项,绍兴市的撤绍兴县改柯桥区、撤上虞市改上虞区获国务院批准。同时,办理了14件乡镇、街道行政区划调整变更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