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农津贴:在中华民国(台湾)年满65岁,曾加入过农保满6个月以上之农民,并符合老年农民福利津贴暂行条例第3条之规定者,可向所属农会申请老农津贴,每月领取NT$7,000元,发放其至死亡当月为止。
第三条规定是什么?
本條例所稱老年農民,應符合下列各款資格條件︰
一、 年滿六十五歲國民,在國內設有戶籍,且於最近三年內每年居住超過一百八十三日者。
二、 申領時參加農民健康保險之農民且加保年資合計十五年以上者,或已領取勞工保險老年給付之漁會甲類會員且會員年資合計十五年以上者。
据台湾媒体报道,“行政院”会昨天通过老农津贴修正草案,将现行参加农保半年、满65岁即可领7000元(新台币,下同)老农津贴,提高为加保15年才能领取;已加入农保、加保年资未满15年,只能领取一半老农津贴。
为避免长期旅居岛外,也可领取津贴的不合理情形,新修正草案也增列,须在台湾设有户籍,且于最近3年内,每年居住应超过183天,做为请领津贴的条件。
15年,好像很熟悉啊,好像在哪里看到过15年的规定。
70元养老金好像没有这么多规定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