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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第9楼南峰居士于2007-08-15 19:35发表的 : 内蒙古、新疆、西藏三地应加强地方自治,然而,军政大权却不可放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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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第60楼选焱于2008-06-12 15:40发表的 :取消一切省级的自治区,一律设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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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第18楼hnhb于2007-11-13 22:20发表的 :我还是重复我的观点:现在的汉语习惯中,“州”有自治的含义,“省”因其历史来源有受上级管理含义,也就是没有自治。所以自治区域不能称为“自治省”。一些外国行政区在被翻译成中是有称为“自治省”的,那可能是因为外国的“省”没有汉语中所强调的受上级管理的含义,其自治区域自然可以称为“自治省”,汉语也就做了直译。但是在本国也使用“自治省”就不符合自己的习惯,所以只能称为“自治区”比较合适。我觉得最好的方式是:省级自治区称为自治州;省辖的自治州称为自治区,与省辖的地区、专区对应。但是,既然已经形成现在的方式了,再改比较难办,就维持现状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