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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第54楼红外线于2008-02-13 00:17发表的 :不是直辖市,而是“院辖市”,即行政院管辖的市。台北、高雄两个院辖市的市长选举时间不同于其他县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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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第55楼有的沒的于2008-02-13 00:22发表的 :台灣已經不用〝院轄市〞之名估計80年代後期以後出生的年輕人.......
引用第56楼亮晶晶于2008-02-13 00:30发表的 :我们以前都是听说的院辖市,从小时候接触地理时就是这么听说的,改称直辖市还是我上了这个论坛以后才知道的——当然不是这个帖子,知道大约有一年多了吧[表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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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第57楼有的沒的于2008-02-13 00:59发表的 :我念書的時候就已經改稱〝直轄市〞了只是課本裡都會註名 ~ 或稱〝院轄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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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第60楼眼鏡男于2008-02-13 10:36发表的 :直轄市=中央直轄的城市院轄市=行政院管轄的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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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第59楼眼鏡男于2008-02-13 10:36发表的 :行政院院會期間,北高市長都會要求出席,所以兩種名稱的意義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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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第61楼zdsrj于2008-03-29 11:33发表的 :请问,福建省主席和台湾省主席也要参加这样子的会议嘛?他们的级别和北高市长的级别一样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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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第40楼有的沒的于2008-01-30 23:43发表的 :其實在中華民國憲法裡只有模模糊糊的一段文字.......
引用第62楼vladimir于2008-03-29 14:23发表的 :當然要, 因為他們都是本來就有參加行政院會的政務委員或秘書長來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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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第63楼Franc.She于2008-03-29 17:59发表的 :得由司法院解释吧。
引用第64楼zdsrj于2008-03-30 00:18发表的 :以前专任省主席,如林光华,颜忠诚,他们也要参加行政院院会吗?
引用第65楼minimal于2008-03-30 01:11发表的 :解釋憲法是大法官的職責喔!
引用第66楼vladimir于2008-03-30 01:14发表的 :過去慣例是臺灣省主席參加, 福建省主席不參加, 因為福建省主席交通不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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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第21楼dragon于2008-01-11 18:15发表的 :将来统一台湾后 ,台湾的省会应该为南投,台北,高雄,台中,台南等等一律市县合并。
引用第70楼zdsrj于2008-04-01 10:55发表的 :这样子说来,台湾因为没有地级这个概念,所以,它的县级级别要比大陆的县级高啊。
引用第72楼hnhb于2008-04-01 13:47发表的 :请问:台湾的省辖市的人口标准似乎是50万,为什么有些省辖市现在的人口仍不足50万,它们是因何种原因设立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