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陵,最早是因隋文帝杨坚的安寝地坐落于此而得名。古属有邰.
历史上一直隶属于陕西省武功县.随武功变更而变更.
1983年武功县杨陵公社,杨陵镇和扶风县五泉公社成立新的杨陵区,隶属咸阳市。
1997年杨凌示范区成立时,考虑到投资者的心理问题,也寓意示范区志向高远,就将“陵墓”的“陵”改成了“壮志凌云”的“凌”。(另一种说法是领导人在给示范区的题词中写成了别字“凌”,最后迫不得已中而“急中生智”,以此作为了其改名的“合理”解释。)
国务院在设立杨凌示范区的批复中确定:杨凌示范区采用省部共建的领导和管理体制,由国家20个部委和陕西省共同管理和建设。杨凌示范区享有地市级行政管理权、省级经济管理权及部分省级行政管理权。享受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各项优惠政策、国家对农业的倾斜扶持政策以及西部大开发的各项优惠政策。
杨凌示范区成立后原属咸阳市的杨陵区划归示范区管理和领导,但在行政区划上仍属咸阳市。从政府这个层面上,杨陵区和咸阳市已经完全脱钩了,但是直到现在,杨陵区政府发的文件仍然用的是“咸阳市杨陵区人民政府”的印章。“严格意义上示范区管委会本身不属于一级政府,示范区没有设立法院和检察院,杨凌示范区内的相关事宜归杨陵区法院和杨陵区检察院处理,而这两家单位的上级单位是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咸阳市人民检察院。”
“杨凌”、“杨陵”的这种交叉与混淆,不只是存在于普通老百姓当中,在杨凌示范区管委会和杨陵区政府的工作人员,有许多也说不清楚两者的区分。“示范区的面积94平方公里,管辖范围与下辖的杨陵区完全重叠。像这种情况在全国恐怕绝无仅有。”由于体制上还没有完全理顺,“凌”、“陵”经常会给人产生困惑,对此,杨凌示范区表示,管委会一直努力推动解决杨凌示范区的行政区划问题,“凌”与“陵”总有一天会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