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第90楼fllyfj于2007-05-03 14:30发表的 :
谁说过行政区划非要设上限?难道说俄罗斯因为面积大就是N个国家?新加坡面积小就不算是一个国家?
肯说理就是好事情!
但是,拿中国的行政区划到其他国家进行比较!!!!???真有一套啊!
你连新加坡有新加坡的国情,中国有中国的国情都不知道!中国的行政区划还能到新加坡适用!?你还真能发挥!!!
新加坡就是设一百个一千个省,与我们自己的“限”一点关系没有!它用的是自己的“限”!而且我早就说过了,要学习民政部,中国还要分类设标准!并不是全国一个标准!即设“限”也是不同地方有不同的“限”!
设限的根本原因,在于(在一个国家)任一种政区都有自己的基本特点(比如县的人口大约若干万、若干平方公里)
当不断地发生量变(无论向多、或者向少的方向变化),到了某个程度,就有质变的可能,所以,
下限(少或小到一定地不得设县)是一种质变!上限(多或大到一定程度要分治)也是一种质变!
不承认任一方向,都不符合辨证法!
以下是维客对法国行政区划介绍的内容(一部分),其中就有设上限的意义(即某一级行政区划不要太大了,造成管理不便),供参考:
各省是在1790年法国大革命中建立,标准之一是所有的公民能够在一天内到达专区政府所在地。
本质上,要管理方便,就必然有上限,只是在现实中虽被遵循但却未被明确表达出来而已!你真是以为一个乡大到管10万20万人(指户籍人口)很合理?民政部(厅)的人士恐怕没有胆子这么想!除了县城所在地外,恐怕全国都找不到这样的例子!!!
这说明什么?他们书上无(上)限,心中有(上)限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