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ID:16679
引用第94楼成舟于2007-05-05 07:25发表的 :今后的县城所在镇, 应该发展至20万以上人口, 人口大县应该发展至50万以上,沿海地区小城镇可以遍地开花, 中部地区和西部如陕西四川, 只能集聚效应发展经济, 将县城独大, 西部许多地区,恐怕只有建设地级城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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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第100楼fllyfj于2007-05-05 09:51发表的 :你太搞笑了!智力太低!还是去幼儿园玩吧
引用第101楼fllyfj于2007-05-05 09:52发表的 :你所谓的上限标准有多么无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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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第106楼成舟于2007-05-05 13:02发表的 :其实打破官本位思维的限制, 行政体制是可以制度创新的, 在澳大利亚, 佩斯市是由州直管的,县城由县直管有何不可?为什么必须要设镇?现在县改县级市, 好象是一种待遇, 其实县才是中国行政区划的根本.
引用第107楼fllyfj于2007-05-06 14:28发表的 :有道理,那种认为行政区划非要设上限的人简直是放屁!!
引用第111楼fllyfj于2007-05-07 09:30发表的 :对上面那种不可理喻的人只有敬而远之!!!
引用第112楼中华第一精英于2007-05-07 10:23发表的 :别吵了,一个乡镇如果十万人以上,乡区或镇区应在3-8万人,要有长远规划,城市化水平在6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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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第0楼fllyfj于2007-04-18 16:10发表的 我的设省、设市、设县、设乡标准 : 省的设立要达到人口3000万以上或面积达30万平方公里!设市市区人口达20万人,设县或区人口达30万或面积达8000平方公里,设乡人口达3万或面积达300平方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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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第116楼anlugx于2007-07-15 21:01发表的 :标准不行!省辖人口3000以下,县市人口30-80万,面积800-2500平方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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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第121楼hnhb于2007-11-15 21:31发表的 :120 楼:要不要并县是一个最需要考虑又最需要慎重的问题。我不赞成大规模并县,因为县辖乡镇超过50个就很难管理,除非实行乡镇自治,而这又是不允许的;至于再大规模合并乡镇也不行,上次大规模的合并已经给一些乡镇的管理造成了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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