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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名]人大代表呼吁给行政区“正名”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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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25 发表于: 2007-06-10
作为通名的州,本不是城市的概念
直辖市改叫都,纯属扯谈。
中国就是有些个人非要学习东洋鬼子,真正汉奸行为

只看该作者 126 发表于: 2007-06-10
如果维持现有体制,只需整理通名的话,现在的直辖市可以叫直辖州,现在的地级市、盟、地区可以叫省辖州,自治州通名不变。
中央—州(都)—县(府)—乡(市)—村(镇)。更多文章详见http://inkred.i.sohu.com/blog
只看该作者 127 发表于: 2007-08-15
直辖市、地级市、县级市分别叫都、府、市;州作通名不合适,现在许多地名专名都有州,如贵州省、徐州市、苏州市、扬州市、杭州市、郑州市、梅州市、漳州市、潮州市、锦州市、晋州市、兖州市、高州市、泽州县等等,层级通名全称自治州还可以,但不宜单独作通名。自治区改称自治省。府辖区,市不辖区;省直辖自治州、府、市、县,采用现海南省模式。可以从宁夏自治区开始,改成宁夏回族自治省银川府、吴忠市、石嘴山市、固原市、中卫市、惠农市、中宁县等等
只看该作者 128 发表于: 2007-08-15
引用第16楼hqq于2004-03-10 14:22发表的  :
其實某黨的組織裡,從小到大都有書記阿,呵呵



书记 是职务通名,职务的专名才反映级别.。
只看该作者 129 发表于: 2007-08-15
我只赞成普通型政区通名保留省、县、乡三级;城市型政区改为都、市、镇三级。都----就是特大城市,都----就是大都会。日本的都也是取之汉语,将直辖市更名为都,中国绝大都数人都不会感到陌生的。都---就是省级城市型政区建制通名。都和省下设立二级政区市和县。市和县下设立三级政区镇和乡。现在大家就对市包含多种级别感到混乱,怎么还有不少坛友主张再增设县辖乡级市,这样不是乱上加乱吗!乡级城市型政区本来就有镇这个称谓,所以我坚决反对再增设县辖乡级市。我也反对地级市改为州----府----郡。历史上的州----府----郡都不是城市型行政区划通名。只要取消市管市(县),地级市和县级市谁大谁小也就没有矛盾了。
只看该作者 130 发表于: 2007-08-15
引用第129楼尹人于2007-06-10 22:34发表的  :
如果维持现有体制,只需整理通名的话,现在的直辖市可以叫直辖州,现在的地级市、盟、地区可以叫省辖州,自治州通名不变。


直辖市和省辖市改成为直辖州和省辖州,那么上海州和苏州州不还是不好区分行政级别吗?同时市、盟、地区是不同类型区域的政区通名,你把他们统统改为州,那么城市型政区和普通区域型政区又怎么区分?
只看该作者 131 发表于: 2007-08-15
那如金华就称婺州府金华市、兰溪市、义乌市、东阳。。。。
只看该作者 132 发表于: 2007-08-15
还是都、府、市、镇分别代表直辖市、地级市、县级市和乡级市好
日联冬夏,雪梦罗浮
只看该作者 133 发表于: 2007-08-15
州,府,县,道,郡---这才是我们中国最正统的行政区划名称!
鹽達四海,龍行天下,燈耀五洲!
只看该作者 134 发表于: 2007-08-18
得,北京嘛,就改“京兆尹”,河北是直隶,市改州,咱们又回古代去了,那为嘛用州啊?不如用再早些年的郡县,或者周朝的诸侯国、县呐?!
只看该作者 135 发表于: 2007-08-18
改州不宜。
晋州不在山西。

不知道这样的行政名称是否可以合理存在!
假如,地市改称州。
可不可以有:
无锡州,南通州,苏州,常州。

因为单字县都可以,为什么单字州不可以呢??
只看该作者 136 发表于: 2007-08-18
都在古代时,中国就有了。
是日本人学中国的。

A级:都、郡、省、特别郡、特别省、自治省
B级:府、自治州、盟、州
C级:县、市、旗
D级:镇、区
只看该作者 137 发表于: 2007-08-18
引用第19楼zhangqf于2004-03-11 08:29发表的 :
鸡 西 市 鸡州
鹤 岗 市 鹤州
双 鸭 山 市 鸭州
这三个比较好玩,全是鸟类动物,干脆三州合并称鸟州不是更好吗,鸟州的领导就叫鸟长,群众就叫鸟群。
.......

呵呵~~
    鸟类大本营~
鹽達四海,龍行天下,燈耀五洲!
只看该作者 138 发表于: 2007-08-18
有一定的道理,支持.
只看该作者 139 发表于: 2007-12-21
省、自治省、都---府----区-----街道
              ---县-----镇、乡---村
只看该作者 140 发表于: 2007-12-21
我建议国家行政体制层别和级别修改为:国家一级行政区称:省、城市省、民族省、特别行政区共四个名称。国家二级行政区称:县、市、民族县。国家三级行政区称:乡、镇、民族乡、城市的街道改称“坊”。这样全国的市均为省辖市。镇的规模扩大到30万人口,均归县管辖。就没有县辖市一说了。城市省、省、民族省----市、县、民族县----镇、坊、乡、民族乡。市下辖区,全国只有市菅区,其他区字,全取消。城市省下管辖县、民族县、原来的大直辖市的区改称“市”。市与市、市与县、都是平级。例如:北京城市省丰台市、或北京城市省海甸市、或天津城市省和平市、或上诲城市省黄浦市等等。
只看该作者 141 发表于: 2007-12-21
    将2级政区(本人愿意称之为1.5级)称“州”,并将原专名“X州”变成单字专名加通名“州”,窃以为不妥。地名取法古风,恢复传统,比拍脑袋取名(本人对“金东区”之类深恶痛绝)自然好不少,但不能矫枉过正。首先,单字专名不符合现代汉语的双音节习惯;其次,先今地名大多需罗马拼音化,更改地名(尤其是城市名)需考虑国际交流方便的因素;第三,单字作专名的行政区域,万一今后需要调整区划,势必带来矛盾和不便(“嵊”县改为“嵊州”市,虽然遭到恶评,但我想政府也是无奈为之。)
  个人认为,官方地名应尽量与民间习用地名保持一致,这应当成为一条原则。1.5级政区宜改“市”为“郡”,而且对有“州”字的专名不必去“州”,如苏州市便可大大方方称为“苏州郡”,而且英文翻译不变,仍为“Suzhou Prefecture”。
只看该作者 142 发表于: 2007-12-22
我认为“郡”最为合适。“府”,会和现代汉语的“政府”概念混淆,“XX府人民政府”就很拗口。“都”只适用于大都市地区,推广到全国不恰当。“州”则多与专名重复,也拗口。“道”“路”则在当代汉语中用来表示街道。“郡”则没有上述不妥,而且几乎没有作为行政区域以外的字义,可专门用作表示这级政区(相应地,“县”也只有行政区域名的字义)。
只看该作者 143 发表于: 2007-12-23
郡县还差不多。
http://www.huszy.com/胡氏中医世家-银屑病(牛皮癣)、风湿类风湿专科,运用经方纯中药治疗顽固病
只看该作者 144 发表于: 2008-01-02
将现行地级市改州是可行,但州的数量要不应过多,要远小于现在的地级行政区数,而且只能做省县中间的一级虚设机构:作为省的派出机构,对辖县工作进行监督
只看该作者 145 发表于: 2008-01-02
我认为最好的办法要尽量少改动,才便于执行。所以我建议将直辖市改为都,保留大多数的中间市,将小巿改称镇,就是将镇的规模扩大到30万人口。这样改变成都、市、镇。也比较习贯,也有区别,也解决了问题。比较容易办。
只看该作者 146 发表于: 2008-01-02
为什么不撤销地级
只看该作者 147 发表于: 2008-01-02
其实恢复州、府、郡都不可取,我认为还是省(自治区)、地区(自治州、盟)、县(区)为好,这是十多年前的设置,现在一些地方还有地区,动的就不大!首都设为特别市,上海、天津、重庆改为省,省下管市和地区,地区为省派出机构,满足省直管县的需要。所有市都下辖区不辖县,县由地区管辖,不够条件设区的市一律改为镇,由县辖。
[ 此贴被愚公在2008-01-02 23:35重新编辑 ]
只看该作者 148 发表于: 2008-01-03
都政府老大可以称为“XX都行政长官”或“XX都知事”或“XX都CEO”
我的眼里为什么含着泪水?因为我对这土地爱得深沉!
只看该作者 149 发表于: 2008-01-03
引用第153楼showphone于2008-01-03 14:58发表的  :
都政府老大可以称为“XX都行政长官”或“XX都知事”或“XX都CEO”
反对叫知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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