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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区划理念]省直管县的条件:人口超过本省的2%,距离最近的省辖市超过50公里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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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50 发表于: 2013-11-15
回 华子 的帖子
华子:再多也多不过50个,不会超过省政府的管理能力 (2013-10-11 23:33) 

省的地理空间尺度那么大,不可能处处做到当日往返省城。这样就算只有三四十个县直辖,也一样需要派出机构。
惜今生有缘无分,愿来世不再错过。
只看该作者 51 发表于: 2013-11-15
能改区的改区,能合并的合并。人口100万以上的县市直管,两县市合并过100万的直管,三县市合并直管。
郡县制:中央---(省)---郡---县\市
虚省实郡强县
反对直辖,取消特权,县市平行,机会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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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号?查无此人!
只看该作者 52 发表于: 2013-11-15
要像山东有大于2%人口的县,必须分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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