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莱芜市城市总体规划(2003-2020年)的批复
莱芜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提请审批新一轮莱芜市城市总体规划的请示》(莱政发[2004]30号)收悉,经审
查,原则同意《莱芜市城市总体规划(2003-2020年)》。现就有关问题批复如下:
一、城市性质:山东省钢铁生产和深加工基地,山水园林城市。
二、市域城镇体系规划:城镇规划结构分为三级:一级为莱城、钢城、二级为口镇、寨里、颜
里、苗山、雪野5个重点镇,三级为茶叶口、大王庄、羊里、方下、杨庄、辛庄、牛泉、和庄等8个一
般镇,形成轴线辐射、中心突出、等级明确、城乡一体的城镇空间结构,城镇职能结构以莱城作为综
合性中心,钢城、颜庄、牛泉主导职能为工矿业,雪野、大王庄为旅游业,苗山为交通业,其他城镇
为商贸业,城市化水平2010年达到50%,2020年达到65%。要坚持城乡统筹,使城乡持续快速协调发
展;要坚持以人为本,把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放在战略位置,保证和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
三、城市规模:规划近期到2010年,城市人口为45万人左右,用地为53平方公里,远期到2020
年,城市人口为65万左右,用地为74平方公里。
四、城市规划区:包括莱城、钢城城区及城市水源保护区。
莱城、钢城地区界限:西起张高庄村西丁字路口,经郭家镇村北、北王家庄村北、大洛庄村东、
梁坡水库北500米,东到205国道东2500东;往南至辛庄河与盘龙河交叉口,经大官庄西北、东田庄西
南、里辛河岔口,至涝洼村南韩莱路;往南经红岭官庄南、大上峪(新华机械厂东),至磁莱铁路线
与新泰莱芜边界交叉点;往西北经上古墩东南桥头、颜庄西、西港煤矿铁路、鲁能水泥厂南,至轮胎
翻新厂东;往西经埠阳村西北、东汶南西,到南刘家庄北;往北经王家岭,至张高庄村西丁字路口,
总面积约375平方公里。
城市水源保护区:雪野水库保护区从雪野村南,经西抬头村西、革命烈士纪念碑、北白座峪村
东、石泉村东北、上游村南、西下游村西、花峪村西、小楼村东,至雪野水库大坝西南,总面积约
41.9平方公里,杨家横水库、大治水库、乔店水库保护区界限由莱芜市政府具体划定。
五、城市规划布局:总体上形成以莱城为主、钢城为辅的布局形态,按照“提升莱城、整合钢
城、主辅互应、整体推进”的思路发展,莱城分为六个敌片区:中心片区东至大桥路、西至北坦路、
南至汶河、北至辛大铁路,以完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城市环境质量和旧城改造为主,强化办
公、商业、文化、娱乐等功能;高新区北片区东至博莱高速公路、西至大桥路、南至磁莱铁路、北至
凤凰山,以高新产业、商隹、办公、教学科研为主;城西片区东至北坦路、西至西内环路、南至汶
河、北至辛大铁路,为高新技术、办公科研、生活居住为主的综合区;张家洼电厂片区国境线鲁中矿
业集团和莱城电厂布置工业用地,适度发展相关产业;牟汶河以南的城南片区要适当控制发展。钢城
区以向北、向东发展为主,北部以莱钢集团和里辛组团建设为主,东部主要布置生活居住用地,南
部、西部分别以高新产业和民营经济为信依托,适度开发建设。利用牟汶河和莱城、钢城之间的自然
山地丘陵地带,形成“一水一廊”的开放空间,严格控制开发建设。建设用地要避开煤矿采空区、岩
休滑坡、地震活断层等不良地质条件地区。
六、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组织好莱芜市城市总体规划(2003-2020年)的实施。积极承
接济南、青岛对莱芜的辐射带动,加强与日照市的联系,实现优势互补,相互促进,共同发展。进一
步加强城市交通系统的规划建设,完善城市主干道系统,强化莱城、钢城两区之间的交通联系,并统
筹安排好表态交通设施的建设。
要贯彻节约用地、依法用地、为经济发展和城市建设服务的原则,集中紧凑安排建设项目,合理
碇建设标准,提高土地利用率;充分利用低效可利用土地和闲置土地,高度重视旧城改造工作,做好
城中村改造和城乡结合部的规划建设。城市规划建设要与矿产资源规划做好衔接,处理好与地下矿产
资源开发利用的关系。科学安排发展时序,建设一片,完善一片,使城市建设在规划的指导下健康有
序地发展,要按照远景规划控制和管理好城市发展用地,为经济和城市的发展留足空间。要加强控制
性详细规划的编制,为城市规划管理、指导城市建设提供科学依据。要坚持集中统一的规划管理,严
格按照规划进行建设,坚决杜绝违法建设行为的发生,维护城市规划的严肃性、权威性和社会公众利
益。通过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效能管理,努力把莱芜市建成经济繁荣、环境优美、适合人类
居住的山东绿色钢城。
要按照本批复意见,对《莱芜市城市总体规划(2003-2020年)》修改完善后,报省政府备案。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莱芜市城市总体规划的批复(鲁政字[1998]263号)批复的《莱芜市城市总体规
划》(1996-2010年)同时废止。
山东省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