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制定出来不执行,应当问责政府主要负责人,区划按现状就很好,没必要改来改去。
现在各地均存在异地为官,任期短,各人只注重短期效应;官员仼内考核、升迀评绩主要看两条,稳定和GDP,其他指标不重要;人大监督流于形式,官员仼命主要是上级组织部门,因此缺乏对人民负责的意识,甚至恣意践踏民意,行政拍脑袋多过科学决策;都是造成前面列位帖子中提到的乱象,所以解决问题的根本办法是行政体制改革,而不是在区划上改来改去瞎折腾。
我的观点是保持东莞现有区划格局不变,将所有街道、镇通名改为区,行政功能弱化,主要负责辖域内城市管理职能,以服务民众为主要着力点,沟通民间与政府,执行市府决策赋予的任务。市府及其组成部门和专设机构全权行使经济、社会、行政、治安、教育、文化等各项管理和规划职能;可在各主要城市节点或分片区域设置派机构联合办法,组建类似现在的聫暑政务大厅的执行机构。城市的主要行政首长由人民选举,对人民负责,受太本地人大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