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中国目前的体制是在解放战争时期成熟的。一直沿用至今。表面上改来改去,千变万化,但是万变不离其宗。很多变化只是为了忽悠美国共济会,骗他们来投资。
比如计划经济时代的计委被取消了,但是变成了发改委,权力更大了。原来指导经济活动的经济部如航空部、铁道部、一机部一直到九机部都取消了,但是改为集团公司,性质没有变。等等。
解放战争时期的组织体制,主要是党、军两套,其他的政、群等,都是依附机构。
党的组织,中央之下是大区中央局,每个大区通常会有一个领头省,这个领头省的书记一般是政治局委员。全国分为六个大区,东北辽宁领头,华北北京、西北陕西,华东上海,中南广东,西南原为四川现为重庆。北方三个南方三个,南北平衡。
军队组织,依然是大军区下属野战军和省军区体制。野战军司令部,和平时期为大军区前指,战时则成为野战军司令部。省军区系统负责掌握兵役动员和民兵、预备役,预备役就是原来的地方部队。
大军区和大区配套,只是将河南和山东单独设了一个济南军区,所以这两个省的省委书记地位也相对独特些。
行政组织,和上述匹配。
1949年建国后,撤消了正式的大区建制,但是其组织形式一直隐性保留。在实践中,也有具体作用,现在看得到的有这么几条:
一个是中央召开全国性会议,会按照大区分组召集和讨论,那么大区领头人成为会议召集负责人和分组讨论的主持人。他们的发言权也大于其他省书记。
二个是代表大区向中央汇报工作。这和各省的汇报并行不悖。
三个是大区领头书记,会参与大军区党委管理,有时候可以直接担任大军区政委或第一书记。
四个是中央安排的临时性任务需要区域协调的,这个领头书记成为协调负责人。可以调动区域内的安保、情报、武装、经济、人力、物力等资源。这些调动要经过中央批准,但是大区领头书记是执行负责人。
等。欢迎补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