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上文:
三、三经普初步核算与2013年年度核算差异分析
初步核算,三经普三次产业结构为9.63:56.55:33.81,与2013年年度核算相比,二产、三产总量均增加,二产占比下滑3个百分点,三产占比上升5.7个百分点。具体分析如下:
(一)工业经济普查制度改革及框算方案与年度核算制度差异,出现工业增加值年度核算被低估。
本次普查方案中,框算规上、规下工业增加值是以普查企业报表数据为依据,以营业收入代替工业总产值计算进行计算增加值,导致全县工业增加值经普核算值偏高;而年度核算中对工业的核算是以二经普工业增加值以及规上、规下比重为基础,采用当年市统计局反馈的13%-15%之间的规下增速进行计算,导致全县工业增加值年度核算值偏低。
(二)建筑业普查制度改革,增加值对比减少。
在二经普中,建筑业按在地原则(含县外建筑企业)进行普查,增加值含县外建筑企业,此后每年年度增加值核算是以二经普普查核算的增加值为基数乘以当年资质建筑业总产值及营业税增速而得。而本次普查则是按照注册地原则进行普查,框算后的增加值中不含外地建筑企业部分,故出现本次普查增加值比2013年年度核算增加值减少。
(三)第三产业因普查框算方案与年度核算方案差异,三产年度核算在一定程度上被低估。
第三产业年度增加值核算是以二经普增加值为基数乘以每年三产中各行业营业收入增速、国家反馈的各行业换算系数得出,所以第三产业在年度核算中推算的成分较大。而本次经普框算是以企业财务报表进行计算,更为直接和接近实际。此次框算结果与2013年年度核算对比增加,侧面反映了第三产业年度核算方法在一定程度上存在低估现象。
第三产业中,交通运输、仓储邮政业个体多,增加值对比2013年增加;批发零售业因按照本次普查核算方案计算的增加值率高,零售业个体多,反映出年度核算中批发零售业增加值被低估;金融业增加值,按照方案要求,总量与2013年年度核算持平。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从目前三经普初步框算结果看,经普经济总量基本反映全县实际,但由于本次经普方案与二经普相比存在部分改革,框算方案与年度核算方案存在一定差异,在一定程度上未能完全客观反映我县各产业的发展趋势,为此,下一步将采取以下几方面措施:
一是抓紧普查最后审核阶段,做好数据核实修正工作。对二、三产业普查单位营业收入等指标数据进行再核实,就数据明显不实、差错较大的,积极争取修正,确保普查应统尽统。
二是加强数据分析研究,为市级核算评估提出合理化建议。 组织专业人员加强普查数据分析评估,重点分析评估总量数据、行业结构等,客观分析异常数据及原因,为省一级正确核算评估市州数据提出合理化建议,确保普查结果如实反映实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