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民行发〔2015〕93号
湖南省民政厅关于同意
南县乡镇区划调整方案的批复
益阳市人民政府:
你市呈报的《关于南县乡镇行政区划调整的请示》(益政〔2015〕36号)收悉,按照国务院《关于行政区划管理的规定》第五条、第七条和第八条的规定,经研究并报省人民政府批准,现批复如下:
1、同意南县乡镇区划调整方案。
2、同意沙堡洲镇与河坝镇成建制合并设立河坝镇,并将大通湖渔场的行政职能剥离并入河坝镇,保留大通湖渔场企业性质,实现政企分开。新设立的河坝镇辖27个建制村,4个社区,总面积174.61平方千米,总人口4.27万人,镇人民政府驻河坝(原河坝镇人民政府驻地)。
3、同意乌嘴、中鱼口2个乡和青树嘴、明山头、武圣宫、厂窖、茅草街、三仙湖、南洲、麻河口、华阁、浪拔湖、金盆、北洲子12个镇的行政区域和乡镇人民政府驻地不作调整。
本轮乡镇行政区划调整后,南县共减少1个乡级建制,现辖乌嘴、中鱼口2个乡和青树嘴、明山头、武圣宫、厂窖、茅草街、三仙湖、南洲、麻河口、华阁、浪拔湖、金盆、北洲子、河坝13个镇,总面积1346.62平方千米,总人口82万人。县人民政府驻地不变(兴盛路1号)。
湖南省民政厅
2015年11月26日
主动公开
抄送:省委办公厅、省委改革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省乡镇区划调整改革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益阳市民政局
湖南省民政厅办公室2015年11月2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