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报8月23日讯 22日,记者从省民政厅了解到,经省政府
行政区划调整专题会议研究同意,我省对绥化、牡丹江、哈市部分地区
行政区划进行调整。
同意将绥化市绥棱县长山乡撤乡设镇,以长山乡行政区域为长山镇的行政区域,原隶属关系、政府所在地不变,镇政府驻长山村;
将青冈县德胜乡撤乡设镇,以德胜乡行政区域为德胜镇的行政区域,原隶属关系、政府所在地不变,镇政府驻荣华村;
将海伦市长发乡撤乡设镇,以长发乡行政区域为长发镇的行政区域,原隶属关系、政府所在地不变,镇政府驻长发村;
将海伦市永富乡撤乡设镇,以永富乡行政区域为永富镇的行政区域,原隶属关系、政府所在地不变,镇政府驻永富村。
将海伦市向荣乡撤乡设镇,以向荣乡行政区域为向荣镇的行政区域,原隶属关系、政府所在地不变,镇政府驻向荣村。
同意将绥化市北林区兴福乡撤乡设镇,以兴福乡行政区域为兴福镇的行政区域,原隶属关系、政府所在地不变,镇政府驻兴福村。
同意将安达市卧里屯乡撤乡设镇,以卧里屯乡行政区域为卧里屯镇的行政区域,原隶属关系、政府所在地不变,镇政府驻东清村。
同意将牡丹江市林口县建堂乡撤乡设镇,以建堂乡行政区域为建堂镇的行政区域,原隶属关系、政府所在地不变,镇政府驻东兴村。
同意将道里区新发镇
人民政府驻地迁至红旗村,行政区域界线不变。
http://heilongjiang.dbw.cn/system/2016/08/23/057347883.shtml